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组织发展问题研究(3)

作者:严振书 更新时间:2010-10-13 09:33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社会组织;发展历程;机遇;挑战;促进思路
【职称论文摘要】
二、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挑战 我国社会组织在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尤其是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和社会组织自身发展方面的挑战更具有现实性、紧迫性、根本性和全局性。 (一)政府对社会组织的


  
  二、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挑战
  
  我国社会组织在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尤其是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和社会组织自身发展方面的挑战更具有现实性、紧迫性、根本性和全局性。
  (一)政府对社会组织的“两难选择”
  在我国。虽然社会组织形式存在已久,但其初始的、直接的和最主要的力量均来自于政府权力部门的推动。政府既是改革的推动者,又是需要进行改革的对象,政府的这种双重性使它对社会组织的发展经常面临一种“两难选择”的状况;与此相对,社会组织自身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反过来又加剧了政府对社会组织“两难”的程度。因此,政府经常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两者之间,经常出现摇摆不定的政策取向,特别表现在对自下而上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往往限制有余而支持不足,从而导致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不够,推动力也存在明显不足。
  (二)社会组织的“准政府模式”
  中国社会组织给人印象最深的一个特征,就是它们所带有浓厚的“官方色彩”,严重偏离了社会组织的基本属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二为一”。以中介组织为例,据相关部门对126家技术中介组织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国有中介组织占2/3。这些国有中介组织许多与政府部门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业务发展依靠的是政府部门“权威”,实行行业垄断,隐蔽或公开地将行政管理职能转化为有偿的社会中介服务,实际上成为政府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
  2、政府与社会组织是“上下级”关系。有些社会组织虽然实行了脱钩改制,成为名义上“独立的”法人,但在具体运作过程中,由于政府是其资源的“主要提供者”和对其负责“主管部门”,这些社会组织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会主动寻求政府部门的“领导和支持”,这是一方面;而在另一方面,一些政府部门在既得利益的驱使下,也愿意把有“隶属关系”的社会组织变成自己的附属物,指挥社会组织办事,决定社会组织的内部事务。
  3、政府与社会组织是“主仆”关系。对于一些自下而上成立起来的“纯社会组织”,依据我国现行法规,必须找到一个主管单位,方能正式注册登记。因此,绝大多数的社会组织就此“挂靠”或置于政府部门的控制之下,处于为政府部门“打工”的地位,而那些找不到“主人”的社会组织,只好成为“地下活动”的“草根组织”。即使是这些“草根组织”,它们要想展开活动、运作项目,一般情况下也必须首先得到政府的“点头”,通过政 府部门来动员社会资源,处于“官察”的范围之内。
  (三)现行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的“缺憾”
  我国关于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目前国务院颁布的只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出台的《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和民政部与其他部门联合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等,总体上“层次不高,数量少。不配套,可操作性不强,还没有专门的、全面地、严谨的”关于社会组织管理的社会组织法,使得社会组织的“设立、性质、地位、作用及功能等没有完全明确、规范,缺乏相关的行业自律环境”。同时对社会组织的人员编制、职称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税收减免、收费许可等方面也缺乏完善的、相配套的法规与政策,使得多数社会组织的队伍不稳定,人员结构老化,缺少应有的活力和作用。
  当前,我国对社会组织实行的双重管理制度,在强化社会组织准入条件并规避可能的政治风险的同时,也产生了三个问题:一是登记“门槛”过高,致使大量社会组织难以获得合法身份。据有关专家的调研估计,目前没有合法登记注册而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数量,大约十倍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二是合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政治色彩浓厚。能够合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大多与政府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或“合二为一”,或“上下级”,或“主仆”关系等等。三是现行管理体制的有效性大打折扣。大量涌现的社会组织纷纷绕开“双重门槛”的做法,不仅对于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起不到应有的约束和监管作用,而且降低了法律应有的尊严并激励了公民不守法的群体行为,这在法制社会是一种危害性的现象”。
  (四)制约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四大现实因素”
  1、人才缺乏。特别是缺少从事社会工作的专职人员,其次是缺少年轻人才和高学历人才。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足9%,35岁以下从业人员所占比例仅为31%,而达到社会工作师执业资格水平的,全国仅为225人。
  2、资金短缺。资金短缺是绝大多数社会组织发展所遇到的普遍问题。在有关方面组织的调查中,被调查的行业协会中有53.3%,学术性社团中有51.1%,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有37.3%,基金会中有40.5%存在资金短缺问题。
  3、能力不足。主要表现为现有的社会组织还非常弱小,难以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责、有效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和承担应负的社会责任。
  4、社会支持欠缺。主要表现为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中社会捐赠所占比重很低。据统计,由重大事件和巨大灾害直接引发了慈善捐赠“井喷”的2008年,全国接收各类捐赠款物总额达1070.49亿元,占CDP总量的0.356%,比2007年增长了246%。即使这样,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据统计,2004年美国仅各类慈善机构获得的慈善捐赠总额相当于GDP的2,17%。英国为0.88%,加拿大为0.77%。
  
  三、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基本思路
  
  从中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出发,培育和扶持民间组织,促进其健康发展,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 (责任编辑:nylw.net)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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