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的自然科学类比(2)

作者:陆晓光 更新时间:2010-10-29 10:51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资本论;马克思;王元化;科学精神;类比
【职称论文摘要】
然而商品与细胞毕竟不同。最根本不同在于,细胞是有形状的生命之物,因而毕竟能够在显微镜条件下为人类眼睛所明白观察。而作为经济细胞的商品,其实际所指既不是任何具体产品的形貌,也不是任何有形之物,而是抽象意义上


  然而“商品”与“细胞”毕竟不同。最根本不同在于,细胞是有形状的生命之物,因而毕竟能够在显微镜条件下为人类眼睛所明白观察。而作为“经济细胞”的商品,其实际所指既不是任何具体产品的形貌,也不是任何有形之物,而是抽象意义上的“价值形式”,因而无论采取什么观察或实验手段,既不能被人类眼睛所观察,也无法被任何感官所感知。马克思因此在“商品”章各环节的具体分析中频频强调: 识构成牛的生物基础的微观层面的“细胞”。
  由上比较所见五个类似点足以判断,马克思将“商品”类比为“细胞”确属有据。与此相应,他以“显微镜下的解剖”来比喻用“抽象力”对商品这一经济细胞的分析,可谓形象而贴切现代汉语“分析”一词,意指运用抽象思维力对事物性质加以判别、区分;而作为该词主干的“析”字,在古汉语中原指用金属工具劈开树木,如《诗经•南山》:“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而后引申为运用抽象思维力进行分析,《庄子•天下》:“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 同商品体的可感觉的粗糙的对象性正好相反,在商品体的价值对象性中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因此,每一个商品不管你怎样颠来倒去,它作为价值物总是不可捉摸的。 ③ ④ ⑤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1、51、49、51页。
  这种共同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③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似乎是一个形容语的矛盾,犹如“圆形的方”、“木制的铁”。④马克思甚至有点无奈而幽默地称商品“价值”的客观对象性为“幽灵般的对象性”⑤。然而正是由于这种“不可捉摸”,马克思才认为有必要借助已经被证明为“科学”并被普遍认识的的生物细胞学来加以类比,以见两者在客观法则方面的相类;也正是因此根本区别,《资本论》所强调的与生物细胞研究不同的独特方法才成为必要:“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
  显然,《资本论》初版序言之所以强调该书中“分析商品的部分是最难理解的”,主要症结在于:
  (1)商品的“价值形式”虽然具有客观性质,却又是无形无色无嗅,“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马克思面对的难题是:既要揭示隐蔽于商品表象后面的“价值形式”,又必须证明和阐明,为什么说商品的“价值形式”是客观存在。(2)由于他所据以揭示的方法是“用抽象力”分析,并且舍此别无它法,更由于这种分析方法是“至今还没有人在经济问题上运用过”“我所使用的分析方法至今还没有人在经济问题上运用过。”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6页。,因此该方法的科学性本身需要加以证明和阐明。(3)如果说证明一种理论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其途径主要为逻辑法则与实践标准,那么对于当时的马克思而言,首先需要遵循的是前者,因为后者有赖历史进程的检验。(4)由于《资本论》所谓和所用的“抽象力”具有高度思辨的特征,它超出了通常可用经验例证来说明的形式逻辑思维的抽象度(例如形式逻辑中,即便比较复杂的假言判断也可以借助经验之例来说明:“气象台预报明天会下雨;如果明天果然下雨,那么气象台预报是对的。”)因此,对这种“抽象力”之科学性的证明和阐明需要寻求形式逻辑以外的方法。(5)由于自然科学的方法是当时已经被反复验证并得到广泛公认的科学方法,因而也是相对“通俗”的科学方法;因此,如果能够在用“抽象力”分析商品的过程中,找到与自然科学方法相契合之处,后者就至少具有辅助论证的意义。笔者以为,正是由于这五方面因素所综合构成的症结,使得马克思不得不格外地借助于自然科学方法,以之辅助论证和说明。
  
  三、“数学等式”、“几何学例子”与商品交换中的“第三种东西”
  
  在《资本论》“最难理解的”商品章中,马克思确实尽其所能地借用了自然科学的方法或例证。我们首先看下面论述中比较简单的数学“等式”:
  我们拿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铁来说。不管二者的交换比例怎样,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一定量的小麦等于若干量的铁,如一夸特小麦=a量铁。这个等式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1夸特小麦和a量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两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 ②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0页。
  一定量的小麦与若干量的铁是两种不同的有形产品,既然两者之间有一定数量的比例关系(“看不见也摸不着”),因而可以按数学法则通约,那么这种比例关系和通约所据就是存在于两者关系之间的“第三种东西”;虽然这个“第三种东西”只能通过“抽象力”分析而揭示,却可以用合乎数学逻辑的“=”号加以表征。马克思由此而推断商品与商品之间“价值”通约与比例关系的客观性。
  但是问题还在于,两种商品之间的价值比例关系,会“随着时间地点的不同而不断变化”,而并非像1+2=3的数学等式那么简单明了。因此,马克思紧接着又以较为复杂的几何学原理来辅助说明:
  用一个简单的几何学例子就能说明这一点。为了确定和比较各种直线形的面积,就把它们分成三角形,再把三角形化成与它的外形完全不同的表现——底乘高的一半。各种商品的交换价值也同样要化成一种共同的东西,各自代表这种共同东西的多量或少量。②
  如所周知,三角形有各种类型(直角、等边、不等边),其形状大小更是多样无穷,然而它们的面积都可用“底乘高的一半”的数学公式加以精确计算。各种直线形的面积虽然也千变万化(三边、四边、五边……),而它们也都可以分解为若干相应数量的三角形,并且按同样的“底乘高的一半”数学公式作精确计算。变化多样的几何图形的面积虽然是直观的,但其潜在的计算法则却需要借助“抽象力”来揭示和把握。同样,各种商品的具体形状及其用途,都是人们可以通过直观与经验而认识;而其“交换价值”虽然“看不见也摸不着”,却正如几何图形中的潜在法则一样,也是客观的、可以通过“抽象力”分析而揭示,乃至也可以精确计算。由此,马克思以几何学法则的类比,进一步揭示并说明了“幽灵般地不可捉摸”的商品“价值”的客观对象性。 (责任编辑:nylw.net)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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