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解放的自由:略论阿伦特的革命观(2)

作者:杨明佳 宋英超 更新时间:2012-12-27 13:31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阿伦特;革命观;自由;解放
【职称论文摘要】
法国大革命本来也是在启蒙运动所确立的自由原则下进行的一场理性主义的政治运动,但革命前法国是一个典型的封建等级社会结构,第三等级的不自由与严重社会不平等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贫困问题,使得那个时代的法国启

法国大革命本来也是在启蒙运动所确立的自由原则下进行的一场理性主义的政治运动,但革命前法国是一个典型的封建等级社会结构,第三等级的不自由与严重社会不平等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贫困问题,使得那个时代的法国启蒙思想家们对平等问题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超过了对自由的关注。不论是自由主义的伏尔泰、民主主义的卢梭,还是社会主义的马布利,都毫无例外地将社会平等视为他们理论关注的重点。由此,法国人自然而然地将革命理解为一场实现自由与平等的双重价值的运动。此外,与英国悠久的宪政保护下的自由传统不同的是,由于法国革命前存在的不平等社会结构,于是对于民众而言,自由乃是多数法国人从未充分享受的东西,他们便倾向于将自由理解为从等级制的奴役下解放出来。因此,一旦攻占象征奴役民众的巴士底狱,国王便被立即送上断头台,法国迅即建立了共和国,并颁布了人权宣言,多数法国人因此就相信自由已经实现。法国革命者们认为,他们应该利用革命形成的自由的专断权威,以兑现革命时期对社会底层许诺的社会平等和幸福的承诺。阿伦特就此指出:“革命掉转了方向,它不再是以自由为目的,革命的目的变成了人民的幸福”。[1]49 “结果就是,旧政权的权力失效,而新共和国也流产了,自由不得不屈从于必然性,屈从于生命过程本身的迫切性”[1]48。最后之结局则是罗伯斯庇尔的无奈感叹:“我们将会逝去,不留下一抹烟痕,因为,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我们错过了以自由立国的时刻。”[1]49红色恐怖并未带来人民所希望的平等和幸福,而且也让人民失去了自由,专制独裁改头换面,死灰复燃。阿伦特发现此种革命悖论和悲剧不仅单独出现在法国,而且多次在不同国家上演,她不无遗憾地指出:“令人悲哀的是,我们也知道,在未曾爆发革命的国家中,自由维护得更好,无论那儿的权力环境有多么残暴不仁,而且革命失败的国家甚至比革命胜利的国家还存在更多的公民自由”[1]99。

以解放和自由为目的的革命最终走向自由的反面,是现代社会中法国式革命的吊诡之处。在阿伦特看来,此种局面的出现,固然与上述这些国家缺乏自由传统以及严重不平等和贫困有关,但是也与这些革命背后建立在自由主义的消极自由的政治价值观念直接相关。法国革命的悲剧,在阿伦特看来,正是古典自由主义政治理论的失败。或许洛克式的政治自由主义在英国这样的有着悠久宪政传统和相对平等的社会结构中,可以通过温和的光荣革命而偶然取得成功,但是对于像法国这样需要激进社会变革的国家而言,仅仅将自由定义为宪政和人权法案保护下的个人权利,将埋下重大的政治隐患。由理性、必然性以及革命中激发出来的群众激情,必将冲破这些国家刚刚建立起来的脆弱的多数民主制,不可避免地将革命重心转移到自由之外的领域,对于法国的无套裤汉而言,所谓权利首先是衣食温饱和种族繁衍,“不是自由,而是富足,现在成为了革命的目标”[1]52。“从贫困中解放先于以自由立国”[1]122。这样,革命内涵被无限制扩展,革命变得无所不能,似乎只要革命,就可以建立一个完美的新世界。但是,当革命被这样理解时,革命就可能带来各种形形色色的暴政,这种革命越是彻底,越是激进,可能就越远离自由。

三、公共领域中的政治行动:美国革命后“失落的珍宝”

学界对美国革命及其宪法的政治解读,长期以来均是自由主义占主导地位,美国革命被理解为洛克思想指导下的理性主义的政治运动,联邦宪法则被视为自由主义的基本法。不过,阿伦特在《论革命》一书中并不太认同这种解释,而是从共和主义自由观来重新审视美国革命及其失落的遗产问题。

美国作为英国政治文化的历史衍生品,自然继承了英国的宪政传统所保护的个人消极自由,因此在其革命中所蕴含的洛克式的自由主义理念毫不奇怪。但新大陆的政治革命,又非完全对英国革命的复制,它所存载的传统,在阿伦特看来,更多的是历史悠久的共和主义政治传统。美国革命之所以能避免法国革命的悲剧,就在于立宪治国阶段,美国的政治精英们既认同liberty的个人自由,也重视freedom所蕴含的政治自由,因此他们既重视建立一个保护个人自由的有限政府,又试图建构一个提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公共空间。对此,美国政治史学者方纳指出:“对于现代人来说,许多革命时期的领导人既是共和主义者(因为他们关注公共福利,强调公民对政治体制的服从),又是自由主义者(因为他们极为重视个人权利的问题)。”[3]31

阿伦特之所以特别强调政治自由,与她所建构的行动哲学的前提有着直接关系。阿伦特区分了劳动、工作与行动,认为“行动是最出色的政治活动,那么,诞生性而非死性就是政治思想的中心范畴”[4]2。所谓诞生性,即复数的人在社会生活中开启新端的能力。阿伦特相信,人之价值在于实践和创造,在于在公共生活中彰显每个人的个性,从而获得他人的承认与尊重。她认为,脱离了公共生活,将自我局限于个人私利的空间里,个人将失去生活的价值与意义。“一切人类活动都要受到如下事实制约:即人必须共同生活在一起。一旦超出人类社会的范围,行动甚至是不可想象的,并且也唯有行动是如此”[5]57。因此,公共政治生活对于个人而言,就不仅仅具有工具性意义,而是具有本体性价值。与自由主义者将自由理解为个人主义基础上的私人权利不同,阿伦特则认为,真正的自由是与共同体及其确立个体契约的各种历史可能性分不开。共和主义的信徒阿伦特从古典城邦共和国的政治模式来理解自由之内涵:“一个自由的生活需要他人在场。故自由本身需要一个使人们能走到一起的场所-集会、市场、或城邦相宜的政治空间。”[1]20没有在公共空间中的持续性的政治生活,那么也就没有自由。因为“自由的实质内容是参与公共事务,获准进入公共领域”[1]21。加拿大学者菲利普·汉森精辟地指出,在阿伦特这里,“自由与行动是密不可分的;自由是一种政治的或公有社会的现象,而行动则是真正政治的核心”[6]65。台湾政治学者蔡英文也持同样看法:“阿伦特的政治思想关切所在,乃是人类的实践及其场所(即公共领域)的意义。”[7]7正因为阿伦特从共和主义角度来界定自由,因此在她的眼里,美国革命最为珍贵的遗产,其实并不是被自由主义者最为称道的联邦宪法那个文本本身,而是其体现了共和自由观的和平制宪过程。阿伦特特别看重殖民地以来的美国在市镇层次上的公民政治参与对于后来美国革命的深刻影响,她指出,与法国革命比较,“美国革命之大幸就是,殖民地人民在与英国对抗之前,已经以自治体形式组织起来了,用18世纪的话来说,革命并未将他们推入一种自然状态”[1]149。美国革命的这一特征,曾为托克维尔所观察到并大为赞赏:“美国革命爆发,人民主权的教义从市镇中产生,并占领了州”[8]56。而后来的制宪会议,在阿伦特看来,其实就是源自美国地方的市镇会议的自然而然的放大,不仅使其制宪会议有其充分的权威,而且过程本身的和平与协商,也使美国以自由立国的革命进程逐渐摆脱了革命的暴力色彩,十分契合阿伦特基于古典共和经验的政治概念。阿伦特这样来界定政治的内涵,“以政治方式行事、生活在城邦里,这意味着一切事情都必须通过言辞和劝说,而不是通过强力和暴力来决定”[5]60。阿伦特推崇这种政治,将暴力与威胁视为亚洲式专制主义前政治手段。因此,阿伦特心目中美国革命的高潮定义为费城制宪以及随后展开的全方位的为批准宪法而进行的公开辩论。“在现代的条件下,立国就是立宪。自从《独立宣言》发动美国各州草拟宪法,制宪会议的召开就恰如其分地就成为革命的标志,这是一个未雨绸缪,以《联邦宪法》和建立美利坚合众国为顶峰的过程”[1]108。而在制宪进程中所呈现出来的革命原则则是,“这场革命不是突然爆发的,而是人们经过共同协商,依靠相互誓愿的力量而缔造的。奠基不是靠建筑师,而是靠多数人之合力,——就是相互承诺和共同协商的互联原则”[1]200。(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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