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秩序的存在何以可能?

作者:高峰 更新时间:2010-09-16 09:57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社会秩序;社会关系;社会结构体系;社会制度
【职称论文摘要】
社会秩序是事实性的社会存在。对于其基本形成因素,社会关系是社会秩序存在的逻辑前提,社会结构体系是社会秩序存在的深层基础,而作为社会规范系统的社会制度是社会秩序存在的直接载体。实现习俗、道德和法律的秩序塑造功能,才能生成和巩固社会秩序。

一、社会关系是社会秩序存在的逻辑前提
  
  社会关系成为社会秩序的存在前提。是由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秩序的内在联系决定的。
  社会秩序是社会生活的要素,是社会生活中的某种稳定而协调的属性或状态。合理地把握社会秩序,取决于合理地把握社会生活。从实体、活动、关系(内含规范)等3个层面认识社会,社会是实体性的存在。无数有生命的个人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各种实体性存在构成了社会。现实人的生存及其活动产生交互作用,形成各种社会关系。
  社会秩序作为事实性的社会存在,首先是社会主体从事社会活动所获得的某种结果。理想的社会秩序是社会的和谐状态,体现为社会活动的一致性、社会关系的结构化和社会规范的约束性。社会活动的一致性是社会秩序的外在表象,社会规范的约束性是社会活动一致性的直接根据。社会关系的结构化既是社会活动的一致性的结果,又是社会规范的约束性的前提。因而,从社会关系出发认识社会秩序,有利于说明社会活动的一致性和社会规范的约束性,也有利于具体地揭示社会秩序的本质内涵。
  社会关系包括社会活动主体在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关系:有个体的人之间的关系、个体的人与群体或组织之间的关系、群体或组织之间的关系、个体的人与群体或组织及国家之间的关系等多种类型,也有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业缘关系、趣缘关系等多种类型。在此,需要注意两点:其一,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社会关系是交织性的网络体系。其二,社会主体、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是直接统一的。随着社会活动的变化,主体间的社会关系也发生相应的变化。
  从现实的人或人的现实性活动出发考察社会关系的本质,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现实的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并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的人:人的现实性活动,就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的实践活动;社会关系,就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三者之间相互关联,不可分割。马克思科学地剖析以人的生产活动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体系。其中,生产关系处于基础地位,决定着法律、政治等其他一切关系的本质,并且直接或者间接地推动着法律、政治等其他一切关系的变化。建立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的社会关系体系的变化过程,就是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社会关系不仅是单个人之间的联系,不只是具体组织之间的联系,而是人在实践中结成的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各种关系的总和。
  社会秩序是社会关系的属性和状态。在事实维度上,它展现为社会关系的稳定性及其状态;在价值意义上,它则是社会关系的协调性及其状态。
  马克思说:“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显然,马克思强调社会关系的变革,同样也指出社会关系变革所需的社会条件,即生产资料和生产力的变化。就是说,只有生产力发生质的变化,建立在生产关系基础上的社会关系体系才随之发生质的变化。反之,社会关系体系会保持某种质的相对稳定性。就是说,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则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处于相对协调的状态。由此,建立在生产关系基础上的社会关系体系内部保持相对协调的状态,意味着存在一定意义的社会秩序。
  在社会生活领域,社会主体从事的活动、处于的位置。决定着他们扮演的社会角色和形成的社会关系。如果社会主体能够保持自己的社会角色,那么,社会关系将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如果社会主体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能够发挥各自功能以相互促进和相互支持,那么,社会关系将处于相对协调的状态。
  无论在社会生活的宏观领域,还是在社会生活的微观领域,有社会关系存在,社会秩序才可能存在。否则,社会秩序就没有依托和根据。社会关系并非静止不变。它的性质和内容因为物质条件和社会主体的交往方式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并不总是处于杂乱状态。当社会关系体系相对稳定和相对协调的时候,表明存在一定意义的社会秩序。
  
  二、社会结构体系是社会秩序存在的深层根据
  
  在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寻找社会秩序存在的深层次根据,就是社会结构体系。
  实践和以物质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交往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构成社会秩序的存在前提。不同领域和不同层次的社会关系,又因为社会主体在社会活动中的交互作用而交织在一起,构成社会生活中各种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关系模式,即社会结构。
  在社会学领域,研究社会秩序不能不界定社会结构。以法国社会学家E·迪尔凯姆(或译为涂尔干)为代表的实证主义社会学,侧重进行社会结构某一具体层次所发生的社会事实的经验性研究,如研究社会的人口结构、家庭结构、组织结构、阶级阶层结构、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等。以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为代表的理解社会学和以美国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为代表的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学,通过行为分析或行动测试把社会结构理解为行动关联的方式、状态和过程。而分析社会结构正是社会学把握社会生活本质的重要途径。在社会哲学领域,马克思对社会结构作出的经典分析,为我们正确地理解社会发展规律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基础。研究社会结构,意味着深入探求社会生活的根据。这一点,同样适用于研究社会秩序的本质。
  从社会关系到社会结构体系,存在着逻辑上的过渡和跳跃,表现为抽象地概括社会主体之间、社会主体与社会客体之间的一切关系。而在具体的社会生活中,社会关系的种类和层次是复杂多样的:一方面,具体的社会结构体系根源于各种具体的社会关系的交互作用和整合统一。因此,社会关系是社会结构体系得以存在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特定的社会结构体系生成以后,个体的社会主体、社会活动及其内在的社会关系的复杂多变,不一定对社会结构体系的质的稳定性造成根本影响。因为,系统整体中的各个要素所不具有的系统质,不能还原为要素的性质。在系统的整体与要素的关系方面。要素的性质取决于它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与整体的联系。个体的社会主体及其活动方式和交往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社会客体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文化传统也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它们必然构成社会结构体系作为有机统一体的质的相对稳定和稳定的社会生活的内在基础,即构成社会秩序存在的基本条件。社会结构体系的这种质的稳定性,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沉积下来的。 (责任编辑:nylw.net)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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