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理学教学内容优化的策略

作者:闫宏宇 伊奎杰 更新时间:2016-06-27 13:26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卓越法律人才 法理学 教学内容优化
【职称论文摘要】
法理学教学内容的优化要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为目标,通过构建全景式“学科知识地图”,以“1+1+N”模式实现教学内容的承载,围绕理论、实践、学生三个基点,区分教学的重点内容和学生自主学习的内容,加强教学内容的联系与整合。

          [中图分类号] 6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16)05-0061-06
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也是法学专业的灵魂课程。随着法律的发展,每个时代的法理学都有自己的时代主题和使命,基于此,法理学的教学内容也要与时俱进,尤其在我国全面实行依法治国的新时期,法理学的教学内容更要适应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要求,不断优化整合,与时代发展同步。
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对法理学教学内容优化的基本要求
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需要培养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教育是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重阶段,2012年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对法学本科毕业生能力的“六项要求”(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都与法理学的教学息息相关。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来看,法理学教学内容的优化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完成。
(一)培养学生对法学专业的兴趣
作为法学专业的入门课程,法理学要引导学生从对法学的感性喜好转移到理性热爱的认识上。报考法学专业的学生,大都源自对法学的喜好,但这是在对法学缺少准确认识下的感性判断。入学后,是否能保持对法学的如此热情,作为学生接触的第一门专业课程法理学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对理论的深入学习是从兴趣开始的,作为复合型、应用型的专门人才,卓越法律人才应当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系统的知识结构,这些都要从法理学入手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兴趣,进而提升到对法律的理性认识,进而形成法律信仰。
(二)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伦理
良好的职业伦理是卓越法律人才的重要标准,也是法理学教学始终强化的教学内容。法理学的教学内容几乎涉及法学的全部领域,既有对历史的认知也有对现实的反思。如何使学生在错综复杂的理论与现实之间坚定理想信念,形成良好的职业伦理,直接决定了所培养的法律人才为谁服务的问题,这是我们教育成败的关键。卓越法律人才必须信仰法律、崇尚法治,而这样的素质是经过对法理学的学习,在部门法学习中不断深化的结果。为此,要使后续部门法课程能够起到塑造复合型、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的效果,法理学在强化职业伦理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
(三)使学生掌握法学的学习方法
术业有专攻,卓越法律人才的首要素质是知识的专业性,这源于专业的学习方法和思维习惯。法理学最重要的教学内容之一就是法学方法的传授,法学方法不仅包括法学研究方法,还包括通常被称为法律方法的法律实践技巧和技能。虽然法律方法更多的是在部门法的法律实务中体现的,但法律方法是以法学方法为基础,是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但部门法有其局限性,即在解决具体问题过程中忽视了法律的统一性和理论的一致性,这一局限只有在科学运用法学方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理论知识的系统、深入理解才能克服。
(四)使学生具有开阔的视野、发散的思维、系统的知识
卓越法律人才虽然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但法律事务发生在社会之中,也就必然涉及各种各样的社会因素。同时,同一法律事务也未必集中在法学的某一部门法上,同一事件往往会涉及多个法律部门,涉及多种法律关系。面对如此复杂的法律事务,卓越法律人才必须有开阔的视野、发散的思维和系统的知识,不仅要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还要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从学科的意义上讲,法学虽然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学术自治体,但从法学的任务上看,法学要解决实际问题,就必须对社会事务有普遍的理解和认识。“开阔的视野,发散的思维,系统的知识”,这既是法理学形成、发展、繁荣的原因所在,也是法理学教学中人才培养的目标所在。
(五)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
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是卓越法律人才专业性的根本体现。法理学是法学的基本理论、一般理论和方法论,无论是部门法学的学习还是法律实践技能的掌握,都是在理论学习基础上的延伸、拓展和变化。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是法理学教学的根本任务,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也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法理学既是这一过程的基础,也将伴随学生的整个成长过程,使学生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深入化、系统化、实践化。法理学教学内容的优化,是充分挖掘和发挥法理学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的过程。
二、教学内容优化的整体架构
法理学教学内容的优化并非是教学内容的简单删减,而是涉及到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同时,由于法理学在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法理学教学内容的优化又涉及到相关部门法学课程教学,因此要进行整体设计,确立教学内容优化的整体架构。
(一)构建全景式“学科知识地图”
法理学内容丰富,从研究对象和内容来看,至少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阐释。(1)从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特殊地位来看,“它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1]。作为“一般理论”,“ 法理学应当以各个部门法和部门法学为基础,应是对各个部门法的总体研究,对各个部门法学研究成果的高度概括”。“法理学属于法学知识体系的最高层次,担负着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最高原理,为各个部门法学和法史学提供理论根据和思想指导的任务”。作为“基础理论”,“法理学的论题是法学和法律实践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方法是科学的生命”,作为“方法论”, 法理学以方法为研究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法学的发展和繁荣。(2)从教材体例上来看,法理学通常确立“法的本体论、法的发展论、法的运行论、法的范畴论和法与社会的关系”等内容。(3)从法理学的全部内容来看,法理学也可以从理论、实务、历史三个维度进行认识。

        从其他角度和方法加以认识,对法理学仍然有不同的评价,但无论如何界定法理学,其理论知识的丰富性都是最基本的特征。法理学各组成部分之间既彼此独立,又相互关联,构成了庞大、复杂的知识网络。因此,在教学内容上为学生构建全景式“学科知识地图”非常必要。全景式“学科知识地图”的构建应当简单、清晰。从实际情况看,“学科知识地图”应当以法学一般理论、法学基础理论和方法论三个最基本的结构方式构建主干,同时结合所采用的教材以方法论、本体论、发展论、运行论、范畴论及法与社会的关系等内容构建枝干,再以知识节点和知识图谱丰富枝干。知识节点是每一部分所涉及的基本知识点,其构成应当体现层次性和逻辑性;知识图谱是对知识节点的具体展示,涉及到相关知识节点、相关部门法知识点、相关理论问题、相关历史问题以及实务问题。由于内容丰富,结构复杂,“学科知识地图”可以具体分为“学科知识简图”和“学科知识详图”,而“学科知识简图”只构建到知识节点即可。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发表评论
本站模板均经测试成功,请放心下载,遇到任何问题或者需要购买付费论文请联系本站。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