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定量评价及提升路径(2)

作者:彭辉 史建三 更新时间:2013-06-17 21:45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宪法意识;宪法思维;法治建设
【职称论文摘要】
1.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受到价值观和利益观的影响。从社会存在来看,领导干部既是公权力的代表者,又是独立的个体,他们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受其影响、为其制约。领导干部作为普通公民的价值观和利益诉求很容易影


  1.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受到价值观和利益观的影响。从社会存在来看,领导干部既是公权力的代表者,又是独立的个体,他们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受其影响、为其制约。领导干部作为普通公民的价值观和利益诉求很容易影响其公权力行使,如实践中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拥有信息资源是权力的象征,因而在实际工作中不愿将应依法公开的信息向社会公开,这为公众参与决策增加了难度;对于财产公开,有的领导干部认为这是对私权利空间的限制和压缩,因而存在反对情绪;有的领导干部借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来寻求私利益的取得、巩固和发展。
  2.一些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宪法思维不足。一些领导干部虽然高度赞同宪法的根本法地位,但这种赞同仅仅停留在认识层面,并没有落实到其日常工作中,其对于具体问题不会或不愿用宪法思维去分析解决,对于宪法实施一联系实际就缺乏信心。如一些领导干部“官本位”思想浓厚,排斥或者仅在形式上吸收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这为违宪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一些领导干部在决策时过多考虑本地利益和短期需要,不善于从宪法实施的角度统筹考虑制定政策的宏观基础和长远价值。
  3.提升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有效途径匮乏。前文对上海市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调查分析表明,上海市领导干部宪法意识总体上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一些领导干部对于对上访者态度、财产公开、官员问责等方面的评价得分不高,这些“木桶短板”⑥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成了领导干部宪法意识提升的阻碍因素。为了消除不良因素对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影响及发掘增强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正能量,近年来社会各界都在积极探索提升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路径,但各地对于提升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究竟应该因循怎样的形式和方法,一直存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尚未产生成效明显的做法。对此,亟待探索、开拓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有效途径。
  四、提升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路径
  1.宣传宪法知识,树立领导干部公仆意识。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培养和提升需要较长时间,现阶段要着重对领导干部普及以宪法基本价值为核心的宪法知识,将提升领导干部宪法意识作为普法活动以及其他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应增加宪法方面的课程,促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在干部选任中要加强对其宪法意识尤其是弘扬宪政精神和宪政文化的考察;要利用现实中的宪法性事件如浙江张高平叔侄案、河南赵作海案、四川珍贵乌木归属案等进行宪法知识宣传,发挥宪法性事件对提升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镜鉴作用。
  2.强化宪法理念,健全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宪法理念是领导干部对宪法思想、价值和基本原理的信念,是宪法意识的高级形式。宪法知识虽然是衡量宪法意识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其重要性局限在一定程度或范围之内,当达到一定程度后,宪法知识对于宪法意识的提升和巩固作用就比较有限,此时宪法理念培育作为提升宪法意识的途径应受到特别重视。因为领导干部所掌握的具体宪法知识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淡化,但其宪法理念历久弥坚,具有持久性和稳定性,甚至终生影响和指导着领导干部对现实问题的分析和判断。领导干部宪法理念的形成和确立,一方面有赖于加强宪法理论学习,另一方面有赖于在实际工作中践行宪法理论。为此,领导干部应当学习并切实贯彻我国《宪法》、《立法法》、《行政监督法》中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性规定。加大公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度,这不仅是反腐倡廉的有效手段,也是提升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重要路径。近年来,我国一大批中央部门陆续公布了“三公经费”⑦,这对于强化领导干部的宪法理念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今后,应进一步强化官员问责制度,严厉制裁违法拆迁、非法拘禁等违宪行为,对授意、默许、迫使工作人员实施此类行为的领导干部追究其宪法责任。
  3.保障宪法实施,形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风气。宪法实施是指宪法的精神和规范在现实生活中得到贯彻和落实,它反映着一个国家的宪法在现实中被遵守的情况,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和政治文明程度的标准,其基本要求是宪法价值和宪法理念成为公权力运行的最高准则和价值标准。宪法实施一直是困扰我国宪政实践的一大难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宪法实施和遵守不能停留于形式上、口号中,而应当落实在行动中。领导干部只有养成遵守宪法的行为习惯,其宪法理念和信仰才会达成,其才会积极实施宪法。制度与人的行为范式密切相关,因此,应当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健全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守宪的自觉性。广东省2012年出台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讨论稿)中规定“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⑧,这就对领导干部自觉执行个人事项申报制度起到了督促作用,类似的规定应当更多、更完善。
  4.加强基层宪政建设。宪政建设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着眼点更在基层。实践中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采取越级上访、聚众闹事、围堵政府机关等非理性、不合法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一些群众不积极参与村里、社区的议事决策,个别人甚至放弃自己的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基层宪政建设尚存在不足。领导干部要将在广大基层群众中树立宪法至上的理念和信念,带动基层群众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作为提升自己宪法意识的突破口。基层党组织是党团结人民群众、推进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战斗堡垒,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要成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表率。

      五、结语
  宪法意识的内涵丰富,涵盖了自由、民主、法治、平等、契约、规则等方面的内容。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的形成和提升有其一般规律。运用本文构建的领导干部宪法意识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可以比较直观地考量我国领导干部对宪法理念、宪法宣传、宪法实施乃至整个法治建设的态度和认知,从一个侧面评估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但是,由于宪法意识内部结构的发散性和多维度性,所以严格地讲,对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很难进行全面而精准的量化评价。如何更加科学、合理地评估领导干部宪法意识,这是一个长期的课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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