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制“专车”的合法性探析

作者:秦路杰 更新时间:2016-06-29 13:35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专车服务;政府;合法性
【职称论文摘要】
多地监管部门针对专车服务所进行的黑车式查处,使得中国刚刚兴起的专车服务面临困境,是否应鼓励专车服务成为时下的热点话题。各界舆论对专车服务的争议焦点在于,专车服务符合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但是其运行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规定。本文综合考虑专车服务进行规制的必要性、专车服务的现实需要以及专车服务的合法性。指出尽管专车服务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现象,但在中国却拥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进而提出对待专车服务所采取的正确措施应该是:通过完善法律法规、适度放松数量管制和适度放松价格管制

         一、专车服务概述
“专车”服务是滴滴打车、快的打车、一号专车等各大私营企业推出的一项服务。此服务平台为租赁车企业和驾驶员劳务公司提供“实时”和“预约”的个性化、高端商务出行需求信息,并通过统一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和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保证交易的成功率和满意度。各界舆论对专车服务的争议焦点在于,专车服务符合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但是其运行不符合现有法规规定。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明确规定,从事出租车运营需要相关的行政许可,取得相关营运资质,否则即为非法运营。专车服务平自称是“移动出行的撮合平台”,相关的专车司机和从事专车服务的车辆,并未取得相关的行政许可。交通监管部门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国家公权力,对不符合规定的专车服务进行查处,以保障人民出行安全、维护社会出行秩序。但另一方面,专车服务的出现满足了乘客的高品质、差异性、多样化出行需求,推动了市场资源配置,缓解了打车难问题;为广大驾驶员带来新的运营模式,使其收入更有保障;同时也为打车软件等相关产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因此,无论从满足乘客需求还是行业发展来讲,专车服务都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由此可见,一味打击、限制专车服务的发展不符合现实需要,而是否应鼓励其发展,由能否化解专车服务管理不规范,但符合社会需要的矛盾冲突来决定。
二、专车服务兴起的必然性
(一)传统出租车行业对市场的垄断
作为承载着政府公共政策、出租车公司利益、司机生活来源、市民出行方便的城市公共事业,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租车行业占据越来越多的城市客服务市场。我国政府从保护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为达到对出租车实行严格监管的目的,通过规定特许经营权、限定出租车数量、司机准入等方式,使得进入出租车市场的渠道变得异常狭窄。而这样严格的特许经营模式所带来的结果除了出租车的运营行为确实得到严格管控之外,出租车行业因为缺少竞争,服务质量却在不断地下降。有限的出租车数量根本不能满足不断增大的市场需求,反而引至黑车数量的飙升。
(二)专车服务的优势
1.提升客运市场服务品质,满足用户多样化、差异性需求。“专车”服务的车辆多属商务车,有多种车型,安全、舒适度更高,还免费提供矿泉水、充电等便捷生活服务。另外,乘客事后可以在网上对司机的服务进行评价,评分差的司机会逐渐被市场淘汰,从而保证专车服务的质量。“专车”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消费者出行打车难的现象,它的预约出行服务为老人、孕妇和小孩以及高收入者和时间紧迫的商务人士等特殊人群提供了更加便利、个性化的服务。
2.互利共赢,降低了司机和消费者双方的交易成本。“专车“服务从本质上讲,是通过打车软件为租车的买卖双方提供了一个交换信息的交易平台,降低了双方的交易成本。“点对点”的精确化“专车”服务,对乘客来说,获取了更为便捷、优质的出行服务节省了时间成本;对司机来说,破除了原有“份子钱”式的出租车模式,收入更有保障。
3.提高交通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效率。“专车”服务通过互联网技术,将闲置的租赁公司车辆和大众出行需求进行了精准的匹配,满足了人们个性化、多样化的出行需求。是一种创新的出行方式,源起于大城市交通服务供需不平衡,是对现有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体现了共享经济的发展趋势,深受社会欢迎。
三、专车服务的合法性分析
专车服务合法性是指专车服务是否符合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若符合规定则应得到支持,否则需对其进行规制。
交通运输部于2014年9月颁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针对各地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缺乏统一条件规定的问题,在总结地方立法和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对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条件、程序和实施主体做出概括性规定。根据2011年12月颁布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出租汽车若想上路提供运输服务需具备相应的法定条件并向交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营者须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须获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须获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方可经营。除这些普遍性规定外,各地区还制定了地方性规章、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对本地的专车服务问题进行细化。根据专车车辆来源进行区分,现有专车服务模式包括3种:通过公司自有的车辆进行专车服务;打车软件提供信息平台,汽车租赁公司提供车辆,劳务公司派遣驾驶员,共同完成专车服务;私人车辆提供服务,由于租赁车辆有限,一些私人车辆挂靠在租赁公司并通过其对接到各大打车软件的平台。
四、专车服务规制的立法建议
专车服务饱受争议的根源在于中国现段出租汽车市场管理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为规范专车服务同时保障出租汽车市场的有序发展,有必要对中国出租汽车市场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梳理与完善。
(一)相关立法部门应及时地制定科学、严谨的规范内容,以弥补中国在此领域的立法空白。以专车服务为例,在制定完善相应法律规范时,不但要明确专车服务的法律地位,还要制定具备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这其中不但要包括专车服务经营者的组织规范,也要包括专车服务的运营规范;既要有规定专车服务经营者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实体规范,也要明确专车服务经营者所需履行的程序性规范。此外,法律法规还应明确专车服务的监管机构及执法内容。只有这样全方位地对专车服务予以规范,才能将专车服务早日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适度放松数量管制。大量不合规专车的出现反映出中国出租汽车供需明显不平衡的现状,因此有必要改进出租汽车数量管制方法。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市场需求、道路承载力、公共交通系统发展状况、乘客消费水平与喜好等因素,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出租汽车行业的近远期发展规划,根据市场环境和乘客需求适时调整车辆投放量,动态调控出租汽车数量的管制力度。同时,还应取消准入歧视,允许个体经营者进入出租汽车市场。为保证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权发放的公平与公正,行政机关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配置。 

  (三)适度放松价格管制。过于严格的价格管制使得服务质量无法从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收益中得到体现,使经营者失去竞争动力。为确保服务品质有效的竞争环境,政府可以逐渐放松价格管制,取消统一僵化的价格标准,设定全国性或区域性浮动价格,允许出租汽车经营者根据自身情况在浮动范围内自由定价。此种情况下,应完善定价的相关法律程序,不但要明确出租汽车经营者须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予以备案审查,同时还需要进行价格公示并明确公示方式与公示内容。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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