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应对涉检舆情“三过”

作者:何建明 更新时间:2015-01-07 17:35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过,情,涉检,应,如何,
【职称论文摘要】
“范围广、交互性强、更新速度快的互联网传播从根本上改变了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的关系,是对传统新闻媒介的传播模式的解构和颠覆。”[1]当今社会,网络已经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的一部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来表达诉求、主张权利,应之而生出现的网络舆情对检察工作也带来了全方位影响。检察工作直面人民群众,当网络舆情这种“通过互联网表达和传播的各种不同情绪、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来到身边时,[2]由于理念不新、学习不够等多种原因,不少基层检察院的同志尚未引起足够重视。面对网络舆情,或

          一、“过于懈怠”问题
   [案例一]2014年某日晚,一名男性患者因病紧急转入某医院,当班护士暂时将男患者安排在一名女患者的病房内。次日凌晨,该女患者打电话将此事告知家人,其父母立即赶赴医院,与当班护士及医生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当日,新浪微博出现网友爆料,称凌晨某医院一名护士被患者父母打伤,网传其“全身僵硬”,已致“瘫痪”。并有网友指出,动手伤人的系某检察院中层干部董某夫妻。该消息曝光后,媒体关注度急速上升,传统报纸和网络媒体同时报道,以微博及当事医生的口述内容为信息源报道事件,纷纷采用《官员夫妇被曝在医院持伞暴打护士》、《又现伤医事件网友呼吁警方介入》等标题进行广泛转载,一起“官员伤医”的涉检重大舆情随即引爆。事发当日,该检察院并未作出任何回应,次日方在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涉事的董某已被停职,但对所谓“打瘫护士”一事未作出任何回应,导致处于更加被动局面,舆论继续向医院方倾斜。2日后,公安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公布现场视频监控,但仍有网友质疑该视频被剪辑。该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简单的医患矛盾上升为官员恃权行凶,给检察机关人员形象带来不小冲击。
   相较传统舆论方式而言,网络舆情更具有虚拟性的特点。一些基层检察院通常认为这种虚拟信息无足轻重,无需关注,导致舆情传播迅速由虚拟向现实扩散。刑法中有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在应对网络舆情的初始心态中,部分检察人员也同样出现了类似的心理状态。实践中通常有三种具体表现:一是敬而远之。由于网络媒体虚拟、便捷的特点,不仅使人人掌握“麦克风”、成为发言人,而且由于网民自身素质和网络管理上的问题,使得网络舆情鱼目混珠,甚至成为不法分子造谣生事、牟取不法利益的工具。一些同志对网络上的种种乱象,心理矛盾,畏之如虎,或是出于远离是非,或是对于自身应对能力不自信,而选择敬而远之,造成舆情应对工作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一些负面舆情不能及时澄清和有效应对,未用正气压住邪气,丧失了话语权,放弃了舆论阵地。二是听之任之。墨菲定律对网络舆情应对具有一定启示意义:“网络舆情在全面考验政府及其官员,任何微小的源头都有可能掀起狂风巨浪,政府必须建立网络舆情的长效监测机制”。[3]有的同志对网络舆情稍纵即逝的传播速度和成几何级的扩散面未有足够的认识,尤其对社会矛盾凸显、不稳定因素增多以及敌对势力千方百计的渗透破坏等情况,不够清醒。有了舆情,消极对待,听之任之,麻木不仁,不能及早控制和引导,贻误时机,较小的舆情发酵成重大舆情,增加了应对难度,造成工作被动。三是缺乏担当。政法领域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尤其需要具有公信力的主流声音。有的检察院领导缺乏大局意识,政治敏感性不强,对于出现的网络舆情视若无睹,日常工作中未有专门的机构或者安排专人负责舆情关注、收集及处理工作,导致对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工作滞后,陷入被动挨打的境地。出现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主要是一些检察人员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对网络舆情应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就如案例一中的董某,虽然身为检察机关宣传部门的负责人,本身肩负网络舆情应对处理职责,熟知舆情出现后的处理程序、方法,但因“身在此山中”,思想上麻痹大意,对出现的舆情缺乏清醒的认识,事发后没有及时向院党组、检察长报告,以致整个舆情未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应对和控制。在此事件处理过程中,官方对关键信息的公布也不够及时准确,如最有说服力的现场监控视频未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公布,导致真实性、完整性都受到网友质疑,陷入不被信任的困境。
   针对上述问题,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解决:一要消除模糊观念。从关乎检察事业兴衰成败、民心向背的高度,把舆情引导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正确认识到,网络既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发现问题的主要渠道,是观察社情民意、树立执法公信力无法忽视的窗口,也已经成为公众检验我们执法水平与解决问题能力的平台。事实上,网络时代没有人能躲避得了、排斥得掉。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既要看到网络舆情可能存在的负面东西,也要看到蕴藏的正能量,积极应对、主动适应,适时对网络舆论作出反应,采取得力措施处理各类网络舆情事件。二要强化危机意识。传播快时代缺少慢思考,碎片化的信息往往给人误导,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常常使官方话语权存在“主场劣势”,司法个案和司法制度往往成为攻击对象,乃至制造成热点事件。网络舆情虽然发生在虚拟空间,但其映射的是现实社会问题,对网络舆情危机意识的缺失和对危机准备的不足,不可避免地造成有些检察人员心理的脆弱。一旦出现突发事件,极易导致心理上的恐慌。这就需要我们居安思危,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平时下足功夫,加强能力建设,并做好危机预案,才能在网络舆情出现时,对症下药,及时开展针对性处理,增强对舆情的掌控能力。三要立足主动有为。网络是把双刃剑,处理不好,危害严重,利用好了,则可以为我所用,能畅通民意渠道,扩大职能宣传,提升执法公信。为此,必须强调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必须牢固树立阵地意识,主动发声,传递检察舆论正能量。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检察机关更应积极主动顺应社会发展和形势需要,认真研究网络舆情的特点和规律,科学掌握应对方法和技巧,切实把握主动权,趋利避害,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扩大自身影响,抢占舆论制高点,为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的环境。同时,积极利用网络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了解工作中的不足与问题,作为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

       二、“过于紧张”问题
   [案例二]2013年8月,某网络论坛上出现“检察院腐败,检察院反贪局长开着百万豪车,凭他工资,保险费油钱都危险吧”的网帖。网帖出现后,上级检察院立即指示网帖所在检察院做好舆情处置工作,并要求定时汇报。该检察院高度紧张,迅速联系相关网站删帖子,并在部分网站上以单位名义回帖说明该豪车系向亲戚所借,已要求该干警立即归还这辆豪车。岂料不回帖也罢,一回帖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更多的舆论反应。网友立即讽刺“这就是传说中的借来开开”,暗指该反贪局长与借车人有不正当利益关系,导致该院陷入更加不利的舆论形势。后该单位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改变策略,在对内做好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以静观事态发展为主,不再主动发声,舆论慢慢得到平息。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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