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孝”观对西安回坊和谐社区构建作用研究(2)

作者:王玉涛 马福元 更新时间:2014-07-08 13:52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关键词: 伊斯兰教;孝道观;二元忠诚;人伦五典
【职称论文摘要】
二、 中国传统文化对伊斯兰教的影响 伊斯兰教在传入中国之前,中国的传统文化早已渗透到中华民族的生活、思维、社会等各个方面,无时无刻的在指导和规范着人们的做事行为。而作为外来文化的伊斯兰教要想融入以儒家

      二、 中国传统文化对伊斯兰教的影响
  伊斯兰教在传入中国之前,中国的传统文化早已渗透到中华民族的生活、思维、社会等各个方面,无时无刻的在指导和规范着人们的做事行为。而作为外来文化的伊斯兰教要想融入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华传统文化之中,必然要两种文化的基础之上,找到适合自己的存在和发展方式,即我们所说的伊斯兰教的中国化或者“以儒释伊”。
  (一) 回坊忠孝观形成的背景
  首先,中国封建社会是以农业为主、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与这种经济基础相适应,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便成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就是忠君孝亲。在经过了长期的发展之后,封建农业经济和小生产经济已成为了回族的主要生产方式,加之回汉之间互通婚姻,也使回族更具体的了解部分礼仪风俗、伦理观念。在这种背景下,回族自觉不自觉地在心中产生了“君为民之父”的思想和家庭伦理思想。
  其次,回族为了进入士大夫阶层就必须学习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中国封建的科举制度是人民进入仕途的唯一选择,回族也不例外,因而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对包括回族在内的知识分子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四书、五经既是儒家文化的经典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其核心就是维护封建统治,忠于皇权;维护君臣、父子、夫妇、兄弟等伦常关系。可见,回族为了自身的发展,不得不接受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
  再次,回族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就必须遵守忠君爱国这一最高政治原则。
  (二) “真忠正道”和“人道五典”
  伊斯兰教义要求伊斯兰教徒对“忠于真主”的信仰是丝毫不能动摇的,这就恰恰与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三纲五常”的思想是相违背的。这种差异使得,伊斯兰教若要在中国生存和发展,则需要在敬主的同时做到忠君。但如何协调伊斯兰教徒即不违背教义又能适应中国封建的要求是当时以西安回坊为代表的伊斯兰教徒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中国伊斯兰学者经过长期的研究后提出了“人间大三正事”即忠于主、忠于君、孝于亲,如若违反了这三大正事,则可视为不忠、不义、不孝。为此,王岱舆在其著作《正教真诠》中提出了“尊独一无二主,方谓之真忠”,“夫忠于真主,更忠于君父,方为正道”、“所以人但顺主、赞主、拜主、感主,而不能忠君、赞圣、孝亲、济人者,则前事未足为功;如徒忠君、赞圣、孝亲、济人,而不能顺主、赞主、拜主、感主之恩,则仍恐入于左道。”④的“真忠正道”说,这也就是即忠主又忠君的“二元忠诚”,也正好适应了中国封建统治者的需要。清代学者刘智更将其进一步阐述为“君者,主之影。忠于君即所以忠于主也。”⑤认为君主是代替真主治理天下,以天下为己任,使天下全归于治。这就让伊斯兰教对真主的独一信仰、一元忠诚自然而然的过渡到了即忠主又忠君的“二元忠诚”。与此同时,为了更加适应封建社会伦理道德的需要,一些伊斯兰学者对伊斯兰孝道观经行了些许调整,提出了“人道五典”的新伊斯兰孝道观,即“夫爱妇敬之道,父慈子孝之道,君仁臣忠之道,兄弟协义之道,朋友忠信之道”。“五典”将夫妇之道列为第一个方面,正是暗合了伊斯兰教义中的有关真主创造人类的原则。因为夫妇是人伦纲常之本,“有男女而后人类出”、“有夫妇而后有上下”,只有在夫妇关系成立后,才能产生子嗣,家道才能得到治理,能理家道才能使长幼有序,治国有道,亲朋相近。清代学者刘智将其进一步解释为“夫妇而后有上下,在家为父子,在国为君臣;有上下而后有比肩,同出为兄弟,别氏为朋友。人伦之要,五者备矣⑥”并认为五伦的次序和五伦的道路一样,都是“天理”自然形成的,是真主确立的。刘智认为,“天理”实际上是指真主确立的法则和伊斯兰教的真理,只不过使用了儒家的词汇给表达出来了而言而已。至此,中国伊斯兰教以五功为天道,以五典为人道,天道和人道互为表里密不可分。尽人道而返归于天道,才使天道有坚实的基础;尽天道而实行人道,才使得人道有正确的方向和目标;天道和人道都尽到了,作为人应该做的事才算完成。可见,“五典”的理论依据主要来源于《古兰经》和圣训中极力倡导的诚实信义、孝敬父母、畏主敬圣、爱亲怜弱、宽容待人、烙守正义等伦理道德规范,同时也受到了中华传统文化道德思想的影响,将其中可采纳的部分吸收了进来。
  三、 对西安回坊和谐社区构建作用
  当伊斯兰教完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忠孝观思想之后,就使得作为一种外来文化的伊斯兰教在中国站稳了脚跟,维护了自身的利益、从客观上促进了穆斯林爱国爱教的思想。
  (一) 形成了强烈的爱国爱教的传统
  在封建集权制度下,国君就是国家的象征,是秩序的体现。忠君便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爱国的具体体现。忠君和爱国自古都是有直接必然的联系。以回坊为代表的中国穆斯林,只要认同了忠君,其实也就是认同了爱国,忠于国家的君王,自然就会自主地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为自己的国家贡献力量。在中国历史上,每当国家和民族处于危急存亡的严峻时刻,穆斯林总是在伊斯兰爱国道德伦理观念的鼓舞下,总是和其它民族一样挺身而出,不怕流血牺牲,为国效命的英雄事迹,不枚胜举。
  (二) 调节社会关系,缓和社会矛盾
  回访中流传着“不孝有五,绝后为大”的说法,即不认主、不体圣、不亲贤、不生理、不习学。这里所说的绝后绝不仅仅是没有子嗣,而且还包含着不学习的含义。回坊中的老人们认为“失学乃失孝”“愚而不学,虽孝弗称”。作为子女,如果他不学无术,不求上进就是对父母的大不孝。因为子女是家庭、家族的希望,他们的一言一行代表的是自己的家族和家庭,而一旦不习学,不修身则“轻犯宪章,累及亲族”辱没父母之名,累及家族声望。可见在回坊让“父母享无量之福”的同时,更是注重对自身的修养和知识的渴求。而“人伦五典”的孝道观也要求以回坊为代表的穆斯林求学上进、奋发图强。并对每个人的行为起约束和规范作用,并形成自我调节系统,自我认识、自我辨析、自我监督、自我控制,从而适应社会,以维持自身与外部环境的平衡,为社会的有序提供了道德上的保证。 (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发表评论
本站模板均经测试成功,请放心下载,遇到任何问题或者需要购买付费论文请联系本站。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论文网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