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东北地区农民增收的个案研究

作者:张太宇 常明哲 更新时间:2010-09-12 11:25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农民增收;农民纯收入;三农
【职称论文摘要】
本文通过对辽宁省沈阳市农民收入状况的调查,分析沈阳市农民收入的特点,找出制约农民增收的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随着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进程的加快,东北各地都在及时总结农民增收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从而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近年来,沈阳市不断发挥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农民收入显著增长,积累了一些经验。本文通过对沈阳市农民收入状况的调研,探索促进东北地区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有效路径。本文的调查范围为沈阳市所辖的苏家屯区、东陵区、沈北新区、于洪区、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上述八个县(市)、区的农业人口为252.4万人。同时,调查范围与历年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县域经济统计口径一致。
  
  一、沈阳市农民纯收入现状
  
  (一)农民人均纯收入连年增长,增幅显著
  根据2000~2008年的统计数据判断,9年来沈阳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与人均GDP正相关,沈阳市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持续增长,而且增长幅度很大(见表1)。原因在于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取消农业税,公共财政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建立健全农村最低保障制度,这些政策和措施使农民分享了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经济增长成果。
  
  
  (二)农民纯收入结构呈多元化趋势,但家庭经营性收入仍占主导地位
  在历年的沈阳市农民纯收入中,经营性收入占比最大,其次依次为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比重的90%以上(2008年为88.86%,接近90%),两者比重之和波动不大,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表现在:
  1.工资性收入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达33.3%。2008年,沈阳市县域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带动了农民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调查显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 670.75元,比上年增加379.7元,增长16.6%,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达33.3%。(见图1)
  
  2.家庭经营性收入快速增长。2008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性纯收入达4463.1元,比上年增加691.8元,增长18.3%,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率为55.6%。2008年,农业大丰收且主要农产品价格上涨,农民出售农产品的数量增多,促进了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快速增长。其中,来自第一产业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547.6元,同比增长14.8%,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达44.2%,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农民从第二产业获得的人均纯收入为136.0元,同比增长61.0%,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为1.7%,比上年增加0.5个百分点;农民从第三产业获得的人均纯收入为779.5元,同比增长30.9%,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为9.7%,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可见,农民经营性收入来自三次产业的比例发生变化,由2007年的82:2:16变为2008年的79:3:18,表明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格局有所变化。
  3.财产性、转移性纯收入成为拉动农民收入增加的新亮点。2008年,农民人均财产性和转移性纯收入达461.6元和433.1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3%和45.9%。主要原因:一是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和土地征用补偿收入比上年增加31.9元和34.2元,分别增长2.7倍和19%。二是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促进了转移性收入的增长。2008年,农民人均获得的政策性收入达219.7元,比上年增加107.5元,增长95.8%。
  
  (三)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同期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存在较大差距
  2000~2008年的9年间,沈阳市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从2000年的1.87上升至2008年的2.15。尤其是近三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上升速度明显快于农民人均纯收入上升速度,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比较明显。
  
  (四)在本地企业务工成为农民增收新途径
  随着沈阳市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本地龙头企业迅速发展壮大,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农民本地务工收入增多,成为农民增收新途径。2008年,农民务工的日工资标准比2007年提高近20元,农民在本地务工获得劳务收入人均1052元,比上年增加159.3元,增长28.6%。
  
  (五)县域服务业的发展对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明显
  沈阳市郊区(县)科技服务、金融服务、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逐渐完善,农村商业、餐饮业、社会服务业等产业快速发展,农户经商步伐加快,从而使农民纯收入增加。调查显示:2008年,农民从事交通运输邮电业获得的人均收入达205.8元;从事批零贸易业和餐饮业获得的人均收入达274.9元;从事社会服务业获得的人均收入为174.3元;从事文教卫生业获得的人均收入为53元。
  
  二、制约农民增收的因素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较慢,不利于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由于受教育水平不高、用工信息不对称、观念陈旧和一些制度约束等因素的影响,沈阳市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的速度较慢。以2007年为例,沈阳市农村从业人员就业结构与其他副省级城市相比相对落后,从事第二、三产业人员所占比例在部分副省级城市排名中位次靠后。(见表2)
  
  
  (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制约农民增收
  通过对沈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的调查可知:截止到2008年底,沈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平衡,8个农业区县(市)中,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多的达到百个,少的十几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规模较小,覆盖面不大。沈阳市58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最大社吸纳成员240户,带动农户1360户,而国内有些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多达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成员与合作社联系不够紧密,在利益分配上,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还不能按成员交易量返还盈余。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现代农业组织的加快发展,不利于形成有活力的农村经营体制,对农民持续增收产生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nylw.net)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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