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吧”中的网络群体的极化现象(2)

作者:曾慧荻 更新时间:2014-06-23 16:18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关键词:“爆吧”事件;网络暴力;群体极化
【职称论文摘要】
二、爆吧极化现象影响和应对措施 随着爆吧的发展,爆吧被一些网民所利用,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和百度管理的漏洞等对爆吧做出了专业化的改进,增加了其破坏性和影响力。而百度网络管理机制也在不断的发展,出台各种应对


  二、“爆吧”极化现象影响和应对措施
  随着“爆吧”的发展,“爆吧”被一些网民所利用,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和百度管理的漏洞等对“爆吧”做出了专业化的改进,增加了其破坏性和影响力。而百度网络管理机制也在不断的发展,出台各种应对措施来维护百度贴吧的正常运营。“爆吧”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和网路冷暴力也收到了广泛的关注。
  首先,是对事件中心人物的个人影响。最初“6.21”事件,李毅吧对李宇春吧的“爆吧”是两大粉丝群体,即球迷群体为主的自称“屌丝”百度贴吧群体和李宇春歌迷之间的冲突;到后来针对韩国明星殴打中国孕妇、劲舞团网友拒绝哀悼四川地震等现象等怀有“人道主义”“爱国主义”的愤青网民针对这两件事件极度不满引发的“爆吧”现象;到最近的针对“潘梦莹baby”言论对权志龙吧进行“爆吧”的事件……我们会发现,爆吧现象从网民群体的争执,到对新闻事件的宣泄,再到针对网友言论发起的攻击等,其涵盖了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网络极化现象。
  随着爆吧技术越来越成熟,专门的“爆吧团体”和“爆吧器”的出现,网友爆吧的原因和理由针对性越来越强,这导致对实际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不仅牵扯出“潘梦莹baby”个人生活受到极大的破坏这一系列影响,还有湖南卫视主持人杜海涛道歉,名人生活收到冲击等不良影响。“爆吧”事件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网络上,而对人们的实际生活也产生了影响,尤其是事件中心的当事人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网络冷暴力有往热暴力发展趋向。当“爆吧”与“人肉搜索”结合起来,都是“爆吧”事件不可控的一面的证明,而如果不对此现象加以重视和整顿,未来网络暴力可能会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将会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
  其次,是相关团体的出现,即“专业爆吧团队”和“爆吧器”等程序的开发。团队的出现和程序的开发,不仅仅加大了爆吧的速度和破坏力,甚至成为的一个职业以此来盈利。“专业爆吧团队”一般以腾讯QQ群为联系组织,通过传播“爆吧”技巧和“爆吧”工具来提高成员的战斗力。而“爆吧器”的发明,则有效的提升了注册“马甲”的效率,同时利用“马甲”自动发帖也让“爆吧”行动越来越便捷。
  两者的出现一方面体现了网络发展背后文化和生存模式的多样性,拓展了私人组织网络营销的渠道,另一方面,其盈利性质的“专业爆吧团队”也证明了网络规范为达到完善之前,的确存在着混乱管理中互联网带来的机遇。针对此现象,百度贴吧也针对这些团体的发展,加强完善了论坛管理制度。如贴吧吧主可以自行设置“会员发帖制”,专门应对爆吧特殊时期的“禁止发帖、回帖制”等,管理制度的加强方便了吧主参与管理,维护网络和谐。
  第三,则是“爆吧”引起的社会的反思。现在的网络社会,只要是有明显倾向性的新闻事件,都会引起网民群体的极化现象。而“爆吧”只是其中最具有带代表性的现象之一。“爆吧”虽然特定在百度贴吧中文社区内发生的现象,其实在其他的论坛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无论是普通的网络争议、人肉搜索,还是大规模的情绪宣泄,这类的行为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已是不争的事实。
  在权志龙吧被爆事件结束,潘梦莹被人肉搜索出来之后,网友们开始反思“爆吧”现象。在各大网络平台,和各大媒体都在呼吁网民理智的看待分歧。同时,极化现象背后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也值得深思——如何处理好正常的社会信息流动和突发性群体争议事件是网络平台管制的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公民表达的自由与隐私权的矛盾也需要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来平衡。
  三、结语
  “爆吧”事件背后网民的浮躁、尖锐的心态也能反应社会现实。公民在社会中话语权的缺失,让他们将网络这个自由双向的媒体作为表达自己话语权的唯一渠道。而涉及到利益的时候,网络的匿名性又给予公众一种被保护的心态,刺激那些不负责任的言论和行为。虽然,在现实生活中群体在煽动和亢奋下也缺少理智,但是当网络将群体归纳在统一虚拟环境下时,其规范和管理则相对于现实生活中更加容易一些。只是由于我国网络发展处于起步阶段,从事其行业管理人员和水平跟不上网民规模的上升和网络参与度的提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网络的开放性带来的是群体极化的弊端,也不意味着网络暴力的行为得不到限制。
  如法国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所提到过,群体在公众事件爆发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法不责众的心态让群体成为事件当中唯一的法律和道德规范,群体的行为天然就是合理。为了加强自己的观点,他们通过夸大其词,言之凿凿,不断重复,绝对不以说理等方式证明自己的观点,让这些观点充满极端和暗示,同时也带着盲目性。这些信息能经由群体无意识轻信的而放大,呈弥散效应迅速地传递开来。其实群体行为一直都是社会心理学和传播学研究的重要领域,而网络社会中,网络上的群里对立和极化现象都是现实的放大。所以如何解决该问题,最终要是要落实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好社会矛盾和问题,完善网络规范和法律,才是解决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所带来一系列问题的最佳方法。
  [注释]
  ① 中国互联网网络中心:《第32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3年6月。
  ② 赵月枝:《有钱的,下岗的,犯法的:解读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国的小报故事》 ,2010年第7期。
  ③ 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 黄为民 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6月。
  ④ 百度数据。
  ⑤ 百度数据。
  [参考文献]
  [1]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
  [2]Turner,J.C. Towards a cognitive redefinition of the social group. In H.Tajfel,ed, Social Identity and Intergroup Relation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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