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人类究竟应当如何对待家庭?(4)

作者:陈学明 陈祥勤 更新时间:2010-09-14 10:39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家庭;强制性家庭;父权制家庭;自然的家庭;母权制家庭;性革命
【职称论文摘要】
对于赖希关于通过消灭家庭来实现人的性需求的满足的论述,我们必须指出以下两点:其一,他对于目前流行的那种家长制家庭、父权制家庭的消极功能的揭露,对于这种家庭模式压抑人的性需求的批评,是有一定的说服力,并切中


  对于赖希关于通过“消灭家庭”来实现人的性需求的满足的论述,我们必须指出以下两点:其一,他对于目前流行的那种家长制家庭、“父权制家庭”的消极功能的揭露,对于这种家庭模式压抑人的性需求的批评,是有一定的说服力,并切中时弊的。他把家庭称为“制造顺从动物的工厂”,视为实施性压抑的主要场所,也确实具有一定的根据。他提出要实现人的性需求的满足必须首先改变目前的家庭模式,即“性革命”始于“家庭革命”同样也是有一定理由的。其二,不能把他所提出的“消灭家庭”理解成要从根本上取消家庭这种社会组织形式。他的本意是要用“自然的家庭”来取代目前这种“强制性的家庭”,用“母权制家庭”来取代“父权制家庭”,强调前者与性压抑没有本质性的联系,不把经济利益作为家庭的最高原则,而是将经济行为与性行为区别开来,或者说使家庭的经济功能为满足人的包括性需求在内的人的各种欲望服务。问题在于,尽管他的论述确实具有这些给人启发之处,但是其片面性与错误之处也显而易见。他对目前的“父权制家庭”持全盘否定的态度就是片面的,目前的这种家庭模式虽然有着他所说的这些弊端,然而它的存在有着不可否定的合理性,特别是在目前的历史条件下,取消它是不可想象的。所以,即使把他提出的“消灭家庭”理解成消灭目前的这种家庭模式,也是不可接受的。起码还不具备“消灭”的历史条件。相应地,他把从“母权制家庭”向“父权制家庭”的转变完全视为人类历史上的一场灾难,既缺乏历史的眼光,即看不到这一转变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又缺乏辩证的眼光,即无视这一转变尽管包含着人类的痛苦却推动了人类的进步。至于他对“自然的家庭”的描述,对人类恢复“母权制家庭”的呼吁,则带有强烈的乌托邦主义色彩,这种新的家庭模式究竟是什么样的,以及究竟如何实现,在赖希那里也是语焉不详、扑朔迷离。他常常引用苏联建国初期在家庭关系上的一些变化来加以说明,但缺乏说服力,因为事实上所有这些变化都是昙花一现。
  
  我们必须指出的是,他对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关于家庭的论述的理解是歪曲的,马克思非但没有像他所说的那样提出“社会革命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消灭家庭”,而且还对反动派对共产党“消灭家庭”的指责进行了严厉的驳斥,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现代的、资产阶级家庭是建筑在什么基础上的呢?是建筑在资本上面的,……这种家庭的完全发展的形态,只有在资产阶级中间才存在着,而它的补充现象却是无产阶级的被迫独居和公娼制”,“资产阶级的家庭,自然会随着它的这种补充现象的消逝而消逝,两者都要随着资本的消灭而消灭”(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486页。)。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写道:“现代家庭在萌芽时,不仅包含着奴隶制(servitus),而且包含着农奴制,……它以缩影的形式包含了一切后来在社会及其国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对立”(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70页。),《共产党宣言》所要消灭的正是这种包含着社会的经济和政治对立和奴役的家庭结构及其对两性关系的社会异化。对于作为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家庭关系,马克思说:“人和人之间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女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通过感性的形式,作为一种显而易见的事实,表现出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说来成了自然界,或者自然在何种程度上成了人具有的人的本质。因而,从这种关系就可以判断人的整个教养程度。”(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19页。)从这个意义上说,两性关系之间的文明和发展程度直接体现这个社会的文明和发展程度,所以,《共产党宣言》所主张的并不是一般的“取消家庭”,也不是简单地恢复所谓“母权制家庭”,而是将异化了的家庭关系及其补充现象(“拿妇女当作共同淫乐的牺牲品和婢女来对待”)从资产阶级社会关系的蜕变和桎梏中解放出来,真正实现两性之间文明的、符合人的尺度和尊严的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
  (责任编辑:周小玲)
  
   评审意见:
  父权制家庭的存在,已有上万年的历史;其积弊如同其功绩一样显而易见。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赖希,以“性”为切入点,发出了针对父权制的“消灭家庭”的第一声呐喊,从而成为20世纪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一个亮点和热点。就像共产主义传入中国之初,被人曲解为“共产共妻”一样,赖希的“消灭家庭”理论也曾一度被人曲解为取消家庭这种社会组织形式。
  本文清晰地阐述了赖希关于“消灭家庭”的本意,是要用“自然的家庭”取代“强制性的家庭”,用“母权制家庭”取代“父权制家庭”。这就不禁使我想起中国先秦时期的哲学家们,关于人类究竟应该充满仁义关怀地生活在“相濡以沫”的环境里,还是应该顺应自然地生活在“相忘于江湖”的环境里的那一场讨论。
  前不久,我曾与云南一位仍然生活在母权制家庭的时髦青年作深度交谈,明白了为什么这个地区那些接受了高等教育、在五湖四海从事经贸活动甚至腰缠万贯的年轻一代,依然留恋母权制家庭,理解了这些母权制家庭存在至今的合理性:一是每个家庭成员背后都有着由几十个至亲骨肉构成的经济共同体,生老病残的保障远比社会福利保障直接有效;二是“走婚”的本质无论是“性”还是“情”,均以“相悦”为前提,别无约束。这两条正是父权制家庭无法保障以致经常缺失的“稀罕之物”。
  感谢本文作者,使我们大致理解了赖希呼唤“家庭革命”的真意,由此与中国的古代思想家、中国的现代母权制家庭与中国父权制家庭产生联想和比较。
  评审专家:
  周山,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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