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的自然科学类比(3)

作者:陆晓光 更新时间:2010-10-29 10:51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资本论;马克思;王元化;科学精神;类比
【职称论文摘要】
四、物理学重量、化学分子实体与商品的价值实体 下面一例是以物理学中看不见也摸不着的重量尺度,以类比两种商品之间的价值关系: 为了说明这一点,可以用衡量商品体本身即使用价值的尺度作例子。塔糖是物体,所以是重


  
  四、物理学“重量”、化学分子“实体”与商品的“价值实体”
  
  下面一例是以物理学中“看不见也摸不着”的“重量尺度”,以类比两种商品之间的“价值”关系:
  为了说明这一点,可以用衡量商品体本身即使用价值的尺度作例子。塔糖是物体,所以是重的,因而有重量,但是我们看不见也摸不着塔糖的重量。现在我们拿一些不同的铁块来,这些铁块的重量是预先确定了的。铁的物体形式,就其自身来说,同塔糖的物体形式一样,不是重的表现形式。要表现塔糖是重的,我们就要使它同铁发生重量关系。在这种关系中,铁充当一种只表示重而不表示别的东西的物体。因此,铁的量充当糖的重量尺度,对糖这个物体来说,它只是重的体现,重的表现形式。铁只是在糖或其他任何要测定重量的物体同它发生重量关系的时候,才起这种作用。如果两种物都没有重,它们就不能发生这种关系,因此一种物就不能成为另一种物的重的表现。如果把二者放在天平上,我们就会在实际上看到,当作有重的物,它们是相同的,因而在一定比例上也具有同样的重量。铁这个物体作为重量尺度,对于塔糖来说,只代表重。同样,在我们的价值表现中,上衣这个物体对于麻布来说,也只代表价值。 ② ③ ④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73、51、61、65页。
  物体通常都有可视的形状,其重量则是“看不见也摸不着”;商品也有可视形状,其内含的“价值”却同样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物体之重量的客观性,是人们通过经验和常识就能理解,马克思由此进一步说明商品“价值”也是客观存在。又,天平秤两端的铁块与塔糖,其大小形貌及性状明显不同,但是在重量关系上却可以是等同;同样,麻布与上衣作为劳动产品的形貌及功用也是迥然有别,而它们在价值量的关系上却可以等同。通过这个类比,马克思将看不见也摸不着的“价值”的客观性,通俗明白且很有说服力地阐明了。不过马克思紧接着强调,“但是,类比只能到此位止”。因为物体的重量毕竟纯粹是其自然属性,而商品的价值量,则是“某种纯粹社会的东西”;后者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②。由这种凝结而来的价值量,“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③。换言之,铁与塔糖的重量的客观性是自然性质的,而商品“价值”的客观性则是 既然商品“价值”的来源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那么进一步的问题还在于,如何证明后者的客观存在?马克思继续以数学等式“20码麻布=1件上衣”的价值关系为例,并运用“抽象力”加以分析——麻布的劳动方式是“织”,上衣的劳动是“缝”;织与缝这两种劳动在具体方式上虽然不同,但是都要耗费人的体力、脑力、时间等。同一个人可以昨天织麻布,今天缝上衣,因而两种劳动方式具有同一的人力付出的性质。如果这个人昨天花费十小时“织”了20码麻布,而今天花费十小时“缝”了1件上衣,那么就这个人的人力付出而言,其两天劳动量的凝结相等,因而可以用“20码麻布=1件上衣”来表示。由于“织”与“缝”的具体劳动方式看得见,作为两者结果的有形产品(麻布与上衣)也摸得着,但是凝结在有形产品上的“人类一般劳动”却看不见也摸不着,它是借助“抽象力”分析而揭示。那么,这种借助“抽象力”分析的方法论依据何在?马克思显然意识到在这里会面对与前面同样的提问。因此,他再度以自然科学方法来类比说明,这次选择的是化学分析方面的例证:
  ……麻布只有作为价值才能把上衣当作等值的东西,或与它能交换的东西。比如,丁酸是同甲酸丙酯不同的物体。但二者是由同一些化学实体——碳(C)、氢(H)、氧(O)构成,而且是以同样的百分比构成,即 C4H8O2。假如甲酸丙酯被看作与丁酸相等,那么,在这个关系中,第一,甲酸丙酯只是C4H8O2的存在形式;第二,就是说,丁酸也是由C4H8O2构成的。可见,通过使甲酸丙酯与丁酸相等,丁酸与自身的物体形态不同的化学实体被表现出来了。④
  这段“比如”文字说明的是麻布与上衣的“等值”关系。首先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使用了“物体”和“实体”这两个不同的词来指谓化学中的两类对象:“物体”指丁酸与甲酸丙酯之类(如植物油、水果汁等)丁酸的外观与性状,相关描述有:“无色液体,有腐臭的酸味”,“天然存在于薰衣草油、缬草油、肉豆蔻油、斯里兰卡香茅油、玉树油和草莓中,并以甘油酯存在于奶油中(因而又称酪酸)”。甲酸丙酯的外观与性状,相关描述有:“无色至淡黄色液体;具有甜香、青香、果香,并带有老姆酒香,稀释到一定程度具有水果的味道”;“存在于菠萝、苹果、黑加仑、李子、白兰地中”(参见《百度百科》网)。,其特征是有形有色有味有嗅,可以被人的感官所认知;“实体”是指碳、氢、氧等化学元素,其特征是看不见也摸不着,只能通过化学试剂等方式并在显微镜下才能认知化学元素:“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元素被认为是用化学方法不能再分的简单物质”。碳元素“广泛存在于大气和地壳之中”;氢气“无色无味无臭”;氧气通常“以气体状况存在,人们单纯用直觉观察,是不能认清它的”。。由于前者的可感“物体”(植物油、水果汁等)是由后者的不可感“实体”(碳、氢、氧等)所构成,而麻布、上衣作为劳动产品与它们作为商品所内含的“价值”,也是可感觉之外形与不可感觉之内质的关系。换言之,丁酸、甲酸丙酯两种化学物(如植物油、水果汁等),与麻布、上衣两种劳动产品,都是可以感知的有形“物体”;而作为前者元素的“碳、氢、氧”,与作为后者内质的“价值”,都属感官不能直接感知,却也是客观存在的“实体”。马克思由此类比,再度说明商品“价值”作为人类一般劳动之凝结的“实体”的客观对象性。
  马克思选择的上面这个化学例证的可比性还在于,化学物体的种类诸多(有液体类、塑料类、金属类等),同一种类的化学物体,其元素构成也有诸多差别(例如水与酒精都是液态,两者化学元素的构成却不同水的化学分子式为H2O;酒精的化学分子式为C2H6O。)。马克思特别选择了丁酸与甲酸丙酯这两种特殊的液态化学物体,如他所指出是因为“二者是由同一些化学实体——碳(C)、氢(H)、氧(O)构成,而且是以同样的百分比构成,即 C4H8O2 ” (责任编辑:nylw.net)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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