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理念与儒家精神的耦合(5)

作者:胡光志 更新时间:2010-10-14 23:45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经济法理念;儒家精神;耦合;启示
【职称论文摘要】
第二,经济法追求经济和谐,发扬创新和谐精神。经济法的目的在于通过法的规范作用,倡导并确立一种符合整体社会要求的,能均衡社会各方利益的,使各社会主体都能人尽其才,各种社会资源及财富都能物尽其用的理想秩


  第二,经济法追求经济和谐,发扬创新和谐精神。经济法的目的在于通过法的规范作用,倡导并确立一种符合整体社会要求的,能均衡社会各方利益的,使各社会主体都能“人尽其才”,各种社会资源及财富都能“物尽其用”的理想秩序,并以此来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全,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换言之,经济法追求的是一种经济和谐。这种经济和谐是指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国家针对市场缺陷对经济进行干预,排除社会经济正常运行的障碍,最终实现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的目标。和谐是市场和国家共同追求的理想境界,社会效率最大化是和谐的必然结果;没有和谐的效率,也只能是暂时的局部的效率。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它必须以追求经济的和谐发展作为终极价值,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最终谋求社会效率最大化。相反,如果舍弃市场经济规律,一味追求效率,人为破坏市场规则,其结果只能是降低效率,甚至无效率,从而导致经济的崩溃。儒家倡导的和谐,是把多种不同的事物、成分、因素按照一定的规则和关系和谐地组合在一起,具有科学的系统论因素。经济和谐是比较现实的系统工程,要实现经济和谐必须正确地处理市场经济规律与国家干预的关系。而经济法充分尊重了经济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国家的合理干预,使两者和谐地系统地运用在一起,不断追求社会效率的最大化,从这一点上来看,经济和谐无疑是儒家和谐精神的一种发扬和创新。
  
  四、结 语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到三点启示:其一,经济法理念蕴涵浓厚的儒家精神,它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追求社会正义,始终注重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平衡着各方面的利益,“执两用中”,从对各种利益的对立面的把握中去寻找它们的统一、和谐与平衡;追求经济和谐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二,经济法理念与儒家精神存在多处的相似,这种相似恰恰为两者的相互借鉴与影响提供了一个前提。我们说儒家精神全方位影响了中华民族精神的基调与定位,中国新兴的经济法建设则可以从中汲取丰富的营养,并在中国的土壤上得以健康成长。其三,中国传统儒学作为中国几千年的思想文化精华在现代社会的各个方面还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伴随着中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国儒学还要以一种更加积极的态势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从中国儒学出发对经济法进行研究无疑可以为经济法的研究提供一个崭新的思路,儒家思想或者文化的光辉必将有利于经济法研究的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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