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集团与金融发展(2)

作者:谭小芳 吕倩 更新时间:2010-09-15 10:16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金融发展;利益集团;产权
【职称论文摘要】
(二)利益集团对金融发展阻碍作用的制约因素 尽管利益集团对于金融发展的阻碍作用不可小觑,可是从历史和现状来看,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发展尤其是发达市场经济体的金融发展仍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这说明利益集团的阻碍力


  (二)利益集团对金融发展阻碍作用的制约因素
  尽管利益集团对于金融发展的阻碍作用不可小觑,可是从历史和现状来看,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发展尤其是发达市场经济体的金融发展仍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这说明利益集团的阻碍力并不是决定性的,它也受制于其他一些因素,如政治变革、新的投资机会、新技术变革以及市场开放等。
  首先,政治变革通过构建新的权力结构,形成对抗既得利益集团的力量。既得利益集团与原有的金融体系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均衡态势,但是重大的政治变革以及由此带来的权力结构的变化,将催生出新的金融与产业发展策略,从而使得原有的金融机构改变,破坏这种均衡,动摇既得利益集团所依赖的经济和金融基础。
  其次,新的商业机会将改变既得利益集团对金融发展的态度。新市场开拓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和生产规模扩张的需求,由此导致融资需求增加。在投资机会涉及的投资规模远超过既得利益集团的既有的融资能力时,既得利益集团对金融发展的态度也会改变。当金融业的既得利益集团和非金融产业既得利益集团均不阻碍金融发展时,金融发展的速度将会加快。
  第三,全方位市场开放带来的竞争成为制约既得利益集团行动的主要因素。在仅仅是贸易开放的情况下,国外市场在带来更多商机的同时也带来了国外竞争者,由此降低了国内企业的利润水平。而利润水平的降低意味着企业内部现金流的减少,使得企业更依赖于外部融资。另一方面,外部商机的增加也促使企业有更大规模的投资需求。但是,这种外部融资的需求并不一定就能够促成提高金融业透明度和便利性的改革。事实上,在非金融产业面临更大的融资需求时,其既得利益集团反而有可能要求实施更大程度的金融抑制,从而使得有限的资金能够专注地为其服务。对于金融业的既得利益集团而言,尽管改革可能带来更多的客户,但是他们可能不愿意承担因金融业透明度和便利性提高所带来的激烈竞争,因此,他们更愿意与非金融产业的利益集团维持现有关系,不断为其提供所需的大量资金。在这种情况下,面临国外竞争者,非金融产业可能会对政府施压要求其提供贷款补贴,而不是要求提高国内金融体系的质量,但是选择性的政府干预将进一步降低金融体系的透明度和融资便利性。因此,仅仅是贸易开放尚不足以保证既得利益集团支持金融发展。贸易和资本流动全方位开放时,政府干预受到限制,非金融产业和金融业可以相互促进,两种既得利益集团才有可能共同促进金融发展
  
  三、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利益集团视角
  
  中国经济发展的奇迹引起了世界的关注,但是中国的金融发展却严重滞后,其中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滞后已严重的制约了中国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在现有的研究中,大量的学者主要从行业结构和规模、国家能力和成本以及中央地方银行等多元博弈(陆磊、李世宏,2004)的角度来理解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逻辑。但是在现有的研究中往往从少数金融机构的利益出发来研究问题,而很少从整个社会福利的角度来讨论银行改革。因此,现有的研究并不能解释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为什么严重的滞后于中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在国家控制金融的收益小于成本的条件下仍然保持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控制。而金融发展的利益集团理论能够更好的解释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逻辑。理由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市场结构来看,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具有很强的市场势力,从而具备形成独立金融利益集团的条件。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不断下降,但是不管从存款份额、贷款份额还是资产份额来看,它们仍基本占60%左右,已具备成为既得利益集团的必要条件。
  
  第二,从政策效果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的行为对政府的金融政策具有很强的影响力,中国政府几乎所有的改革措施都是为了维护国有商业银行的既得利益,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政府的金融改革政策已被国有商业银行所“套牢”。政府从1998年以来,花费巨资来拯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但实际上很多政策无功而返(张杰,2004)。
  第三,从实际的经济效果来看,通过政府对利率的管制,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获得了巨额的租金。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存贷利差不断扩大。国有商业银行从中获得了巨额的利差租金。据估计,从1995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获得的利差租金超过了1万亿元(彭兴韵,2002)。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金融利益集团的力量极大的影响了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的路径,并且从中获得了巨额的租金。但这些都是以损害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和效率为代价的,并且影响了整体经济质量的提高。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过低的资本充足率以及巨额的不良贷款严重地危害了金融的稳定。到2003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仅为4.28%;如果采取审慎的作法,扣除全部贷款损失,则仅为-2.29%。虽然不良贷款率在不断下降,但到2004年底仍达到15.6%,高于国际前100家大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10个百分点。所以有的学者指出,国有商业银行已处于“技术性破产”的状态(谢平、焦瑾璞,2003)。另一方面,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系统导致资本不能有效的流动,且不利于硬化对国有企业的市场约束。总之,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系统严重地影响了经济的效率。
  
  四、结论和建议
  
  利益集团理论对金融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金融发展的利益集团理论表明,在很多情况下,既得利益集团更倾向于阻碍金融发展。如果缺乏相应的制衡力量,某些利益集团极有可能向政府渗透、“俘获”政府,影响公共决策以及立法的公正和公平。在中国过去的金融改革中,我们片面的强调和追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利益和稳定,而实际效果是带来整个金融系统的脆弱和低效率。但是,利益集团的阻碍力也不是决定性的,它也受制于政治变革、新的投资机会、新技术变革,以及市场开放等因素。结合我国利益集团日益显性化的现状,要实现中国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规定所有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利一律平等。财产权利一律平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形成公平竞争机制的前提,也是防止利益集团对社会侵蚀的基本保障。在中国,虽然在法律条文上对产权有着较强的保护,但低效率的法律执行质量损害了法律对产权保护的力度。改善法律制度特别是改善法律的执行质量,将有利于削弱利益集团的力量对中小投资者的剥夺,促进中国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责任编辑:nylw.net)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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