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管理“四不到位”的解决办法

作者:杨光辉 更新时间:2014-10-29 12:05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法,决办,到位,资,
【职称论文摘要】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村集体“三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急需加以完善解决。

       一、“三资”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三资”台账登记不完整、不全面 农村集体“三资”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部分村对属于集体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家底不清、登记不全、不细或根本没有登记,如“四荒”地登记等,造成了“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的局面。
  2.承包合同不规范 当前农村存在大量的招商引资建企业、发展设施农业而进行的土地承包流转都没有签订合同,有的签订了合同,合同要素也不全,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不清。承包方和企业、个人之间产生纠纷时无据可依,解决起来非常棘手。
  3.财务管理和村务公开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不按规定办事,我行我素,随意性较大。一是村里的收入村主要负责人不经过会计直接打条收款,自己经办一些开支事项,一手单据一手钱,村会计形同虚设。村班子成员有的不知情,时间一长产生不团结因素。二是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村大型开支不开会、不讨论,审核随意,不坚持原则,民主理财走走过场。三是村务公开不及时、不真实。对于群众关心的敏感问题、重大问题遮遮掩掩,不公开不透明,有的公开也不及时,不真实。
  4.制度执行不利、监管不到位 在“三资”管理方面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好的制度只有得到认真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制度的作用,有的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宗族意识浓厚,贪心私欲膨胀,在资金的使用上、资产租赁上、资源的发包上不按制度执行,随心所欲,不按程序办事。一人说了算,村级监管形同虚设,乡镇监管蜻蜓点水。两级监管不具备执法权利,难以产生威慑作用。
  二、对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1.清查好家底、健全好台账 由镇经管站人员和村成立的“三资”清理小组对集体“三资”进行逐项摸底核对。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有异议的要进行复核,确认后登记台账。由村清理小组成员、村民组长、包村干部等分别签字后上报镇农经站审核确认,做好移交工作。清理清查要以村会计账簿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和核实账务相结合。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有价证券进行全面盘点、清理,摸清资金分布和白条抵库情况,核实资金的实际存量;对固定资产清理要做到账实相符,逐一盘点,登记造册;对资源清理要由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委会和村民实际测量,确认边界和面积,对资源产权不清、有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暂不登记,待明晰产权后,再进行补登;清理债务,要以村会计账簿为依据,由镇审计、财政、农经等部门审计确认。对账外的债务,有条件查清的审核无误后进行登帐,一时无法认定的,在认定后进行补登。
  2.规范合同文本、实行统一管理 村级合同现在普遍存在签订不规范,程序不合法不合规,公开程度和透明度不高等情况。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越来越高,由此引发的上访和诉讼案件逐年增加。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资源的承包和土地流转这一现象会越来越多,非常有必要由乡镇“三资”管理中心对村级合同的签订进行把关。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要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程序进行,即发包项目由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决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决议,经“三资”管理中心审核后签订正式合同文本,并将决议和合同内容经网络公开。
  3.加强财务管理、搞好村务公开 搞好村级财务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严把收入支出关。每村设报账员一名,所有收入都由镇“代管办”代收。存入指定专户。重大支出由两委班子会议讨论或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二是充分发挥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村实行月报账或季报账制度,月底召开民主理财会议,监督委员会对村里的各项支出进行审批,并在审核通过的单据上加盖审核章,村报账员将审核的单据送“代管办”审计入账。三是搞好公开。每月或每季的10日前由“代管办”填写好制式公开表格,村报账员取回张贴在村务公开栏上便于群众了解。“代管办”在填制公开表格的同时要将数据登录到互联网上方便群众查询。
  4.建立管理机制、狠抓制度落实 农村“三资”管理是个庞大系统工程,基本上涵盖了村集体主要经济运行,在管理方式上要分别施行不同管理办法加以管理。在资金上施行委托代管制和备用金制度,村只设报账员不设现金会计,所有收入统一由镇代管办收取存入指定专户,单独记账。代管办不平调、不挪用、不挤占。对于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报账员在代管办支取备用金,报完账后再行支取,循环往复。备用金额度视各村经济运行情况灵活掌握。在资产上施行统一监管,村在“三资”管理中心设置台账,村设底账,每年进行核查登记,“三资”管理中心按程序对资产的发包、租赁、经营、处置、收益进行监管,规范管理。在资源上施行协管,村集体经济资源发包、转让、租赁等由两委班子按“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和招投标制度执行。“三资”管理中心审核合同内容后签订正式合同文本,并将相关资料及合同归档管理,同时在村及网络上公开。此外还应建立奖惩制度,对于按制度办事,无群体上访的村主要负责人要进行奖励;对违反规定,擅自变相廉价发包、租赁、变卖、贪占集体资产资源的个人要坚决进行经济上制裁、组织上处理,以确保“三资”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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