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共和政体与政治稳定

作者:常晶 常市訚 更新时间:2012-12-03 20:29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亚里士多德;共和政体;多元统一;政治稳定
【职称论文摘要】
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中关于共和政体的构想试图为实现政治稳定提供一种可行的制度设计方案。其核心要义是通过对不同因素、不同利益团体的承认和合理安排,形成“容蓄多元、和谐统一”的政治秩序,从而实现政治稳定。其中,“至高广涵”的善是本质属性和价值追求,“多元有

政治稳定是政治学研究的主题,也是政治的目的和题中之义,对政体与政治稳定的研究构成了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说的核心内容。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一种可以实现政治稳定的政体设计——共和政体。
  亚里士多德指出,“Politeia”一词“原为多种宪政通称而又用作一种政体的专属名词”[1]182,这业已暗涵了共和政体的设置方式,即,混合多种政体的特性而成。在他看来,一种合理的政体,需要很好地解决内部的各种矛盾和冲突,既要对构成政治共同体的每一个要素予以承认,又要确立共同的价值和准则。这种理想的共和政体并不是简单的折衷与混合。在伦理观念上,它试图解决“个人的善”与“城邦的善”之间的关系;在政治共同体的构成上,它试图厘清“公民”与“城邦国家”之间的关系;在政治权力结构上,它试图平衡“不同利益群体”与“城邦整体秩序”之间的关系。亚里士多德追求内在和谐统一的“和而不同”的政体思想贯穿于他对制度伦理、城邦本质及政体构成的阐释之中。正是这种在“多元统一”的理念统领下的秩序,对各个团体的利益都给予了承认和合理的安排,才能最终达到政治的稳定,实现共同的幸福和发展。
  一、“至高广涵”的善:政治稳定的基本理念
  城邦是古希腊社会的基本政治单元。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城邦的本质是追求最高最广善业的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正如灵魂是身体的形式,是灵魂赋予身体以目的的统一性和有机体的特点[2]215-217;同样,对最高最广善业的追求赋予了城邦这一政治团体以本质属性。
  不同思想家对“善”有不同的阐释。苏格拉底有个著名的命题:美德即知识。在他看来,对知识和真理的追求引导人们走向良善的生活。柏拉图继承了其师的论说,并在《理想国》中从“什么是善、什么是正义”这个起点出发,推演出创造一个善的国家来实现至善和正义。柏拉图认为要想达到个人的正义、实现个人的善的生活,必须有一个整体善的国家。这种善归根到底是整体主义的,整体是第一位的、是至上的,各个部分只是整体之下的功能部分,这就容易造成各个部分缺少独立个性,难以达到最根本的和谐统一。亚里士多德既继承了其师关于善的理念,又看到了这一理念的局限之处,他批判了以划一求完整的整体主义理念,认为这是不符合城邦本性的。在他看来,城邦的本性是追求最高最广的善业[1]3,这种善既有至高性,同时又有广涵性。这种包容性的至善,一方面具有整体的功能,实践着统一的、至高无上的价值;另一方面又关怀个体的个性,各个部分的作用得到发挥,在发挥各自作用的同时推动着统一性目标的实现。整体和个体之间和谐而不单一、统一而不厚此薄彼。
  对“善”的认识,既是亚里士多德政体设计的逻辑起点,也是所有制度安排的最终归宿。这一“善”的理念并不仅仅停留在哲学思辨的层面,而是与实践活动密切相关的。至善是多元的至善、是包容性的善、是共和政体的政治文化基础。“政治学的目的是最高善,它致力于使公民成为有德性的人,能做出高尚行为的人”[3]26,而作为古希腊社会主要政治行为体的城邦,则是公民成为有德性的人的主要场所,因此就赋予城邦以成就最高最广善业的本性。所以,善既具有个体性,也具有整体性。一方面,人皆是向善的,人们的所有活动都以善作为最终目的,这样就存在各种不同的善,因而,善是多元的;另一方面,在人们的活动中存在着最高的善(至善),这种最高善就是城邦公民的共同幸福。亚里士多德的良好政体构想正是以这种包容性的善的理念为基础的。
  其一,至善既具有统一的、最高的意义,同时也是诸善的化归。亚里士多德指出,所有的技艺、研究、实践、选择,人们从事的所有活动都以善作为最终目的[3]3,这种善并不是诸善的简单相加,也不是数的关系,而是通过内在的归化统一方可达到的。另一方面,对至善的追求并不否定具体的善,城邦追求的是最高的善业,同时也是最广的善业,最广就包含了城邦中不同行业、承担不同职能的公民个体追求的所有具体的善,也即是说,至善是包含了多元诸善的最高善。
  其二,完满的善是实现于共同体之中的每个社会人的自足状态。既然存在一个统一意义上的最高善,那么如何来实现这个最高善呢?亚里士多德给出的答案是:共同生活。善是一种生活的方式,幸福是一种好的存在状态,完满的善是通过“自足”达到的。所有人要达到自足而完满的善必然是要在推动城邦共同体生活的善中才能实现,也即是“每个部分的善德必须同整体的善德相符”[1]42。另一方面,城邦的善又是广涵的,广涵,就意味着包容了多元的、具体的、种类相异的善业。由于城邦的组成分子是从事不同活动的不相类似的公民,具体善的实现就对整体善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不同品类的人们通过从事不同的活动实现不同的功能,通工易事,对共同体做出相互补益的贡献,所有人有所付出也有所获取,这样才能使作为整体的城邦向更高级的阶段过渡。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自有、无所匮乏和无所依赖是被统一到一个共同体之中的;同时,他又反对全然公有、整齐划一的整体主义。他认为,整体是由于不同品类的要素组织起来才成为整体,划一则失去了组成整体的各个要素,个体的特性和统一的原则是要共同保存在城邦之中的。总之,幸福既是个人的,同时又是共同体的;个人的善统一到共同体中,才能实现完满的善,而统一则是要以实现每个人的善为前提的。两者之间是“多合于一,一中有多”的关系。
  其三,合德性是城邦政治生活的伦理意义,良好的政体是建立在德性基础之上的,而非财富和权力。德性的适度原则对城邦的政治安排提出了操作性要求。至善是多元统一的共同幸福,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而城邦政治生活的目的便是对至善的追求和实现。城邦的合德性应遵循适度幸福的原则,这种德性是在过度与不及之间的适度,要达到适度就必须避开与适度相反的极端,在过度和不及之间通过调整尽量接近平衡状态,这就是行于中道的原则。城邦的至高性和广涵性之间存在着张力,至高意味着统一,广涵则意味着多元、分散。只强调至高性,容易导致单一化,抹杀了差异性的存在,忽视作为相异个体的不同利益需要;只强调广涵性,则又可能带来混乱、盲目,使共同体分散化甚至分裂,丧失其本质属性与意义。在这种理念的统摄下,要求城邦必然是包涵每一个公民的城邦,其政治安排必然是能够将公民个体和城邦整体统一于其中的有机组合。换言之,也只有一种容蓄多元、和谐统一的政治秩序才能够实现城邦的政治稳定和共同幸福。 二、“多元有机”的公民共同体:政治稳定的实践载体(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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