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可借鉴税收政策对我国小微企业的影响研究

作者:沈政 更新时间:2015-01-15 15:01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关键词: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职称论文摘要】
如何扶持小微企业是一个世界范围的课题,小微企业作为世界各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作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形成了丰富的税收政策体系,对我们进一步改进税收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基金项目: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课题“借鉴国外先进税收制度,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研究”,课题编号:201303 
       一、国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概述
  (一)从法律效力看,保障税收优惠的法律层次较高。对小微企业支持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多国家用法律的方式进行了固定和明确。美国1953年制定《小企业法》奠定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基础,1964年制定《机会均等法》向微型企业提供资金援助的机制,1980年制定《小企业经济政策法》,等等。同时,通过司法审查机制保证税收优惠的合法性。从发达国家经验看,税收法定主义的重要保障机制是司法审查或者违宪审查,税收优惠也是违宪审查的对象,其目的就是防止税收优惠缺少合理的基础、违反税收平等原则。
  (二)从优惠方式来看,采取的方式比较单一,主要是以直接优惠为主。归纳起来,主要是两种:一是降低税率,实行优惠的所得税税率。如英国、日本对小企业实行低税率:英国临时降低增值税税率,从2005年12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税率从17.5%降为15%(欧盟规定的增值税标准税率的最低限)。日本在国内提供货物和劳务所需缴纳5%的增值税,出口为零税率,对于应税销售额或者劳务额低于4亿日元的纳税人可以选用简易的课税法,对批发销售按0.3%和劳务按1.2%固定税率征税。美国对小企业个人所得税下调25%,按个人所得税率征收小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还将资本收益税调整为20%;德国降低了小企业所得税率的上、下限。二是减免税额。美国为提高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美国对企业科研经费增长额税收抵免。同时,一些国家对营业税、所得税等给予不同程度的减免,如德国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免征营业税或流转税;法国对新建小企业免3年所得税,某些地区期满后仍享受50%的税收优惠;日本对研发型中小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且试验研究费可税前列支,还对小企业共同使用的机械设备减征固定资产税。
  (三) 从服务举措来看,实行宽期限和简化征收。对小微企业实施延期纳税和加速折旧,如美国、法国、日本对小微企业分别实行6个月、8个月、10个月的纳税宽限期;加拿大特别小的企业不需要按月缴纳税款;德国、法国对小微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较其他企业分别高10%和20%;日本对小微企业新购机器设备在第一年里给予30%的特别折旧。为方便小微企业纳税,一些国家也简化了纳税方式,如俄罗斯将利润税、销售税、财产税、社会税和增值税合并简化为小企业包定收入统一税,将纳税额降低了一半左右。
  (四)从支持领域来看,不同时期重点不同。每个国家根据自己国家的不同情况,在不同时期选择不同的领域进行重点扶持。如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的意大利不管进行哪一类投资,都能得到优惠贷款,70年代中期后开始专门扶持小微企业某些特定的投资项目,如进行现代化改造、扩大规模、调整结构、实行转产方面的投资等。日本政府在鼓励个体经营者发展、鼓励合作研发与创新、促进设备投资等方面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进入20世纪90年代,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到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
  二、国外小微企业税收征管政策
  (一)支持非公司制小微企业发展企业可以分为两类,公司制企业和非公司制企业,后者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企业等形式。从世界范围来看,非公司制企业是小微企业的主体。对于公司制企业,要征收公司所得税,并对股东从公司分的股息和利润要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公司不分配利润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非公司制企业,无论公司是否分配利润,股东都需要按其应得数额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哪一种方式对企业和股东更优惠,取决于各国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设置与税基的确定。美国税法规定,小企业可以从两种纳税方法中任选一种:一是选择一般的公司所得税纳税方式,税率为15%~39%的超额累进税率;二是选择合伙企业纳税方式,即根据股东应得的份额并入股东的个人累进税率。雇员在25人以下的小企业,所得税按个人所得税税率缴纳。
  (二)尽力为小微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在几乎所有的国家,互联网是传播有关税收政策变化的最重要工具。一些国家举办研讨会、举办培训课程(意大利)和订阅电子邮件(丹麦、奥地利),来告知和解释税收政策的变化。美国政府针对小企业,通过讲座等方式,向小企业纳税人讲解包括账册凭证的保管、会计处理、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等与小企业有关的税收知识。法国给小微企业提供较为宽松的纳税环境,小企业在申请到营业执照后的前4年非故意所犯错误,可给予适当放宽缴纳的时间。
  (三)努力降低小微企业纳税成本欧盟国家不断减低小微企业行政成本,据法国《费加罗报》报道:在欧盟国家申请创立新企业的平均审批时间由2007年的12天缩减到7天,申请手续费用则由485欧元下降到了399欧元。德国简化了与小企业有关的23项行政程序。法国成立了税务委托管理中心,其主要职责是向小企业派遣专业会计人员,帮助小企业建立会计账目,提供信息、培训、数字统计等服务,还可享受20%的减免税。英国提高企业年度审计的起点,从2004年1月1日起,年营业额在560万英镑下的企业将免于政府规定的审计要求,而在此之前,审计起点为100万英镑。调整之后,免予审计的企业增加了69000家。
  三、国外发展小微企业对我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有益借鉴
  (一)国外发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共同点各国对小微企业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虽不相同,但经过比较分析可总结出其具有的共同特点:
  (1)通过立法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世界各国都有为数众多的小微企业,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创造了可观的生产总值。多数国家都通过立法来制定税收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将税收优惠提高到法律层次,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2)税收优惠政策涉及范围广。多数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贯穿了小微企业创办、发展、再投资、科技开发、甚至联合改组等各个环节,也涉及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等多个税种,内容较为系统。
  (3)税收优惠手段灵活多样。多数国家采用定期减免、降低税率、加速折旧、增加费用扣除、投资抵免、亏损抵补等多种税收优惠措施,大力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对新创办的企业,对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企业,税收优惠很多很细,使不同类型的各种企业都能得到税收政策的支持和鼓励。此外,还专门针对国际经济危机,制定了相关税收优惠,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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