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的增值税制度简介

作者:李玫 更新时间:2014-05-22 15:36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关键词】俄罗斯税法制度 增值税 增值税制度
【职称论文摘要】
毫无疑问,世界各国的税收制度可能是最完备的。因为税收不仅关系到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财产上的利益分配关系影响到国家的全局。典型的莫过于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由国王的税收引起的。所以,各国都建立比较完备的财税制度。增值税是一种重要的税种,属于财税法研究的范畴,是经济法研究的重要对象。在俄罗斯法律上,增值税是对指对境内提供的商品、产品和服务以及对进口到俄罗斯境内的货物征收的一种税。1991年1月1日俄罗斯联邦议会制定了增值税,替代以前实行的周转税和销售税。本文在分析现行俄罗斯联邦增值税制度的基础上,

       一、俄罗斯联邦增值税的历史回顾
  原苏联解体之初,俄罗斯实行的是20世纪30年代通过改革制定的周转税制度,由于周转税是按批零差价征收,不同商品批零差价不同,税率也不同,征税不好规范,而且,不能适应经济体制转型的需要。因此,制度的需要和经济上的要求,使得周转税改革成为俄罗斯税制改革的重要课题。
  俄罗斯在1992年2月17日决定以增值税取代周转税。至此,原来实行的周转税正式废止了。最初,增值税实行的是28%的单一税率,征税范围包括俄罗斯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所有企业,征税对象为所有商品和劳务。实行增值税的目的:一是为了与西方国家的税制接轨;二是保证国家预算的稳定收入来源;三是使税收系统化,适应市场化改革的需要。但在实行增值税实践中,暴露了很多问题,于是俄罗斯又对增值税进行了制度完善。1992年实施“生产型”增值税制;1993年联邦政府决定把增值税减到20%。2001年1月1日起,又改为“消费型”增值税,至此,进项税额不能扣除的项目已很少,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在固定资产入账后就立即可以抵扣。
  在2008年10月20日前所有的纳税人必须每三个月一次行的缴纳一个季度的税额。所以造成,经济危机情况下大量的季度税额对企业有很大的压力。所以俄政府在研究预防企业大量破产的措施当中也引进了增值税征收制度的修改。按照修改后的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每个纳税人可以把一个季度的税额分成三个相同部分,在未来的三个月之内交。在后来几年之中,俄罗斯增值税的修改都是围绕税率结算、提交报告和其程序问题。
  增值税对俄罗斯境内生产的商品、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征收,也对进口到俄罗斯境内的货物征收,但是进口某些“技术型”生产设备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两档:标准税率为20%,低税率为10%。后者主要适用于主要食品和儿童服装。对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对金融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增值税是一种间接的税收形式,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
  增值税是俄罗斯税收收入中最大的税种,占俄罗斯联邦预算全部收入的35%以上。增值税作为联邦税,绝大部分纳入联邦预算收入。2012第一期的俄罗斯联合预算收入中增值税收入为1375,15亿卢布,占国内生产总值7%以上,居联合预算的所有税收收入之首。
  虽然增值税的主要的作用就是国库收益,但它对经济发展调整的作用很明显。它是通过征税影响到市场价格形成和通货膨胀。不过增值税的利弊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经济的发展状况会引起价格变动,会导致通货膨胀;但另一方面增值税对生产的影响不大,因为最终的纳税人是消费者。
  二、俄罗斯增值税的基本概况
  (一)增值税的纳税主体
  根据《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第143章,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具有法人地位、从事生产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各种组织形式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机构和组织;从事生产和其他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家庭)企业、私营企业、由个体和社会组织创办的从事生产和其他商业活动的企业;具有独立结算账户并独自销售商品的各类企业的分厂、分部和其他独立分支机构;在俄罗斯境内从事生产和其他商业活动的国际联合公司和外国法人;非商业性组织,其中包括:消费合作社、社会和宗教联合组织、从事商业活动的慈善和其他基金会;向俄境内进口商品的企业,在海关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增值税的征收对象
  根据俄罗斯税法第146章规定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包括:销售全部自产商品(工程、劳务)和销售全部外购商品(工程、劳务)的销售额;在企业内部销售商品(工程、劳务)用于自己生产需要的销售额;按俄罗斯海关法律规定的海关制度,向俄罗斯进口的商品;企业获得的任何货币资金,如果这些资金的取得与支付货款的结算相关,也课征增值税。不支付货款而用来缴换其他商品的商品流转额;无偿或部分有偿转让给其他企业、自然人以及企业职工的商品。总的来说,销售商品时,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所有商品的销售额,不管是销售自产商品,还是销售外购商品,都必须课税。这里,商品的概念包括各种产品、房屋、建筑物、其他形式的不动产、电能和热能、天然气和水等。销售工程时,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已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量、维修工程量、科研工程量、试验设计工程量、工艺技术工程量、勘察设计工程量、修复以及其他工程量。销售劳务时,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提供下述劳务所获得的进款:客货运输服务;天然气、石油、石油产品、电能与热能的输送;商品的运输、搬运和装卸服务及保管;财产和不动产租赁;中介服务;通讯服务和日常生活与住宅公用事业服务;体育运动服务;完成商品订单服务;广告服务;创新服务与资料加工和信息保证服务;其他各种有偿服务。
  (三)增值税的核定基数和计税方法
  应税周转额根据销售商品(工程、劳务)的价值确定。该价值按采用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对于应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其应税周转额应包含消费税额。应税周转额还包括企业和组织获得的任何货币资金,如果这些资金的取得与支付货款的结算相关;在无从事银行业务许可的情况下,将财政资金临时转让使用所取得的收入;罚金和合同违约金收入。

      进行商品交换、无偿或部分有偿转让商品,以及企业按不高于实际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工程、劳务)时,应税周转额根据交换和转让商品时形成的价格水平确定,但不得低于根据商品实际成本和按政府对垄断企业商品规定的最高盈利率水平计算的利润所确定的价格。企业将自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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