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进程中的法律信仰培育研究(3)

作者:王学俭 顾超 更新时间:2015-11-30 14:44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依法治国; 法律信仰; 培育
【职称论文摘要】
(3)维护法律意志 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以及在运用法律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的法律情感,最终表现为人们维护法律意志。法律意志指的是人们决定实现法律价值而产生的一种心理状态,常以语言或行动表现出来。人们在认


(3)维护法律意志 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以及在运用法律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的法律情感,最终表现为人们维护法律意志。法律意志指的是人们决定实现法律价值而产生的一种心理状态,常以语言或行动表现出来。人们在认同法律价值的基础之上,产生了法律意志,而这种意志又支配着人们做出了守法、护法的行为。法律信仰最终的确立也正是通过人们维护法律意志、捍卫法律尊严并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过程中体现出来。我们认为,执法者捍卫法律尊严的行为,对法律意志的彰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就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言,仅仅依靠执法者的护法行为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形成自觉的守法精神和护法品格。也只有这样,才能使违法犯罪行为和违法犯罪分子处于全体公民的监督之下,才能使法律意志彰显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同样,一个处处彰显着法律意志的社会,也有利于人们形成普遍的法律信仰。
3.法律信仰培育的环境塑造机制
法律信仰的生成与确认同样离不开社会环境的塑造。通过特定的仪式,通过宣传典型事迹、打击违法行为,进而在全社会范围内烘托出法律的神圣性、权威性、不可侵犯性,构成了法律信仰的环境塑造机制的主要内容。
(1)以特定的仪式,烘托法律的神圣性 仪式一词指的是进行典礼的形式,通常指的是宗教或祭祀的仪式。不论是人类早期经历的图腾信仰时代,还是之后的神灵信仰,仪式都扮演着重要的作用,并且仪式本身承担着极为丰富的文化价值符号。中国古代帝王的敬天祭祖、西方国家首脑在就职前对圣经的宣誓等行为,都很好地诠释了仪式的重要性。“仪式是人类的一个永远的需要......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凡夫俗子,只有在集体性仪式的那种平凡、中庸的气氛中才能自得其乐,自由呼吸。不仅如此,我们这些本身并非艺术家或思想家的俗人,长期以来只能按照艺术家已经为我们安排和示范的方式去生活,去想象,甚至去感受。”[19]因此,利用特定的仪式,丰富仪式的内容,不仅能让社会成员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法律就在他们身边,也能进一步烘托出法律的神圣性。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20]国家宪法日的确立、公职人员对宪法宣誓本身就是一种很好的仪式。
(2)进行典型教育,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2014年5月24日,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贵在坚持知行合一、坚持行胜于言……要面向全社会做好这项工作,特别要抓住领导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不论是狠抓领导干部、公众人物,还是积极宣传先进模范,其实质都是一种典型教育、典型宣传。典型教育方法,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积累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也是我们党在宣传中致胜的法宝之一。现代心理学在发展过程中同样证实了:人们的行为普遍的会受到模仿这种心理机制的作用。那么,对守法、护法的人物和行为进行广泛宣传,是将法治价值观高度形象化,也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学习的案例,有利于营造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对违法分子和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在全社会范围内予以谴责,掀起广泛的舆论批评,增加其“失范成本”,充分发挥好社会舆论的惩恶扬善功能。此外,报刊、广播、电视电影、特别是网络媒体是进行典型教育的重要载体,他们具有主导舆论,营造社会氛围的重要功能,必须重视和利用好现代大众传播媒介。
4.法律信仰培育的实践确认机制
社会实践是人们认识的来源和最终归宿,法律信仰作为一种特殊的认识,其最终形成和确认也必须在社会实践中完成。社会实践既是法律信仰形成和发展的载体,同时也是法律信仰实现的外在表现形式。总的来说,法律信仰的实践确认机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1)拓宽人们运用法律的渠道 “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21]因此,扩宽公民运用法律的渠道,让公民在具体的法律实践中检验和确证对法律的信仰。具体到公民的社会生活而言,一是要进一步推进全民普法教育。邓小平指出:“法制观念与人们的文化素质有关,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22]普法教育既是人们认识法律、学习法律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法律的重要渠道。二是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活动。比如说开展法律征文、法律知识竞猜、模拟法庭等活动,让人们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并能够在现实生活中得到运用。

         (2)确保执法、司法公正独立 除了人们自身运用法律之外,国家权力部门的执法、司法行为对人们的法律信仰也产生重要影响。在现实生活中,最重要的不是言语的说教,而是行为的感召,不是一般的倡导,而是具体的示范。法律信仰的实践不仅取决于法律规定了什么,更取决于法律在权力部门那里被如何服从与严格执行。正如培根所说的那样,“一次不公的判决比多次不公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23]此可见,执法、司法的公正与独立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来说,一是要加强对执法、司法人员的思想引导与专业训练。执法、司法人员首先必须尊重法律,对法律具有敬畏感,严格依法办事。此外,强化执法、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提高他们的执法、司法的能力与水平。二是执法机关、司法制度本身应该具有民主性、公正性。我们很难想象一个缺乏民主的执法机关以及一个缺乏公正的司法制度,能产生多少正面的示范作用。三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和司法监督机制,确保执法队伍依法办事,司法机构公平、公正。对于执法过程中的不当或违法、司法过程中的不公或以权压法等现象必须严格处理。让人们真正感受到,他们所信仰的法律在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20]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4-10-29(01).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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