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集体户口管理与改革探析

作者:叶珍 更新时间:2016-09-27 13:49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人才市场 集体户口 管理 改革
【职称论文摘要】
“人才”集体户是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产物,作为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极为有效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政府、市场利益与“人才”集体户个人权利诉求之间存在矛盾,“人才”集体户正逐渐成为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的一种障碍。本文在借鉴其他地区和相关部门在集体户籍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对在新经济常态下,如何提高福州市人才市场集体户籍的管理水平,促进“人才”集体户的管理与改革,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才市场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各级人才服务机构也应运而生,为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福建省人才市场起步较早,发展较快,从初创探索时期一路发展到如今由政府出资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自主创建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两种形式并存的服务体系。与此相应的是,人才服务产品也逐步多元化。集体户口管理服务作为人才市场人事代理服务的一项主要内容,在发挥了一定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福州市户籍制度类别与主要特征
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传统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奠定了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基本格局。由于传统户籍制度依附诸多利益,二元户籍供给制度已不能满足城市日益膨胀的人口发展需求,便衍生出一些新的户籍供给模式,为不同的社会群体提供差异化的社会福利和权力。2014年7月30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布,标志着开始进入全面推进户籍改革实施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福州市作为沿海开放城市,户籍改革政策也陆续出台,率先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的区别。《关于实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2001]48号)中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取消进城人口计划指标管理,实行以居民合法住所、职业、经济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户口迁移落户依据,以准入条件取代进城人口控制指标,实行优化结构的人口政策,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加快城市化进程。2002年3月29日,福州市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重大改革,硕士及硕士以上高级人才、在榕落实接收单位的35周岁以下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和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大专以上毕业生、就读于该市大、中专院校的学生等9类人士属于此次改革迁榕的重点。他们在迁榕的过程中将享受到政府给予的不同优惠和照顾,人才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即“人才”集体户也应运而生。目前福州市户籍制度供给模式有四种:暂住证制度、“单位”集体户制度、“人才”集体户制度以及本地常住户口制度(见表1)。
暂住证制度:《福建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凡年满十六周岁,从事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七日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申报点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25号令第二条规定: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单位(公司)集体户制度:单位集体户口是指以公司单位为户主的户口,挂靠公司集体户口的员工只有个人户口页,需要用到户口本的时候,需要向单位申请集体户口本的复印件才能办理。成立集体户的条件:员工20人以上可成立,提供企业房屋所有权或有效的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签订三年以上),企业法人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单位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部门、人员名单。员工在办理离职时,需要把本人的户口迁出。
“人才”集体户制度:根据福建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省粮食厅联合发出的《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才中介机构集体户口、粮食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户口挂靠对象是在福州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引进人才人员,与人才市场签订《户口挂靠协议书》的代理单位的所属员工,单位因为规模或其他原因并不提供户口挂靠,个人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委托人才市场进行挂靠,等同于福州市常住户口,持个人户口页,由人才市场保管。集体户口的地址是人才市场所在地,与人才市场解除协议时,须把户口迁出。
常住户口制度:是将户口落在其产权房上的一种制度。从法律的角度,户口登记地就是你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离,一旦涉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户籍所在地为准的。
就实际而言,“人才”集体户籍不涉及土地、人口等诸多核心问题,因此在各种户籍供给模式中,受土地制度、公共服务体制、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入户需求与供给等方面的影响也相对较小。而且“人才”集体户多数为大学本专科毕业生,甚至研究生、博士,文化程度高,素质好。在不影响控制人口规模、不干涉社会福利支出的前提下,只需做出制度上的创新与调整,就可以较好地理顺集体户籍的管理关系,从而解决“人才”集体户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对优化人口结构和资源配置也起到了良性的促进作用。因此,相对于其他户籍制度,人才市场集体户籍制度改革代价小,效果好,也具有实践可操作性,可以为其它类型户籍的改革提供借鉴。
二、“人才”集体户口管理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人才”集体户口,是指在高等院校毕业后由于就业所在单位没有人事权,而由单位或个人申请落户在人才市场的户口。这些年来因为集体户口而引发的争议一直很多。因没有购置房产,单位没有集体户,也没有亲属可投靠,户口只能挂靠人才市场。随着婚育年龄的到来,子女的出生,问题更加突出。以全省最大的国家级人才市场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为例,该人才市场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榕政综[2002]39号文及榕公综[2009]611号文件精神,以档案管理为依托,为符合条件规定的大学毕业生提供代办落户服务,目前共有2万多集体户落户人员。作为福建省最大的“人才”集体户,其集体户口管理方法具有一定代表性。随着人才流动的日益加剧,集体户口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1.准入与需求不匹配 

  按照规定,目前能够在福州市“人才”集体户落户的人员,只能是正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并且有年龄限制。如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年龄必须在30岁以下;硕士以上学位、学历的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下。超出年龄限制的,就不能办理。特殊情况需要挂靠的,要专门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才可。类似的政策性限制,导致落户需求与落户准入制度矛盾重重,在实际工作中,落户需求远大于被允许落户的范畴,不仅局限了人才的流动以及给引进人才带来后顾之忧,还因为部分人对政策的不理解,迁怒于政府管理部门和具体办事人员,发牢骚,吵闹,甚至个别做出过激行为,将矛盾进一步激化,直接影响到“人才”集体户的正常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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