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制度创新的公务员执行能力建设研究

作者:牛锐 更新时间:2010-10-23 13:28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公务员;执行能力;制度创新
【职称论文摘要】
公务员作为人民的公仆,其执行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着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水平。行政执行是行政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的行政执行能力的状况直接关系到政府效能的优劣。本文从公务员执行能力的现状入手,结合影响执行能力的主客观因素,从制度创新的角度探讨提

 近年来,在企业界颇为流行的“执行力”一词开始逐步渗透到公共部门与公共管理领域,人们开始关注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执行能力问题。事实上,一旦公共政策制定出来之后,最重要的环节就是执行。公共政策能否被执行或者执行的效果如何,直接关系着公共政策发挥的作用。加之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其首要性质便是执行性,因此对政府而言,如果缺乏有效的执行,一切都归为空谈。于是,作为政府活动主体的公务员,其行政执行能力建设便顺理成章地被视为整个政府执政能力建设的重中之重。
  在多种提升行政执行能力的措施之中,制度创新具有根本性。通过制度创新,可以使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关键性要素——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权力与权利的设置更加合理。提高公务员执行能力,必须注重制度创新,建立靠制度激励约束、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只有这样,方能建立和巩固提升公务员执行能力的长效机制。
  
  一、我国公务员执行能力建设的现状分析
  
  公务员执行能力是指作为具体政策执行主体的公务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对行政事务进行一系列地组织、指挥和控制的能力。公务员执行能力建设是指为了加强公务员执行能力所进行的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制度建设等活动,目的是从公务员自身和外界环境两个方面入手提升其执行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状况得到极大改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这一切都与有效的行政执行密不可分,与我们国家重视公务员执政能力建设有很大关系。随着我国公务员队伍的不断优化,行政执行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障。尤其是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使得公务员从服务理念到业务技术等方面都得到很大的提升。在我们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文化培育存在问题。
  行政执行成本高、行政执行中的官僚主义等问题依然严重影响公务员的执行能力。虽然在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的过程中强调公务员的服务理念和奉献精神,但是封建官僚思想仍然在部分公务员中存在。为人民服务在有些公务员的意识中只是一个口号,没有认识到在实际的工作中应该牢记责任,从具体行动上体现出来为人民服务。
  (二)具体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
  在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规避、政策敷衍、政策缺损、政策附加、政策照搬等现象的存在。政策制定出来不能顺利的执行,因为一些公务员对政策理解不全面或者曲解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只做表面文章,并未采取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或者在组织、人员、资金等方面没有真正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将影响政策执行的效率与效果。
  (三)行政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
  行政执行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包括三个阶段:执行准备阶段、执行实施阶段、执行检查反馈阶段。这三个阶段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缺一不可的,要想行政执行高效,这三个阶段必须有序、协调进行。而公务员在工作中出现割裂三个环节的现象,不能正确认识三者的关系。尤其是行政准备阶段和行政检查反馈阶段的工作经常被忽视,使得行政运行不能形成一个连贯的过程,不利于行政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二、我国公务员执行能力建设存在问题的制度根源
  
  (一)行政程序不科学。
  行政程序是由一定步骤和时间所构成的行政行为准则,是保证行政权合法运行的前提和保障。在行政执行的三个阶段,行政程序不科学,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或者是有制度但是不能有效实施。具体体现在:在执行准备阶段计划、咨询制度不完善,甚至有的是空白;在执行实施阶段组织制度、协调制度不能有效运行;在执行检查反馈阶段,监督控制制度和反馈制度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制度建设中这三个阶段在制度设计上是相对孤立的,缺乏制度之间的协调与衔接是导致制度不能有效运行的重要原因。
  (二)培训制度不完备。
  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建设在近年来取得很大的成效,但是在具体的培训中还存在问题。首先,培训缺乏针对性。培训没有具体的目标或者是有目标也是流于形式,培训不能针对不同的公务员进行不同内容的培训。其次,培训的手段单一。大多采取讲课方式,教授方式比较固定,致使培训效果不佳。最后,培训的反馈不及时。培训不注重反馈,没有一个考核的制度和监督机制。对于培训的质量不关注,不能从一次培训中总结经验和教训以提升下次培训质量。
  (三)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
  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公众在考核中所占的权重低。公务员的执行活动是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因此理应以公民为主要考核主体,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在现行执行主体考核体系中,对其执行效能的考核主要是上级对下级的考核或行政系统内的自我考核,而公众考核权重较低。另一方面,考用脱节。考核的目的不是为了得到一个结果,而是从中总结经验教训。公务员考核如果不能与其利益挂钩容易使考核流于形式,起不到激励作用。
  (四)外部监督制度不到位。
  除了公务员自身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之外,外部监督也很重要。随着我国电子政务和服务型政府的建立,政府行为较之以前更加透明,外部监督加强。但是外部监督一般限于突发事件之类的监督,对于日常工作的监督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基于制度创新加强公务员执行能力建设的路径选择
  
  因为行政执行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三个阶段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缺一不可的。所以公务员执行能力建设也要紧紧围绕这三个阶段进行。为了提升公务员执行能力,从制度创新角度应考虑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基于提升公务员自身素质的制度创新;二是基于优化行政执行环境的制度创新。二者共同作用,为加强公务员执行能力建设提供一个良好和系统的制度环境。
  (一)基于提升公务员自身素质的制度创新
  如前所述,行政执行分为三个阶段,结合公务员执行能力的进行分析,制度创新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1.在执行准备阶段,注重基于提升公务员计划、咨询能力的计划、咨询制度创新。
  计划是行政执行的第一个环节,其质量高低决定着行政执行过程是否有效、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加强计划的制度化建设对于公务员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行政执行必须做好计划这一步。计划制度是要求公务员根据自己的职权范围,构想、选择工作的目标,然后确定实现目标的具体方案,确定一项计划的执行主体、执行时间、执行程序等。在计划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应该注意到由于公务员所处的职位不同,计划的内容就有所不同。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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