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地区医疗保障制度对接研究(2)

作者:刘鹏 更新时间:2010-11-18 11:42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全民健康保险;可行性;对接
【职称论文摘要】
(四)鼓励台资医院进驻福建地区,为协调台资医院与大陆地区之间的利益,可以让台资医院挂靠在定点医院上,每年定期和定点医院做利益分成,具体的分成比例有定点医院和台资医院协商。挂靠的台资医院和定点医院在一些专业


  (四)鼓励台资医院进驻福建地区,为协调台资医院与大陆地区之间的利益,可以让台资医院挂靠在定点医院上,每年定期和定点医院做利益分成,具体的分成比例有定点医院和台资医院协商。挂靠的台资医院和定点医院在一些专业科室可以形成会诊和转诊制度,通力合作,相互学习,提高我国大陆的医疗水平。逐步改变台湾同胞对我国大陆医院的不信任现状。
  (五)确立台湾同胞所参加的全民健康保险的二次补偿机制。由于我国大陆地区的医疗保障的报销比及封顶线的限制,保障水平低,台湾同胞的医疗补偿后经济负担仍然过重,需要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介入进行二次补偿 ,以缓解其自付部分的沉重压力。二次补偿比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方法可以选择首先明确保障对象最终实际应付的费用金额比例,在其就诊时直接自付,其余部分在我国的医疗保障补偿部分后,由全民健康保险基金支付。后者也可以采取中央健康局预支给给定点医院垫支,经中央健康局审核后再支付的方式。
  (六)利用网络技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共享,实现信息管理层面的对接。两岸定期专家会诊,远程诊断,逐步施行双方共同会诊制度。加强相互的合作交流,改变台湾同胞对大陆医疗服务不信任的现状。
  (七)医疗费用的控制方面,对供方对供方的控制,一方面根据定期的部门联合会议期间,各个医院对自己医疗费用和质量的陈述,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由部门联合会议投票选出,选出后,相关代表要对这些医院进行调查、核实、监督。大陆地区也要逐步实行医药分家。另外,对需方的控制,实行在医疗费用支付方面,总额预付制的方式,实施医疗费用个人部分负担的共付制,并且拉大定点的大型医院、台资医院、其他中小型定点医疗服务机构门诊自付差额,有效地防止了闲时逛医院的现象发生,减少了门诊次数,节约了医疗资源。这种共付制,是把医疗机构分级,规定不同数额的自付比例。
  (八)逐步提高我省的医疗保障水平,福建省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人均收入水平处于我国中高水平,我们有能力,也有责任,先试先行,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为海西的建设和两岸的和平统一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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