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向一种风险诗学

作者:段常学 更新时间:2010-10-18 18:19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诗歌,“变”与“常”,
【职称论文摘要】
视新诗为中国诗歌的现代形态,在中国诗歌这个特定的话语空间中来讨论《新诗的“变”与“常”》,在肯定“‘变’是新诗的根本”的前提下,来讨论新诗的“变”与“常”之间的互动关系,涉及的虽同样是新诗与古典诗歌精神、艺术传统等似乎已经被多次重复过的问题。然而,同

从黄遵宪开“古人未有之物,未开之境”的“诗界革命”开始,到胡适为了包容“丰富的材料,精密的观察。高深的理想,复杂的感情”而不得不打破古典形式的“诗体的大解放”,中国新诗实际上奠基于一种普遍的审美现代性冲动,其最初的基本含义是:每一个人所看到和经历的事物,和古代人所看到和经历的事物同样重要,再进一步,则隐含着这样一种现代性的生存感受:作为现代人的我们,具有和古代人同样重要的生存价值。在古代性一贯优先于现代性的传统价值结构中,这种审美现代性冲动,显然具有为现代人争取独立生存价值的积极意义。作为西方审美现代性的开创者,波德莱尔面对的虽是西方经验,但却同样切中了中国新诗审美现代性冲动的生存论本质:“任何美都包含着某种永恒的东西和某种过渡的东西,即绝对的东西和特殊的东西,绝对的、永恒的美不存在,或者说它是各种美的普遍的、外表上经过抽象的精华。每一种美的特殊成分来自激情,而且由于我们有我们特殊的激情,所以我们有我们的美。”
  这种在古代性的价值优势面前为现代性争取独立价值的辩护性姿态,很快就因为进化论眼光的引入,变成了一种现代性冲动,进化论思想,扭转了古代性优先于现代性的价值等级秩序,把价值优位重心从线性时间轴线上的过去,转移到了未来,确立了以未来为价值导向的等级秩序。对不变的永恒之美的追求,由此而被“追求新颖和独创的主导性冲动”取而代之,“对新事物永无休止的探索活动”变成了现代性的身份标识,“社会本身已为创新所左右,并愉快地接受变革,这实际上导致了先锋派的制度化,并赋予它不断推陈出新的任务”。中国新诗通过胡适“进化的文学史观”,最终把包容和囊括新事物的现代性冲动,转化成了以白话为工具,打破古典诗歌艺术形式的语言变革。
  显而易见,“对新事物永无休止的探索”。同样是中国新诗内在的一种奠基性制度。“一方面,是对新锐可能性和宽广经验领域的向往;一方面,是普遍的诗美期待”,这两种同时并存的诗学冲动,奠定了新诗的基本形象:“新”和“诗”。并且,这里的“诗”也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波德莱尔所说的“永恒的美”。而是在现代知识谱系中,通过共时性空间的划分而呈现出来的差异性。
  就此而言,新诗的“变”与“常”,实际上是审理新诗“变”的问题。对“变”,即“对新事物永无休止的探索”,无疑是新诗之为新诗的一种奠基性制度,从根本上制约并规划了中国新诗的现代性进程。没有这种奠基性的审美现代性冲动,就不可能有我们今天谈论的中国新诗。但是,不能离开这种奠基性的审美现代性冲动来谈论新诗,与必须肯定这种现代性冲动的合法性,甚至无条件地认同并为其合法性辩护,两者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就事实而论,中国新诗自身并非一个完美的历史形态。再者,后现代知识学视域的建立,终结了现代性既建立自身,又把自身的合法性基础包含在建立自身的历史过程中的元话语形态,使得现代性的合法性本身就成了一个需要论证和反思的对象。对中国新诗来说,就是:以“对新事物永无休止的探索”为自身历史特征,并将自身的合法性奠基于这种历史特征的现代性冲动,已经不再是毋庸置疑的元话语,相反,对新奇之物。也就是对“变”的追求,已经成了一个需要反思的对象。守“常”应“变”,承担的就是这样一个为中国新诗的二次合法性奠定基础和根据的任务。
  不能否认,站在古典诗歌艺术传统的立场上来否定新诗,也能在某种意义上为我们反思和重建新诗的第二次合法性基础提供有益的启示。但是,否定不是反思,只是取消和不再面对问题而非解决问题。只有立足于中国新诗自身,在承认无论是以“对新事物无休止的探索”为特征的第一次现代性,还是以守“常”应“变”为特征的第二次现代性,都是为了中国新诗自身的发展和进步的前提下,才能谈论反思和重建中国新诗的第二次合法性,否认或回避这个前提,就不再是谈论新诗,充其量只是借新诗来谈论其他问题。
  波德莱尔在提出和使用“现代性”这个概念的时候就明确指出:“现代性就是过渡、短暂、偶然,就是艺术的另一半,另一半是永恒和不变。”守“常”应“变”的目的,就是为了把被中国新诗的第一次现代性压抑和忽视了的“永恒和不变”的另一半,融人新诗的第二次现代性,以促进新诗自身的进步和发展,我们谈论的对象和话题的立足点,本身就是中国新诗第一次现代性的结果,这就意味着对第一次现代性的反思,以及重建第二次现代性等问题,都只能在第一次现代性提供的话语空间和历史经验之内来展开。
  质言之,问题不是要不要,更不是诗人如何汲取和借鉴古典诗歌艺术传统,而是如何克服中国新诗以“变”为单一维度的第一次现代性导致的问题,把被压抑和忽视了的“常”纳入到第二次现代性之中,让“变”和“常”同时成为中国新诗第二次现代性的奠基性元素。此其一。其次,这两大奠基性元素,又必须围绕着促进新诗自身进步和发展,构成一种良性互动机制,既能防止古代性的“常”对“变”的压抑,又能摆脱第一次现代性的“变”对“常”的压抑。第三,在反思第一次现代性中诞生的第二次现代性,还有必要把这种反思意识植入自身内部,使之成为一种不仅仅是针对第一次现代性,更是把第二次现代性也当作一种需要不断经受质疑和反思的对象,如果排除了这种自我反思和自我质疑的机制,第二次现代性就必得接受第三次现代性的反思和质疑,从而在不断后退的时间链条上,重新陷入第一次现代性“对新事物永无休止的探索”带来的困境,最终导致第二次现代性危机。
  借助于现代性社会学的风险社会理论,我们不妨把这种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第二次现代性诗学,称之为“风险诗学”。如前所述,我们既不能简单地否认新诗第一次现代性的历史合法性,也不能对第一次现代性的根本性失误和缺陷视而不见,更不可能以强行中断中国新诗自身的发展为代价,来诊断和治疗其中的失误与缺陷。唯一可行的途径。就是把中国新诗自身的发展当作一个既带来了进步,又包含着风险的开放性事实接受下来,在促成中国新诗自身的发展与进步的前提下,引“常”人“变”,救治以“变”为“常”的第一次现代性带来的失误和偏颇。由此,“常”和“变”才可能同时被接纳,成为发展中的中国新诗最基本的奠基性元素。没有中国新诗的发展带来的历时性空间的开放性,“变”与“常”两个共时性的诗学元素,就只能停留在理论假设的形态上,各执一词,不能成为新诗发展的积极动力。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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