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形态与诗性话语:中国传统美学的两大知识特征

作者:马睿 更新时间:2010-10-19 13:01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西方美学;中国传统美学;文化形态;诗性形态;经验形态
【职称论文摘要】
与西方美学相比较,中国传统美学没有形成一套学科性的知识体系,而是以一种宽泛的审美文化形态而存在;与之相应,它的表述方式也不同于西方美学使用的概念清晰、逻辑严密的理论话语,而是以诗性话语为主。文化形态与诗性话语作为中国传统美学的两大特征,不仅具有突出的

“美学”一词和现代意义上的美学学科,是翻译、输入西方学术的产物,中国的本土知识传统中,并没有形成美学这样一个专门的学科领域,但我们拥有相当丰富的关于审美的论说,而且,敏锐发达的审美意识渗透于文化的各个领域。当我们带着今天的学术眼光往前追溯的时候,带着与西方美学比较的态度审视中国传统审美话语的时候,我们发现,中国传统美学是以审美文化的形态而存在的,它不是一个由概念、原理、规则、标准构成的知识领域,而是一种融心灵体验、艺术修养和人格追求为一体的文化;同时,中国传统美学也不是用科学性的理论语言进行表述的,而是借诗性话语传达哲人的审美智慧。
  
  一
  
  中国文化在文学艺术方面相当发达,文学语言的整齐对称、声调铿锵,工笔画细腻的线条、繁复的色彩,写意画在水墨的干湿浓淡之间游刃有余,装饰性线条和图案在日常生活中的广泛运用,器物、建筑的精致考究,园林对空间的艺术性处理,远远超出实用考虑的各种工艺技术,以及更为独特的在象形文字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书法艺术,都足以证明中国文化对形式之美的敏感,以及艺术性地驾驭物质材料的高超能力。而且,和其他文化相比,中国文化很早就发现了自然之美,“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一个“乐”字,已把自然世界和人生感悟、人格追求、天道哲思的相互生发融会在审美体验之中。到魏晋时期,对山水的审美已经非常普遍,不仅山水大量出现在文学、绘画之中。逍遥于名山大川更成为士大夫阶层的生活方式和精神寄托。可见,中国文化具有敏感的审美心灵和高度发达的审美能力,在传统文献中,也积存了关于审美的丰富论述,这还仅仅是传统美学资源的物理层面。在心理层面。艺术化的生活、诗意的存在状态是中国文化追求的更高境界,“形成了完全不同于西方的文人生存形态——艺术化人生”,审美不仅是一种艺术体验,“审美成为生命存在不可或缺的方式,是人们丰满生命、滋养人格的必备”。久而久之,这样的审美心理和美学观念已形成了一种稳定持久的文化心理模式,在更深刻、更本质的层次上不断再生出个人的、群体的对生活、自然和艺术的审美态度。
  中国传统美学的确没有形成学科形态,没有产生“美学概论”、“美学原理”之类的文献,但审美在整体的文化格局和个人的知识构成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传统文化要求每一个受过教育的个体获得一种审美态度和审美能力,所以文学艺术的学习在中国传统教育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并上升到人格养成和追求自由精神境界的高度,“观我孔子之学说,其审美学上之理论虽不可得而知,然其教人也,则始于美育,终于美育,……且孔子之教人,于诗乐外,尤使人玩天然之美,故习礼于树下,言志于农山,游于舞雩,叹于川上,使门弟子言志,独与曾点……由此观之,则平日所以涵养其审美之情者可知矣。之人也,之境也,固将磅礴万物以为一,我即宇宙,宇宙即我也””,,王国维在此拈出“美育”二字阐释孔子教育思想,虽受到席勒以来的德国美育思想的影响,具有现代色彩,但仍然抓住了儒家教育思想的核心,《论语。述而》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这是儒家教育思想中的四个进阶,“游于艺”居于最高层次。一般认为,这里的“艺”是指“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六种技能,但既然是“游”,就表明这种学习不是单纯的技能培养+而重在性情的陶冶,身心的涵养,再结合前面的三个层次来看,“游于艺”是主体人格在经历了以道为志、以德为据、以仁为依三重境界之后而获得的自由状态。这种自由状态,也就是高层次的审美状态,“艺”在某种意义上说即是审美精神,它从技艺的历练、陶冶中来,又渐渐脱出技艺的拘役,最终达到内心坦荡、外在从容的气定神闲与优游自在,这就是儒家教育的理想,使个体脱离“小人长戚戚”的存在状态,达到“君子坦荡荡”的境界。儒家非常重视“游”,在文献中反复申说,《礼记。少仪》说:“士依于德,游于艺。”《礼记。学记》说:“不兴其艺,不能乐学。故君子之于学也,藏焉,修焉,息焉,游焉。夫然,故安其学而亲其师,乐其友而信其道,是以虽离师辅而不反也。”在儒家看来,问学与为人是有机统一的,知识的求索与精神的养成是相互为用的,而无论对于学问或技能的获得而言,还是对于君子人格的养成而言,“游”总是最高境界,是最终成就人格学问的标志,它要在“兴”与“乐”的精神状态下,达到为人和为学的安、亲、乐、信。达到看待世事人情的安、亲、乐、信,即《论语。为政》所云“从心所欲不逾矩”。因此,“游”就是对待人生社会的审美态度,它的起点是以习艺学文为基本内容的审美教育,它的宗旨是审美精神的树立,在这个过程中。审美超越了对艺术、自然等具体对象的审美体验,上升到心灵和精神的审美化,由此,审美成为主体审视世界和自我的基本态度。再进一步,这种态度由个体扩展到群体,生发为社会的一种文化气质、伦理精神,从而实现了儒家教育理想的最高设定一一和谐的人性与和谐的社会。因此,“美”也就先天地具有伦理内涵,如上所述,教育、艺文、伦理的三位一体,具体展现于作为审美精神的“游于艺”,这是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基本理念,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框架。
  发达的审美意识在中国传统的知识框架内没有形成美学这样一个专门学科,但却形成了一种基本的文化态度,形成了一种对各种人文知识具有深远影响力的精神气质。对于我们理解中国传统美学的形态,这是一个基本背景,它清楚地层现了中国传统美学不同于西方美学之学科形态,而主要呈现为文化形态。
  在中国传统学术中,之所以没有形成学科性质的美学,也与这样一种知识理念密切相关,即中国传统重视人文知识的整体性,重视互动共振,对于过细的知识分类可能造成的画地为牢、一叶障目、见木不见林的危险比较敏感,却不介意知识标准的混杂和学科规范的松散,不重视不同价值之间的区分和相对独立。这种知识理念与作为文化态度和人格精神的审美传统正好是和谐兼容的,它使审美可以自由进入各种知识领域,文学、艺术、哲学、历史、政教伦理共享同一个世界观和生命态度,也共享同一种审美理想,中国传统文化一般不会认同美可以脱离人生社会而凭空据有独立价值,美和真、善是水乳交融而不可分别析取的同一体。所(责任编辑:nylw.net)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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