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应对涉检舆情“三过”(2)

作者:何建明 更新时间:2015-01-07 17:3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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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论文摘要】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矛盾多发期,身负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经常处于风口浪尖上,涉检网络舆情突如其来,直接从虚拟世界降临到现实社会的情况屡有发生。但是,当面对负面舆情时,不少基层检察机关神经高度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矛盾多发期,身负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经常处于风口浪尖上,涉检网络舆情突如其来,直接从虚拟世界降临到现实社会的情况屡有发生。但是,当面对负面舆情时,不少基层检察机关神经高度紧张,举止失措,不能及时有效应对处理舆情危机。实践中,经常可以看到以下情况:一是上下聚焦,层层指示。一度时期,检察机关遇到的网络舆情并不多,造成现在一有舆情,上下关注,高度紧张,而由于缺乏应对经验,往往搞得手忙脚乱。层层的工作要求和指示,造成基层压力过大。当面或书面情况汇报,也让基层院在疲于应对舆情时,不得不分散精力。二是不知所措,忙乱应对。有些基层检察院平时没有组织专门部门或者人员开展网络舆情收集工作,对网络舆情信息收集、整理工作滞后,造成舆情危机事件出现在眼前时处置被动。还有些基层检察院缺乏应对网络媒体、网民的技巧,应对网络舆情仍采用围追堵截的老办法,一味依靠删帖跟帖,导致星星之火变成燎原之势。三是瞻前顾后,遮遮掩掩。负面舆情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对个人的,有对单位的;有可能是执法不规范造成的,也可能是自身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引起的,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总有一些同志视其为抹黑单位和影响个人形象的坏事、麻烦事,唯恐对检察机关带来损害,乃至影响个人前途,为了面子和单位形象,千方百计捂盖子、找借口,回避真相,掩盖矛盾,生怕引发其他问题,而不是积极应对、坦诚应对,其结果往往造成错乱,越搞越被动。除此之外,上级机关的考核也存在不科学的导向,出现舆情的,会影响对下级的评价,使得该及时上报的未及时上报,该按规定处理的,作出妥协,私下处理,耽误了稳控的最佳时机,甚至造成持续发酵,扩大舆情面。上述问题之所以出现,在于个别检察人员缺乏正确的心态,尤其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不正确政绩观在作怪。案例二中的检察院在发现舆情后,处置行动非常迅速,但是面对舆情过于紧张,回帖内容和方式未经慎重研究,反而又引发众多网友针对回帖内容进行跟帖质疑,扩大了舆情影响范围,处置效果不够理想。
   “过于紧张”的病症,需要开三贴良药来诊治。一是确立从容面对的心态。一旦出现舆情,有的同志就紧张万分,从上到下,高度重视。重视是必要的,过于紧张是不可取的。要适应空前开放、高度关注、全时监督的舆论环境,树立平等开放的理念,以尊重坦诚的态度,与媒体打交道,努力实现良性互动。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在这个价值多元的时代,对任何事情都可能有不同的观点、看法;现在有,过去也有,只不过在网络时代反馈渠道更为便捷、更为透明罢了。有舆情是正常的,问题是,对现实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坦然面对、勇于担当,对批评性意见要认真接受,努力改进,当人民群众的学生,以真诚回应关切。当然,对不实之词,也要旗帜鲜明加以澄清,不必顾虑重重。有了这样的心态,就有了底气,就不至于过分紧张,从而有条不稳,从容应对。二是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树立科学的政绩观。网络舆情既是现实矛盾的反映,又夹杂着形形色色人群良莠不齐的意见观点,真相与谣言只在一线之间。对于涉检网络舆情,唯有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摆出相关事实与法律依据,公开相关案件的程序和处理结论,用经调查核实的事实来还原被谣言发酵事件的真相,才能争取最大多数围观者的理解和支持。这方面,我们也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一些做法,“国外在规制网络舆情时,为了顺应民意,服务大众,防止不当处理造成的群众不满甚至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基本上都采取与网民进行细致、耐心的沟通的方法,包括及时公布事件信息、发表官方声明与观点、征求民众意见和看法,追踪后续处理过程,传达处理结果等等,争当网络意见领袖”。[4]三是夯实有序处置的基础。依法规范文明执法、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是防范舆情危机的根本。应对舆情,基层检察院必须建立舆情监控、研判、预警制度及舆情处理预案制度,根据涉检舆情的类别、等级和特点,分门别类制订应对预案,明确职责,强化执行,提升舆情收集、处理的针对性和专业化。设置专门的部门或者配备专门人员,加强理论培训和实战演练,形成一支有良好法律素养、熟悉网络语言和交流方式的网络舆情工作队伍,加强对涉检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评估和利用,为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严谨的依据。同时,上级检察机关也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标准,防止基层检察院围绕考核指挥棒弄虚作假,虚报谎报及错误处理舆情,贻误舆情处理的战机。
   三、“过度反应”问题
   [案例三]2013年5月,某小型网络论坛上出现一篇涉及某检察院一名副检察长的网帖。该帖系一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家属所发,主要内容是污蔑该副检察长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指责反贪部门办案人员把无罪的人办成“铁案”,并捏造了一些该副检察长的威胁性言语。舆情出现后,该检察院立即召开网评员会议,组织反贪、公诉等部门负责人及各部门网评员商讨应对措施,要求各部门网评员跟帖回应,对发帖内容进行驳斥。网评员接到命令后与发帖人在论坛进行辩论驳斥,反而吸引更多网民“围观”事件发展,导致该舆情事件进一步升温,并被一些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论坛转载,扩大了舆情范围,造成了更加恶劣的负面影响。
   近年来,检察机关对网络舆情的重视程度逐渐提升,一些检察院在出现舆情后积极采取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少数地方在处理舆情时,思想上没有认识到网络的多面性,过于关注网络对本单位或相关领导的评论,好象网络就代表自身形象,存在一种网络舆情就是工作评价的意识,对网络信息过于敏感,如大敌当前,害怕网络爆出有关自身的负面信息,不能安心工作。对网络舆情反应过度,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应对无章。有舆情不能冷静分析处理,各种手段一起上,胡乱应对。比如有的帖子关注度并不高,有自然下沉的趋势,就可以采取密切关注的方法,不要轻易跟帖,即或是跟帖,也要把握分寸,切不可将所有的应对手段一窝蜂用上。实际工作中,有的为了把负面帖子下沉,组织干警大量跟帖,让原本关注度一般的舆情持续发酵。还有的本身跟帖寥寥,但检察机关的“严正声明”,往往把关注点转移过来,声明本身反而成了焦点,这种教训屡见不鲜。二是协作不力。网络舆情具有爆炸性和快速蔓延的特点,需要检察机关迅速反应,统一步调,有力回应,谨慎处置。不少检察机关虽已建立了相关工作机构,或者明确由政工部门承担此项职能,但舆情的根源在具体办案部门,办案部门与专职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信息沟通机制都存在不少问题,有时相互依赖、推诿,难以形成工作合力,一旦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往往面临上下级院配合难,与各级媒体协调难,本院业务部门与宣传部门之间协作难,常常导致工作被动,耽误了舆情控制和处理的最佳时机,甚至出现口径不一、被别有用心的人抓住把柄的现象。三是处理偏激。对负面舆情的处理,有的基层检察院不能坚持客观冷静、实事求是的原则,被舆论牵着鼻子走。有时一味为了平息舆论,在事实真相尚未明朗时,就匆忙作出处理意见或发布声明,甚至违背原则草率对相关人员做出处理,留下后遗症。究其原因,还是在于不少基层检察院的应对处置机制不完善,经验欠缺,引导处置能力有侍提高。案例三中的检察院在出现网络舆情后,虽然给予了高度重视,但是过犹不及,没有充分考虑到这起舆情在该网络论坛上点击率不高,回帖更是寥寥无几,暂时并不具备广泛传播的特点,如果这时多名网评员跟帖回复,只会让已在论坛中石沉大海的网帖浮出水面,制造更多关注点,吸引更多人的视线,甚至可能出现不可控制的局面。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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