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及我国碳交易市场展望(2)

作者:李婷 更新时间:2010-09-12 11:18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碳交易市场;交易机制;市场结构;碳金融市场
【职称论文摘要】
(二)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参与者 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参与者可分为供给者、最终使用者和中介机构三大类,涉及暂无排放约束和有排放约束的企业或国家、减排项目的开发者、咨询机构及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权的供给者可分为两类


  
  (二)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参与者
  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参与者可分为供给者、最终使用者和中介机构三大类,涉及暂无排放约束和有排放约束的企业或国家、减排项目的开发者、咨询机构及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权的供给者可分为两类,一是受排放限额约束,但持有的初始分配额度使用不完的国家或经济个体,它们可通过ET、JI或其他自愿、强制市场将手中的富余配额售出。二是暂时不受排放限制约束的经济实体,它们可将经核证后的减排量出售给排放量超标的国家或中介机构,以获取经济利益。排放权的最终使用者是指面临排放约束的经济实体及自愿交易机制的参与者等。他们可根据需要来购买排放权配额或减排单位,以避免处罚。由于经过核证的减排单位可以进入二级市场进行交易,因此在无形之中推动了项目市场的发展,并吸引了大量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中。在二级市场的中介机构中,金融机构在提高市场流动性、丰富产品组合、提供避险工具等方面都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如,运行在CDM和JI框架内的世界银行碳金融部门(CFU)将碳金融理解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解决方案,其服务宗旨在于降低交易成本,支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并使发展中国家从中受益;联合国的专设机构——国际金融公司(IFC)主要是为发展中国家私营部门的项目提供多边贷款和股本融资等。
  
  (三)国际碳交易的交易工具
  当前,在各个层次的碳交易市场中,与排放权相关的远期、期权是最主要的交易工具。《京都议定书》中建立的ET市场,主要从事AAUs的现货及其远期和期权交易;EU ETS主要交易标的为EUAs现货及其远期和期权交易;JI市场交易ERUs相关产品;一级和二级CDM市场交易的主要是CERs相关产品;自愿市场则交易自行规定的配额和VERs相关产品。所有这些产品在减排量上都是相同的,都以“吨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除上述基本产品外,碳信用在不同市场上还表现出不同的金融衍生品特性。这些衍生工具为碳排放权的供求双方提供了避险工具和套利手段。目前,主要的碳金融衍生产品包括保险、担保、保理、碳排放权交付保证、应收碳排放权的货币化及套利交易工具等。目前,温室气体排放权的全球交易已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碳金融市场,包含了市场、机构、产品和服务等要素。由于碳交易市场在整个低碳经济中的引导性地位及碳金融的巨大潜力和战略意义,许多国家都在积极筹备本国的碳交易系统。碳市场对实体经济的优化升级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四、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一)国际碳交易市场总体规模
  作为新兴的商品交易市场,全球碳交易市场在2003年初具规模,且发展态势迅猛。近几年中,无论是碳交易量还是成交额均有大幅增长。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08年,全球碳市场总交易量达48.11亿吨,比2005年的7.04亿吨增长了583%。2008年,全球碳市场交易总额更是达到1263.45亿美元,相比2005年的109.9亿美元增长了1049%。目前,碳交易市场已成为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商品交易市场。
  
  (二)国际碳交易市场细分情况
  从市场结构看,自2004年以来,全球碳市场交易结构有如下三个特点:第一,以EU ETS为主的配额交易市场的成交量高于以CDM为主的项目市场成交量。第二,EU ETS是排放交易体系中最大的一家,成交量和成交额远高于其他机构。第三,自2006年开展二级市场CDM交易以来,其成交量呈指数增长,由2006的0.25亿吨,上升至2007年2.4亿吨,到2008已增至10.72亿吨。进一步分析2008年的全球碳交易市场现状发现,配额市场的成交额在2008年的市场总额中占据主导地位,交易额为928.59亿美元,占全部成交总额的73.49%;项目市场的成交金额为334.86亿美元,占全部成交总额的26.51%。相比2007年,2008年碳交易市场凸显如下两个现象:一是以CDM为基础,以从事CERs现货和期货交易的二级市场发展迅速,2008年该市场的交易金额为262.77亿美元,是2007年的近5倍。二是美国地区间减排倡议(RGGI)和排放权交易市场(AAUs)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
  
  (三)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价格变化
  全球碳交易市场的需求和供给决定了碳交易的价格,并受到国际制度、经济环境和各国是否采取协同措施等多方因素影响。目前,碳交易市场主要以远期合约的方式完成交易,其价格的制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固定定价,表示在未来以约定价格交割碳排放权。二是浮动定价,表示在最低价格基础上附加与配额价格挂钩的浮动价格。当减排成本高于各种减排单位的价格时,受减排指标约束的经济实体会主动在二级市场上直接买人减排单位,或通过投资的方式参与CDM和JI交易,来满足达标需要。同时,为实现短期套利的中间商也会进入到市场中,为博取价差而积极进行交易。价差越大,交易者的经济收益就会越大,对各种减排单位的需求量也会增多。总体来说,近几年碳交易市场中排放权价格呈上升趋势。从2005年运行至今,EU ETS主要标的物EUAs的价格稳定在20~30美元/吨之间。但据最新数据显示,从2008年9月开始,EUAs的价格出现下滑,至2009年2月跌破15美元/吨。这是由于各经济主体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生产活动减少,对排放权指标的需求也相应减少。与此同时,很多为短期套现的中间商也纷纷抛出手中的EUAs,促使市场价格进一步走低。在项目交易市场上,价格呈现整体上升的态势。CDM一级市场、CERs和JI市场ERUs的价格从2005开始一直保持上 升趋势。自2006年以来,CDM二级市场CER的价格维持在17—30美元/吨。值得关注的是,在2008年CDM与EU ETS实现对接后,EUAs与CERs价格趋同现象逐步显现。在后危机时代,虽然2009年全球碳交易市场的交易量在经历2008年末的连续下跌之后已慢慢企稳,但交易价格仍然较低。
  
  五、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展望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关键阶段。但因总体技术水平落后,以传统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消耗了大量煤炭、石油等不可再生资源。2008年,我国煤炭和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高达87.4%,而在世界能源消费结构中,该比例平均水平仅为64%。这种严重依赖碳基能源高速发展的经济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大量的温室气体排放。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温室气体第二大排放国。在全球低碳革命的背景之下,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暂时没有被《京都议定书》纳入强制减排计划中。但后“京都”时代可能存在国际碳减排体制的变迁,我们必须未雨绸缪。2009年11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我国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强度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40%一45%,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时建立统一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这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推进低碳经济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在2009年12月8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又被确定为未来经济工作的重点。向低碳经济的全面转型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碳交易本身是种金融运作,它是对排放权额度的转化。将排放权作为产权来进行交易,意义在于引领实体经济的发展。我国煤炭、钢铁、金属和再生能源等许多行业,都具有开展CDM项目的巨大潜力。我国仅2008年CDM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量就已占世界总成交量的84%。我国的实体经济企业虽然为国际碳交易市场创造了大量的减排额,但自身却仍处在整个碳交易产业链的最底端。当前CDM机制下,主要认证机构都来自欧洲,而国内的金融机构对碳交易知之甚少。由于没有相应的碳交易市场规则与制度,无法建立属于自己的碳交易市场。又因没有自己的交易体系,从而被迫丧失了相应的定价权。因此,我国产出的CERs的价格一直被发达国家人为压低,并被大量买人后再通过其金融机构重新包装、开发成为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衍生产品。而从长期看,碳减排问题更是一个争夺未来新兴碳金融市场话语权的战略问题。 (责任编辑:nylw.net)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发表评论
本站模板均经测试成功,请放心下载,遇到任何问题或者需要购买付费论文请联系本站。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