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对民生理论的创新与发展(2)

作者:罗会德 更新时间:2012-11-03 20:54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民生理论;创新
【职称论文摘要】
由此可见,科学发展观不仅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善民生的科学理论指南。 三、提出了改善民生的奋斗目标 从小康到全面小康,是中国


  由此可见,科学发展观不仅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善民生的科学理论指南。
  三、提出了改善民生的奋斗目标
  从小康到全面小康,是中国共产党民生理念的深化,从提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民生目标的提高。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6]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5]36这是党中央第一次郑重地把民生问题摆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并且将民生问题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联系,强调了建设和谐社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主题。
  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追求。继邓小平提出共同富裕目标和江泽民提出人的全面发展目标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又为改善民生树立了一面新的旗帜。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高度关注和着力改善民生出发,不仅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定,而且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根本措施,强调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必须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关注和改善民生必须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展开,因为一旦偏离了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改善民生就难以真正落实到位,人的全面发展就没有基础。关注和改善民生是历代中国共产党人共同的观点,但是清晰地提出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民生建设的主题和目标,还是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贡献,表明了他们对民生问题的深刻理解和认识。
  经过30多年的改革,我国的综合国力已经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但是,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特别要看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要有效地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就要科学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其中,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最有效的措施就是进一步关注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和措施的认同感,融洽国家、政府、老百姓的关系,避免和减少社会对立情绪,使人们为保护自己利益而维护社会和谐,增强国家和民族的团结。为此,就要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四、明确了民生工作的基本思路
  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了我国民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明确了民生工作的基本思路。首先,提出民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2005年5月,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继承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重视“三农”问题的战略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任务。此后每年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这一战略任务作出了重要部署,由此开启了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民生新时期。正如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的:“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5]22
  其次,明确民生工作的具体思路。一是由政策驱动向制度化层面推进。党的十六大以前,改善民生的工作主要是靠政策推进。党和政府在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过程中,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民生、促进民生的文件,使民生工作得以推进。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加快建立和完善了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大民生领域的制度建设,切实做好解决民生问题的制度安排,将民生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陆续颁布和实施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这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使我国的民生工作获得了有效的制度保证,从根本上推动着民生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是由临时救济向长效机制推进。胡锦涛强调:“要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长效机制,为我们党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7]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逐步完善了财政制度,建立健全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权益保障制度,健全了人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与此同时,民生方面的相关立法、执法、司法制度建设也有序推进。在此基础上,着手建立完善民生工作机制。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起相应的监督机制、问责制度、考评机制,以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以使民生建设进一步发展。总之,这些重大创新,对于开创我国民生工作的新局面、全面推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戴生歧. 民权·民情·民利——胡锦涛有关权力、情操和
  利益观的民众特色探析[J]. 理论导刊, 2006,(7).(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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