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市场制度成本分析

作者:肖迢 更新时间:2010-09-15 09:35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二手车;二手车流通;交易成本;交易效率
【职称论文摘要】
文章认为,我国二手车市场制度不是来源于市场对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需求,而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文章通过分析这种制度安排对交易成本的影响,指出了二手车市场制度变革的方向。

On the Cost of Used-Car Market System
  Xiao Tiao
  (College of Economic Management, Hubei University of Automotive Technology, Shiyan, Hubei 442002)
  
  Abstract: China's used-car market system does not come from the needs of improving transaction efficiency or reducing transaction costs, but is a top-down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impact of transaction costs of such a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the used-car market institutional change direction is pointed out.
  Key words: used-car; used-car circulation; transaction costs; transaction efficiency
  
  引言
  
  在市场经济中,交换过程中的制度成本往往与交换活动成本联系在一起,因为交易制度的安排可以减少交换活动的成本,也可能增加交换活动成本。交换活动成本的本质是为了达成交易所必需的支出,如为寻找交易对象、交易担保、市场信息获得和谈判价格等,必须付出一定的成本,这些可以通过交易制度的安排而获得更低的交易成本,如期货市场的交易制度。但是如果交易制度的安排不恰当,就可能增加交易活动成本,从而影响相关市场的健康发展。
  市场活动制度形成有两种不同途径。一种是随着市场发展而有市场参与者自发形成的市场交易制度。这类市场交易制度由于来源于市场参与者,基本上反映了参与者的利益诉求,而且是一种节约交易成本的制度安排。如股票市场、期货市场和电子商务等,都是在自发形成的交易规则基础上,逐步规范而形成的市场交易制度,这些交易制度不仅不增加市场参与者的交易成本,而且大大节省交易活动成本,因而对相关市场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另一种是由政府或者其他外来的强制力量制定,直接规范市场行为的制度。这些制度的来源有两种理论依据:一是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赋予了政府直接干预交易的权力,为政府制定市场交易制度与管理制度确立了合法依据;另一个是市场经济体制国家接受了凯恩斯经济学理论,为政府干预经济提供了理论依据,政府因此成为市场交易制度的提供者。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是一个由政府推动和政府不断放松管制的过程,很多市场管理制度并不是市场自发形成的,而是由政府直接设计和推动的。由于市场制度通常是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具体制定和实施,出于部门权利和利益的考虑以及知识经验的限制,很多市场制度的设计留有非常明显的政府部门利益痕迹,因而不可避免地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成本,降低了市场效率,并进而影响市场的发展。
  对任何一个行业或者产品的市场来说,衡量市场发展水平和市场效率的根本标准就是市场的交易成本是否因为这些制度的设计而减少。如果制度设计使得交易成本增加,则市场制度将限制市场交易的规模,因而影响市场的发展。
  二手车市场,作为一个出于高速发展的新兴市场,与二手车交易有关的市场管理制度主要有两个:一是2005年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是2006年出台的《二手车交易规范》。此外还有很多与二手车的交易过程有关的管理制度,包括税收制度、二手车维修与美容和二手车过户与登记等。
  笔者通过对我国目前的二手车市场相关制度的分析,寻找制度对交易成本的影响,进而提出改善二手车交易制度的建议。
  
  一、《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二手车交易成本的影响
  
  (一)对二手车直接交易的规定增加了交易成本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六条规定: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这种强制性规定限制了二手车买卖双方的交易自由,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经济效益。《办法》规定: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由此可知,二手车交易市场是一个经营服务机构,二手车交易者是二手车市场的消费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办法》明确规定二手车直接交易必须进入市场,实际上就是强制交易者必须接受二手车市场的服务。因为直接交易的当事人完全可以直接办理车辆过户,这种规定除了增加交易者的货币成本和时间成本以外,不能带来任何市场效率的提升,因而成为一种阻碍市场发展的制度障碍。
  
  (二)二手车统一交易发票的规定对交易成本的影响
  《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对于经销企业和拍卖企业销售二手车,开具统一销售发票是因为发票不仅作为销售企业纳税的依据,而且还成为二手车购买者证明车辆来源合法性的凭证。而对于通过经纪机构和直接交易的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既不能作为经纪公司的收入来源凭证并作为征税依据,也不需要通过发票作为来源合法性的凭证,因为车辆所有人可以通过原始发票的背书、买卖合同和机动车登记证的过户记录等各种方式证实车辆来源的合法性。通过交易市场开具销售发票的规定除了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服务收费提供依据,增加交易成本以外,没有给交易者来带任何经济价值,因而也是一种阻碍市场发展的又一制度因素。
  
  (三)二手车网上拍卖的限制增加了二手车交易成本
  《二手车交易规范》对网上拍卖直接规定了与一般拍卖相同的规定。一是不容许个人在网上拍卖二手车,其二是只有拍卖企业能够在网上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虽然拍卖的佣金可以协商,但一般都是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买卖双方都得承受成交价格的5%!买卖双方的实际价格差相当于车价的10%。作为二手车的所有者,无论是个人和单位,通过网络拍卖都可以保证获得最大的收益,对于购买者来说,网络竞购,体现了公平的价格。面对越来越广泛的网络应用,对二手车网络拍卖的限制,不仅侵害了二手车交易者的自由交易权,而且极大地增加了交易成本,阻碍二手车市场的发展。 二、二手车信息管理制度对交易成本的影响 (责任编辑:nylw.net)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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