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消防临时查封措施的法律适用(2)

作者:邢建阁 更新时间:2014-08-06 10:43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关键词】 临时查封 消防执法 消防工作
【职称论文摘要】
5.2 证据的采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证据有以下七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消防监督人员在临时查封实践中,要以证据的三


5.2 证据的采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证据有以下七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消防监督人员在临时查封实践中,要以证据的“三性(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为核心收集证据,而在临时查封实践中,一些办案人员在证据收集上还存在收集证据不足、孤立、收集证据片面等问题,如草草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影像资料、现场物证等证据辅证收集不全,导致证据之间没有形成锁链,不能相互映证,进而导致在执法中十分被动,甚至直接引发行政败诉。
5.3 严格法律程序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对临时查封程序作了详细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临时查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施临时查封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要认真填发《临时查封告知笔录》,遵循集体讨论制度,实行内部审批,制作《临时查封告知笔录》等。同时,实施临时查封应当依照法定条件,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方式,以最小损害当事人的权益为限度,以确保消防安全为目的。
5.4 对擅自解封的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于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需要强调的一是无论是擅自拆除公安消防机构的封条,还是擅自使用被公安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均应依法追究责任;二是掌握事实情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罚款处理,一般情况下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
6 结语
综上所述,消防临时查封措施在消防监督工作中被广泛应用,是我国消防行政治理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措施,它对于保障消防行政执法权的有效运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消防工作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及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准确把握和应用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最大程度的保证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2]叶必丰.行政法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3]李佑标,屠国华主编.消防行政执法概论[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配套规章汇编.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翻印(内部资料).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发表评论
本站模板均经测试成功,请放心下载,遇到任何问题或者需要购买付费论文请联系本站。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