张謇财政思想初探(2)

作者:蒋国宏 更新时间:2014-07-25 20:14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关键词]张謇;财政思想;地位;方法
【职称论文摘要】
2.整理盐政 张謇对盐政有着长期的研究,对整理盐政在财政工作中的地位有着高度的认识,指出整理财政,第一步即在整理税政,企图增收。现时中国税收,特以盐政最关重要〔2〕卷一P226。早在青年时代,张謇就曾研读了


  2.整理盐政
  张謇对盐政有着长期的研究,对整理盐政在财政工作中的地位有着高度的认识,指出“整理财政,第一步即在整理税政,企图增收。现时中国税收,特以盐政最关重要”〔2〕卷一P226。早在青年时代,张謇就曾研读了大量的中国盐政古籍,了解中国盐政制度嬗变的历史。1894年参加殿试时他曾明确指出清代盐商借官行私的弊端,并建议政府薄取盐利、体恤民艰。1901年,他在《变法平议》中首次阐明了自己设厂聚煎、就场征税的改革盐法主张。1904年张謇作《卫国恤民化枭弭盗均宜变盐法议》,对清代盐法的流弊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主张恢复唐代刘晏就场征税的方法,认为,实行就场征税,寓盐税于出场价之中,由场商任缴,可以化私为官、化枭为商、增加税入、减省辑私费用,利国利民。1910年,他又写成《预备资政院建议通改各省盐法草案》,提出了改革盐法的七大主张,力主摒弃专商、破除引岸、实行就场征税和自由贸易。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张謇出任实业总长兼理两淮盐政。就任之始,他就发表了《改革全国盐政意见书》,指出“中国旧时专制政治之毒最为灭绝人道者,无过盐法,”“专制之盐法,盗法也,”〔2〕卷二P132-134主张废止引岸,就场征税。因此,有学者认为,张謇在清末最早高举盐政改革的旗帜,主张改革我国的盐政制度,成为清末民初盐政改革的中心人物〔4〕P153。
  3.开垦荒地,发展农业
  张謇提出,在我国,发展经济为解决财政困难的根本途径,也是实行新政、巩固政权的有效保证,说“人民生计之瘠,母财之缺乏,与其取之于茫无知识、救死不赡之人民,何如略筹资本,经营榛芜,开辟利源?国有产业之岁入增,则国民担负之喘息减;喘息减则无疾视政府之心,而一切新政得以安行而徐举。”〔2〕卷一P117他认为,农业为立国之本,是中国传统的基础产业,更是传统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人不尽力,地不尽利,是为两失,”〔2〕卷四P427姑且不论蒙古、西藏和东三省,即使在内地各行省中荒废未垦之地也是不可胜计,因此主张辟天然之利源,舒民间之财力。张謇联系江苏的实际指出,在苏北徐、海地区,水土深厚,地力肥美,与江南相比有过无不及。只是因为人民安愚习惰,又无政府提倡和资本家经营,致使地利尽失,一有凶荒,死亡枕藉,为外人所訾笑,所谓“坐卧于千仓万箱之中,而束手饿毙者矣”,〔2〕卷一P117-118因此主张学习国外现代农业科技知识,设立公司,采用机器生产,发展资本主义大农业,以实现农业的近代化。
  4.发展民族工商业,增强国力
  张謇的财政思想是以发展实业、增强国力为基础的。他强调,只有经济持续发展才能使政府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源,所以必须立足长远,大力发展经济,培植税源,反对杀鸡取卵,急功近利。他认为老子“欲固取之,必先予之”的思路十分高明,可以说抓住了财政问题的关键,“诚明乎取也。”〔2〕卷一P73
  张謇赞同孟子“无政事,则财用不足”的观点,认为“因循懒偷,而欲坐致富饶,是何异却行而求及前人,古今中外,无此前事”,〔2〕卷一P118主张大力发展经济,培植税源,而不是消极坐等,无所作为。1903年,张謇东游日本。他目睹日本实业突飞猛进、一日千里,感叹日本政府的奋发有为,认为其 “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的做法“宁非吾中国所当取法者乎?”〔2〕卷六P493张謇目睹在清政府的统治下,地方官员一味榨取,多方阻挠,严重挫伤了民间发展实业的积极性,使他们视之为畏途的现状,建议政府实行优惠政策,“凡工商机器制造之货,创办之始,概予宽免捐税三年;若就本地零销者,酌减捐税之半。其初垦之田,恪遵雍正元年圣训,水田六年起科,旱田十年起科,或量定为三年起科,五年起科,”“如是则农务、工务、商务必然不日著振兴之效”〔2〕卷二P16。他认为,在风气未开、民智低下、经济发展刚刚起步、民营经济尚较脆弱之时尤其需要政府的扶持。政府对于新兴事业应采取鼓励的政策,应在税赋征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切实履行规划、设计和领导经济的职能,保护民间发展工商业。这也正是自言“天与野性,本无宦情”,“愿为小民尽稍有识见之心,不愿厕贵人受不值计较之气;愿成一分一毫有用之事,不愿居八命九命可耻之官”〔2〕卷四P526的张謇在花甲之年出任北洋政府农林工商总长的初衷所在。

      四 
      由于当时军阀连年混战,开支浩繁,政府财政十分困难,而另一方面,各地自然灾害频发,经济发展停滞,开源无方,因此,节流自然成为缓解政府财政困难的题中应有之意。张謇的节流思想具体体现为裁兵简政、厉行节约两个方面。
  1.精简机构,裁汰冗员
  清末吏治腐败,冗员充斥。这不但造成行政混乱,降低了行政效率,而且增加民众的负担,加剧封建国家的财政困难。张謇认识到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从精简机构,裁汰那些寄生在政府机构里无所事事,有时反而添乱的冗员着手。早在《变法评议》中,他就主张要“省不急之枝官”,进行机构精减,说“省叠床架屋、监临牵制之官,而益分门别类、专责办事之官,不犹愈乎?”〔2〕卷一P51他还进行具体分析,指出,在地方各省,既然已有督抚专掌外交、海军、陆军,则将军、都统之类官员可省;有布政使专掌赋税之官,行折漕之法,则漕运总督以下各屯卫官及关监督可省;有农商道,则盐运使、织造以下之官可省;有工科道,则河督以下之官可省矣。在中央,理藩院职掌与外交部相同,大理寺同于刑部,太常、鸿胪、光禄、銮仪同于礼部,太仆同于兵部,因此,这些机构完全可以撤销或合并。钦天监可隶于文部,内务府、太医院可隶于内务部。〔2〕卷一P51后来清政府的改革与这些思想基本一致。
  机构改革涉及诸多方面,特别是由于它损害了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因此要真正实行起来总是阻力甚多、困难重重。19世纪90年代,江宁藩司所属厘捐局在江北11州、县设有捐卡187处,而通州、海门两县即多达57处,几乎占江北捐卡的十分之三。其中石港、双甸两处捐卡每年收捐不及千串,而开支却高达三千串,按理应予撤除,而总局却声称其“虽入不敷出,然关系他处极重大”,“裁去不便”,听起来冠冕堂皇,好像慎重捐务,实则是由于私利作祟,因为通海为著名优差,藩司总局“凡换一人,可卖四五千金”。如果实行包捐则“此可卖四五千之差价失矣”〔2〕卷三P758。正是由于地方官员因少了中饱的机会而对改革百般阻挠,致使通海包捐这项既利国又利民的改革最后失败。张謇因此感叹,“为民减一几希之累如扛鼎,为国去一骈冗之吏如拔山”〔2〕卷二P508,减轻百姓负担、裁减冗员实在是太难了。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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