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与精神

作者:易立新 更新时间:2011-02-21 11:41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洪堡特;语言;精神;语言学
【职称论文摘要】
摘要:洪堡特从哲学、人类学等角度考察语言现象,探索语言的本质;从语言入手分析人类精神。他的语言哲学思想体现了“精神至上”的原则。在洪堡特看来,语言是人类精神的体现,语言的一切都来源于精神,决定于精神。精神是语言的本原、内核和动力。

19世纪德国的人类学家、语言学家威廉·冯·洪堡特是普通语言学的莫基人,“十九世纪普通语言学问题方面最深刻的思想家之一。”[1](215)他从哲学、人类学等角度考察语言现象,探索语言的本质;从语言入手分析人类精神,提出了很多独特的见解。洪堡特有关语言学说的理论,经历了时间的考验,历久弥新,日益受到语言学界的重视。
  洪堡特的研究视野广阔、气势恢宏,他毕生研究和比较过的语言达五十余种。他把自己的研究称为“总体语言研究”,因为他研究的不是某一民族的语言,也不是某一类型的语言,而是普遍的人类语言。他的语言研究以“人的研究”为终极目标,并始终立于哲学的高度。他不是“为语言而研究语言”,而是以语言为途径,重在探寻语言表现背后的精神活动,揭示人类精神的奥秘。
  洪堡特语言学说的代表作是《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是他的巨著《论爪哇岛上的卡维语》的长篇导言,长达300余页,被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大师布龙菲尔德称为“第一部关于普通语言学的巨著”。这部巨著以探索人类精神发展状况为出发点来考察语言,“在语言差异和民族划分这两种现象相互可说明的范围内考察它们与人类精神力量的创造活动的联系”。[2](17)精神力量及其创造活动,是贯穿在整部书中的基本解释原则。
  可以说,洪堡特的语言哲学思想体现了“精神至上”的原则。“精神”在洪堡特的语言学著作中是一个伸缩性极大、并且富有生命力的概念。洪堡特有时用它来指代“精神力量”或“民族精神”。在洪堡特看来,语言是人类精神的体现,语言的一切都来源于精神,决定于精神。精神是语言的本原、内核和动力,“精神在语言中扎下了根,并把生命赋予了语言,就好像把灵魂赋予了它们所造就的肉体”。(ibid:17)在论及语言和“精神”的关系时,他说“语言从精神出发,并反作用于精神。”(ibid:215)可见,从根本上说,洪堡特的语言学思想是建立在以“精神”为本原的哲学前提下的。
  二
  洪堡特关于语言学的主要思想,包含在他对内在语言形式、语言的创造性、语言的起源以及语言与思维的关系的论述中,而这些论述都是以精神为出发点的。可以说“精神”是统领洪堡特语言学思想的总纲,也是解读洪堡特语言学理论的钥匙。以下从这几个方面分别论述。
  1.内在语言形式
  洪堡特提出了“内在语言形式”这一语言学术语。对这一概念,洪堡特并未提出明确的定义,但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内在语言形式是指创造和构成语言的精神活动的模式和规律,它是与诉诸发音—听觉器官的语音形式这一外在语言形式相对而言的。
  洪堡特说:“在把分节音转化为思想表达的精神劳动中,存在着某种恒定不变的、同形的元素,而正是这种元素,就其全部的关系和整个系统而言,构成了语言的形式。”(ibid:58)
  语言形式又分为内在语言形式和外在语言形式。外在语言形式指的是发音—听觉器官,属于语言纯生理的方面,而内在语言形式指的是创造和构成语言的精神活动的模式和规律,是“语言创造力量对语音形式的运用”。[3](119)内在语言形式属于语言的内部规律,这种规律“实际上正是语言创造过程中精神活动所循的轨迹,或者换另一种譬喻的说法,是语言创造力量用以浇铸出语音的模型。”[2](102)洪堡特的“语言内部形式”,主要指的是一种语言的语法结构和语义结构,同时也是语言创造力量——即人类精神力量——驾驭外在语言形式的活动。语言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但精神起主导作用,所以,内在语言形式决定语言的本质。
  由此可见,语言的内在形式决定着外在形式,也规定着语言的本质。而由于人类精神有着普遍性和共同性,人类各种语言就有着统一的内在形式,这种内在形式的统一性并不妨碍各民族的语言形式有个性化的体现。从洪堡特对内在语言形式的论述不难看出,精神或者说人类精神力量具有决定性作用。
  2.语言的创造性
  洪堡特有一句名言:“语言绝不是产品,而是一种活动。”他所说的“活动”,就是精神的创造活动。他认为“语言是精神的生动创造”,[2](196)或者说语言是一种精神创造活动。把语言看作一种不间断的创造活动,是洪堡特语言理论的核心,[4](58)这种创造活动是人类精神的基本特性。
  语言活动的目的,是把声音转化为思想的表现物,它使说话者能够无限地运用他们所掌握的有限的语言手段。他说“语言实际上是精神不断重复的活动’,[2](56) “语言不是活动的产物,而是精神不由自主的流射”。(ibid:21)语言是一种创造活动,意味着语言具有创造性。语言活动的创造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在言语活动中,不断有新的东西创造出来;其二,每一个言语行为都是言语活动的进一步发展,也是精神力量的新的劳动所为。语言是持续不断的言语活动的总和。
  语言的创造性,当然首先是指精神活动的创造性。“这种精神特性的特点尤其在于,它的产品不仅只是人们赖以进一步构建的基础,而且蕴含着能够创造出产品本身的生命力。这些产品播种着生命,因为它们本身即生成自我完备的生命。”(ibid:52)语言的创造性也包括语言自身的创造性,即语言的自我发展和自我生成的特性。他认为语言是一个变化生长中的有机体,每一种语言都有从自身内部进行创造、自我生成的生命原则。这种原则,是由精神力量决定的。
  洪堡特还指出,学习外语也是一种创造。他说,不应该把语言当作一种枯死的植物来研究,因为语言和生命是两个密不可分的概念,而学习一种语言就意味着再创造。
  语言的本质特征就是讲话人具有的这种讲话并理解话语的创造能力,既不是语言学家总结的语法规则,也不是可以听到的、看到的话语。要想真正了解语言的本质,就应该在无限的话语中去了解它,从生成与创造的角度去认识它。
  总之,在语言的形成、发展和运用中,精神力量是最重要的因素,“精神力量是真正进行创造的原则”。[3](125) (责任编辑:nylw.net)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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