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怎样评判空想社会主义(2)

作者:刘英 更新时间:2013-04-22 14:32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空想社会主义的五项新幻想;斯大林的两个目标公式;专制主义的五
【职称论文摘要】
三是关于通过改造所有制来改造旧社会的幻想。空想社会主义造反派提出:要想解放无产阶级,仅仅进行民主革命、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远远不够,还必须全面改造旧社会,实现在财产面前人人平等。这种认识错在既要改


  三是关于通过“改造所有制”来“改造旧社会”的幻想。空想社会主义造反派提出:要想解放无产阶级,仅仅进行民主革命、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远远不够,还必须“全面改造旧社会,实现在财产面前人人平等。”这种认识错在既要“改造社会”,又不懂“社会形态”,更不懂所有制结构与社会形态是什么关系。
  马克思明确指出:人类社会是一种高度复杂的立体结构,社会立体结构=生产力高度→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关系总和→社会意识→社会权力→社会制度(“→”表示决定,下同),它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表现形式和存在状态就叫社会形态;而所有制只不过是社会形态的综合表现。因此,唯物史观必须以生产力高度(而不是“所有制”)为核心标准,以社会形态(而不是“社会制度”)为核心范畴,这样才能揭示出人类自我解放规律、生产力进步方向规律、社会形态发展趋势规律。只有运用这三条历史规律,才能正确反映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至于“改造所有制”,那必须以三条占有规律(即社会形态决定利益组织体系的规律、生产方式决定占有方式的规律、生产力高度决定所有制结构的规律)为根据,使之既能满足新兴生产力的出世条件,又与现实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适应,还必须和改革整个旧的社会形态配套进行。
  为了改革整个旧的社会形态,必须掌握马克思发现的七条政治规律,即国体演化规律、政体演化规律、权力结构演化规律、国体与政体转化规律、国体决定腐败性质和政体决定腐败形式的规律、统治阶级的必备条件规律、生产力的换代要求决定国体和政体发展趋势的规律。
  否则,违反三条历史规律、三条占有规律和七条政治规律,脱离生产力高度和社会形态,孤立地“改造所有制”,结果必然由于破坏生产力因而产生“穷社会主义”。但是空想社会主义者(包括斯大林)对社会形态、生产力标准、三条历史规律、三条占有规律、七条政治规律等都一窍不通,他们全都坐在两个认识陷阱中,都处在专制组织利己主义价值观、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财产制度主义唯心史观的支配下,都以建成“穷社会主义”为己任,并为此杜撰出一条关于“原始公有制—私有制—乌托邦公有制”的所谓“历史中心红线”,进而以它作为理论根据,把“改造所有制”当作“改造旧社会”的起点——这既是所有空想社会主义造反派的共同幻想,也是前苏联赖以产生的第三根理论支柱。
  四是关于通过建立“单一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按需分配”来“最终消灭国家和解放全人类”的幻想。在人类历史上,无政府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都主张“最终消灭国家和解放全人类”,但理解各不相同。无政府主义者主张立即消灭国家,代之以“工人群众自下而上的自由组织”——马克思对此批道:“胡说八道!”[1]290(着重号是引者加的——编者注。)其错误在于不懂经济条件对于社会状况的决定作用,以为在“不存在国家”的经济条件下却可以存在“工人群众自下而上的自由组织”,并把他们臆想中的这种“远景”强加给现实社会。
  空想社会主义造反派认为,只要运用巴贝夫提出的“造反有理”论,建立布朗基派提出的“工人阶级专政”,实行欧文最先提出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巴贝夫最先提出的“计划经济”+布雷最先提出的“按劳分配”或欧文最先提出的“按需分配”,这样就算建成了“社会主义(实际上是乌托邦)制度”。那么怎样才能“最终消灭国家和解放全人类”呢?在斯大林以前,空想社会主义者并没有作出明确的回答,只有本真马克思作出了科学的答案,但是斯大林不懂本真马克思,所以他把历代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思想观点综合起来,提出两个目标公式:乌托邦低级阶段=两种公有制并存+计划经济+按劳分配;乌托邦高级阶段=单一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按需分配。
  斯大林至死不悟地迷信“公有无比优越”论,以为依靠它就能做到“物资极大丰富和人们觉悟极大提高”,从而把“两种公有制并存”变成“单一全民所有制”,把“按劳分配”变成“按需分配”,到那时就能“消灭国家和解放全人类”。其错误在于违反生产力高度决定所有制结构、经济性质、产品分配方式的规律,所以马克思早在1843年就公开“表示反对”这种“肤浅言论”,破除两个认识陷阱以后则评判它是“力图用新的幻想欺蒙人民”。
  科学社会主义认为,“最终消灭国家”要靠驾驭规律创造和普及智能生产力,“解放全人类”必须以实现每个人全面自由发展为前提,这样才能消灭“国家”等一切利益组织以及组织所有制。从这里可以看出,本身反规律的“公有制优越”论是整个空想社会主义信仰中的核心理论,斯大林在“公有制优越”论的基础上提出两个目标公式,不仅对整个空想社会主义信仰起核心的支撑作用,而且也是支撑前苏联的第四根理论支柱——核心理论支柱。

      五是关于目前“由造反派专政=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幻想。他们不懂得,造反派专政面临三种可能性:一是实行专制人治,建立乌托邦专制制度,重新培植出一个新的政治特权等级,回到人统治人,前苏联就属于这种情形。二是实行民主宪政,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出现物统治人,前苏联解体以后所出现的就是这种情形。三是实行公仆宪政,指导经济腾飞,以自觉的方式加速完成由体力劳动阶级上升为智力劳动阶级的历史必然进程,并随着经济条件的上升而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保障体系,由此转入志愿者宪政,后者是向共产主义形态过渡的政治形式,完成这个过渡以后才可以消灭一切统治。由此可见,人民只有在国家消亡以后才能当家作主。在此之前,所谓“民主制=人民当家作主”和“造反派专政=劳动人民当家作主”都属于对人民的欺蒙。前一个欺蒙是一切民主主义者的理论支柱,后一个欺蒙是支撑前苏联的第五根理论支柱。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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