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独二胎”遇冷看影响妇女的生育意愿原因

作者:张莹华 更新时间:2016-10-10 13:30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单独二胎; 妇女解放; 生育意愿
【职称论文摘要】
在现代化进程后逐渐步入后工业化的背景下,我国人口红利的结束让大众视角聚集在单独二胎的全面开放,孕龄妇女的生育成为延续经济增长后劲,维系世界工厂地位,缓解老龄化社会,调整性别比例诸多问题的“灵丹妙药”。对于目前与预测相比遇冷的局面,从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解放理论的角度,试图探索其产生的原因。更多关注于妇女自身的改变和内心的需求,从而真正从构建和谐社会,促成人自由全面的发展的角度为以后探求解决生育问题的方法提供参考。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年均增长0.57%,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同第五次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我国的人口问题也再次浮出水面。新生人口增速快速下降,加之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官员及学者开始担忧人口红利的加快结束。此时依赖劳动力供给量大,来刺激经济增长的优势条件丧失,中国经济增速可能会开始掉头向下。业界人士认为,在未富先老的人口结构现状之下,放开“二胎”政策意在缓解“用工荒”,以及延续中国制造业“世界工厂”,保持经济增长后劲。
在此背景下,自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至2014年11月6日西藏宣布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单独二胎政策在广袤的中国大陆以及其迅猛的速度实现了全方位无死角的覆盖。网络上有人口学家曾预测,受政策短期刺激的影响,多年积累的“生育刚需”有可能在未来一两年内集中释放,2014年、2015年多生育的新生人口可能会超过100万,但年度新生人口总数不大可能达到2000万人。据事前测算,“单独二孩”目标人群有1100万对夫妇。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时表示,截至2015年5月底,全国有145万对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139万多对办理了手续。显然,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并没有官方一直宣传中的那样热情高涨的投身“传宗接代”的伟大事业。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符合单独二孩政府的孕龄妇女大致是一些怎样的人群。
2013年颁布的“单独二孩”中,城市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是主要得益者。从法定结婚年龄和最佳生育年龄来看,大致推断为1971年~1995年出生的女性。其中受到较好高等教育的知识女性一般首次生育年龄普遍推迟到30岁-32 岁以后,如果再生育二胎,则多在34岁-36岁。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按照生育子女数量大致可分四类:其一是“一孩”政策即独生子女政策。其覆盖面最广,涉及绝大多数城镇居民以及个别省市的农村居民;其二是“一孩半”政策。规定了已生育一个女孩的农村夫妇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其三是“传统二孩”政策。分为夫妇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即“双独二孩”政策,以及部分地区的农村居民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其四是“三孩”政策。指部分地区少数民族农牧民可以生育三个孩子。[1]加上农村户籍人口多有“一女户生二孩”政策,因而本次“单独二孩”政策不会涉及上述人群。
基于以往尤其是计划生育时期的从乡至城,从上至下,从课本至官媒的密集的宣传,中国给世界留下的几个具有时代气息的关键词就是:人口基数大,热衷生育,重男轻女。追溯对于生育尤其是生育男性后代的热衷,从父系氏族确立一直至今,男权文化影响之深可见一斑。之前提及的“一孩半”政策的推行,其实也是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推行中遇到传统观念阻碍的情况下的一种妥协。
这种建立于封建土地制度和农耕文明上的观念从根本上忽视女性对生育权的自主权利,劳动力是属于一个个土地私有制为基础上建立的家庭的财富。丈夫凭借经济权力来支配新的家庭秩序,恩格斯总结为“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妻子则相当于无产阶级。”正如波伏娃在《第二性》中对这一阶段的女性地位的描述“尽管女人的身上充满了生育的魔力,男人仍然是她的主人,这和他是肥沃大地的主人一样。正如女人体现了其生育魔力的大自然,她注定也是服从、归属的、被用的。”[2]恩格斯同时认为“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母系向父系的转变,归根到底就是生产力和私有制使女性无法独立于男性生存,因而成两性关系中的依附的角色,建立于自然属性之上的生育权也成为了自己无法做主,全然由男性支配的权利。以致“七出”这样完全从男性利益角度出发的汉族婚俗在中国古代的法律、礼制和习俗都占有一席之地、影响深远。当这种思想已经融入整个国家或者说种族中的时候,很多女性自身也习惯于这样的从属地位,放弃了自己对生育权利的掌控,把其当成在家庭中安身立命必须服从男性的一种责任。并且用此来约束其他女性。坚持生育权利的女性群体成为异质性群体,在对抗种族性群体的意识中显得尤为薄弱。[4]
当单独二胎政策遇冷的情况发生,我们探索其原因就必须放置于现代化的背景下加以探讨。所谓的现代化按照罗荣渠的分类来看,是人类社会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亦是一种心理态度、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过程。尤其对中国而言更是落后赶先进,跟上时代步伐的过程。[5]因而给我国带来的急剧变动也反应在女性的层面,包括地位提升,自我意识、独立意识的觉醒。
早在2004年陈卫、史梅就把女性作为生育意愿实证研究的主要对象,国外更多文献表面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主要是经济因素和个体特征。比如1979年Butz&Ward关于个体的收入、女性劳动力市场参与对生育的影响;1989年EvaC·Yen,Gili Yen,&Liu以台湾为样本,发现传统观念和家庭结构对生育意愿有重要作用;1995年Steven&Franklin发现女性受教育程度影响生育意愿;2001年Audrey发现结婚年龄的上升会对生育率下降产生15%-30%的影响。2005年Laurie & Alex 的研究则发现丈夫的受教育程度对妻子的生育意愿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同年,Lonnie发现工业化国家的低生育意愿与其公共福利政策、社会化的健康照顾、女性普遍教育计划相关。2007年Paula研究表明家务工作和育儿时间的上升会降低生育意愿,女性劳动参与率提高往往会降低其生育意愿。[6]

         从发达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影响生育的因素,以史为鉴也映射出我国单独二胎遇冷的部分原因。现代化的过程亦是个急速过渡的过程,因而传统的影响因素依然成为一种主流式的存在。但是在此同时西方价值观、生活方式和态度从接受科学教育的年轻一代向社会其他阶级扩散。而单独二胎的目标人群正是这样一群接受现代化理念的主要群体。一胎的生育经验,让她们已经对生育过程带来的种种矛盾有所了解。比如抚养教育成本的高昂,根据瑞士信贷的数据显示一个孩子每年的养育花费约为2.25万元。二胎的配套公共设施不足,托儿所、幼儿园设备健全的公立学校一位难求。教师队伍性别悬殊大,医疗体系覆盖不够,婴幼儿相关服务行业人员良莠不齐。高等教育的职场女性因为家务育儿选择非正规就业影响职业生涯,甚至有成为全职家庭妇女的白领女性。[8]但是从法律上看,目前的离婚法律并没有很好的认同和保护家务劳动者的权益。恩格斯所说的“家务的不再涉及社会,变成了一种私人的事务;妻子成为主要的家庭女仆,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的情况依然存在。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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