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中地方核心行动者的行动空间拓展与行为异化(2)

作者:沈荣华 王扩建 更新时间:2011-03-16 13:34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制度变迁;核心行动者;行动空间;行为异化
【职称论文摘要】
不完全承担区域制度变迁的宏观政治风险和经济后果,具有搭便车的机会主义动机,因而,他们对推动制度变迁通常持有比中央治国者更为积极的态度。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地方核心行动者一旦意识到制度变革能激活微观行

不完全承担区域制度变迁的宏观政治风险和经济后果,具有“搭便车”的机会主义动机,因而,他们对推动制度变迁通常持有比中央治国者更为积极的态度。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地方核心行动者一旦意识到制度变革能激活微观行动者的经济活力并由此带来显著的地方经济增长绩效,主观上就会倾向于满足微观主体的制度变迁需求,保护、支持微观经济行动者从事制度变迁,甚至直接充当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因此,中国改革的特殊历史与社会现实,决定了地方政府在制度变迁过程中有更大的行动空间。
  (3)微观经济行动者的行动逻辑。微观经济行动者即成长中的市场主体,基于经济利益最大化或者说生存与发展机会最大化的“经济人”效用目标,本能地存在着破除旧的体制,推进制度变迁的动机。在改革初期,对于体制外的市场主体而言,改革的进展直接决定了他们生存空间的大小。对于微观经济行动者来说,只要制度变迁所带来的个体净收益大于零,或者说这种变迁能够给他们带来更大的获利机会,就会诱发出他们对制度变迁的需求,甚至主动地从事各种制度变迁的试验,或者鼓动地方政府从事制度变迁。但是,微观经济行动者的制度变迁要求面临着中央与地方认可问题。
  一般来说,地方核心行动者希望通过制度变迁搞活本地经济,赢得中央或上级政府认同的最佳政绩,因而具有捕捉潜在制度收益的动机。中央治国者则为了控制由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需依赖于地方政府的改革经验积累和传递。而微观经济行动者缺乏向中央治国者反映制度变迁需求的有效渠道,广泛的“搭便车”心理更是使得他们难以形成向中央治国者表达制度创新愿望的集体行动。能够整合和表达微观主体制度创新需求、承担联结中央治国者制度供给意愿和微观主体制度需求中介的正是地方核心行动者。因此,地方核心行动者是制度变迁中的核心变量。
  2 地方核心行动者的成长
  改革前,由于意识形态的塑造和利益结构整体化,配之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地方核心行动者的作用仅仅作为一个“权力传送带”,行动意愿、资源和空间均较为有限,无法成为推动制度变迁的核心行动者。即使中央在上世纪50年代末和70年代初的两次及以后的数次分权向收权逆转的过程中,虽存在地方设法截留一部分权力的现象,但总的来说,制度变迁核心行动者尚未生成。
  我国的制度初始模式是建立在通过革命取得合法性基础之上的,是一个强势行动者“精心设计的改变博弈形式的产物”。而这样的制度必然体现的是强势行动者的利益和价值偏好,他们拥有强大的行动资源和巨大的行动能力。此外,由于制度一经产生,就会形成一定的维持制度的路径依赖,即制度把相关行动者(核心行动者)锁定在其路径内,在短时期内无法获得制度变迁的资源与动力。只有当某种制度为主要行动者带来的报酬边际递增接近或达到极限,或制度功能出现紊乱、并为行动者所觉察时,行动者才会产生变迁制度的动机与动力。用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者的观点来说就是,之所以有对制度的需求,是因为制度能增进理性行动者的福利,或制度功能紊乱或产生次优结果时,制度才被改变。这样,制度变迁不是制度内生调整机制的结果,而是部分行动者战略决定的产物。或者说,制度的变与不变,是由核心行动者决定的。这也间接决定我国制度变迁是一种制度安排的策略性调整。
  70年代末,面对濒临崩溃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僵化的政治体制,中央开始给地方行动者松绑:首先下放部分财权,改“一灶吃饭”为“分灶吃饭”,扩大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和支配权。特别是将一大批大中型国有企业管理权下放到地方政府,而原本下放给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力也基本被地方政府截留。其次,中央下放了部分事权,扩大地方政府管理地方事务的权限,这主要是一些审批、物价、税收等,同时,也承接更多的责任,如教育、卫生、地方基础设施开支等负担,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在财务上越来越自治化了。最后,从1984年开始,干部人事制度进行改革,实行“下管一级”的体制。这无疑扩大了地方干部调配的权力,使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获得了任命下属的权力,增强其控制下属,贯彻自己行政意志的能力。
  这样一来,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控制着最重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加之他们与应然的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关系链条断裂(更确切地说是从来没有完整地建立起来)或弱化,致使他们所掌握的机构与权力,在纵向上缺乏有效的信息而监督乏力,在横向上由于社会力量发育不足而缺乏有效制衡,从而使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在制度变迁中获得一定的自主性。由于我国独特的政治体制,核心行动者掌控着绝对的、前制度性的力量,并成为规则的制定和修订者,因此,他们在制度创制与变迁中,会把自己的利益、价值偏好注入制度之中,在制度非均衡中谋求制度均衡。
  总的来说,通过30多年改革,地方政府通过接收上级权力下放获得了巨大的政治经济资源,而地方内部的权力结构也不断加剧横向集权。其主要原因是由于中央政府在下放权力的过程中,并未能同时建立起对地方政府行为进行有效监控的机制,也没有能引导地方针对政府行政权力扩大而建立起一种地方内部的权力监督制衡机制。这就使得地方政府的行为在相当程度上摆脱了中央政府的监督和控制的同时,在地方又摆脱了横向的政治控制和行政上的制度化约束。在某种程度上,地方权威扩散也就成了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个人权威的扩散。这是因为由于计划体制下建立的政治与行政高度一体化的高度集权的权力结构,权力的高度集中既表现在政府间纵向权力的配置上,也表现在横向权力结构上企业、社会组织的自主权为政府所垄断,而政府的权力实际上又掌控在地方党委手中,形成地方党委绝对的一元化领导体制。
  
  二、制度变迁中地方核心
  行动者行动空间拓展
  
  (一)行动空间的界定
  空间是地理学界的概念,其主要关注空间作为信息交流与传递平台的功能,一般理解为物质形态的实体空间。而政治学界对空间的理解则更侧重于关注价值、规范的形成与社会建构的可能性范围。
  学界很早就开始关注中国地方核心行动者行动空间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西方学者对于我国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的行动空间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分析模式是“总体性社会”(Totali-tarian Society)的分析框架,认为这种相对集中而僵化的体制下,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主要任务就是执行中央政策和命令,其活动空间是极其有限的。80年代以来,他们又提出了“蜂窝状组织”(honeyeomb-structure)“碎片化的威权政体”(fragmented authoritarianism)的概念。德国学者托马斯·海贝勒更是认为中国是一种非同质的(homogenous)的政体,属于分散的或分权的权威主义体制。不同的政策行动者(中央政府、地方(责任编辑:nylw.net)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发表评论
本站模板均经测试成功,请放心下载,遇到任何问题或者需要购买付费论文请联系本站。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