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形态与诗性话语:中国传统美学的两大知识特征(2)

作者:马睿 更新时间:2010-10-19 13:01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西方美学;中国传统美学;文化形态;诗性形态;经验形态
【职称论文摘要】
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方面美术之无独立价值已久矣,另一方面审美精神又无处不在,开放性、包容性、混杂性、模糊性,构成中国传统美学的基本形态。如果以西方美学的学科理念来看,这种四处游走、缺乏定性的知识

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方面“美术之无独立价值已久矣”,另一方面审美精神又无处不在,开放性、包容性、混杂性、模糊性,构成中国传统美学的基本形态。如果以西方美学的学科理念来看,这种四处游走、缺乏定性的知识形态,只能是似是而非的准美学,但它所蕴含的和而不同的哲思、具体直观的体验、不拘一格的自由、直取诸心的悟性,又恰恰是审美精神的精髓。
  
  二
  
  中国传统美学没有形成学科形态,而是以一种文化态度、精神气质的形式存在,并且弥散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所有空间,如同氤氲之气,无迹无形却随处可感。当然,没有学科形态并不意味着没有知识形态,审美精神要成为一种知识,它必须是可以表述的。下面,我们将考察在中国传统中,关于美学理念和审美经验的知识是如何表述的。表述方式是一种知识最直观的形态,我们将通过对中国传统美学主要表述方式的展示,进一步比较它与西方美学在知识形态上的差异。简而言之,西方美学的知识形态是哲学的、理论的、学科性的,中国传统美学的知识形态是诗性的、经验的、艺术性的。由于美学与文艺的亲缘关系,这种知识形态上的差异在中西文论传统中也体现得非常典型,正如有学者所说:“文学文体、诗化语言、美文风格、意象评点、象征手法、形象比喻等等,构成中国诗性文论所特有的‘文学化’的言说方式,从而与‘哲学化’的西方文论形成鲜明对比。”
  西方美学起源于古希腊,在18世纪经鲍姆加登命名为"Aesthetik”,19世纪康德美学思想奠定了现代美学的基础。在这个漫长的形成过程中,西方美学始终被定位为哲学的一个分支,近代以来的理性主义哲学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学科建制,“笛卡儿本人以及后笛卡儿的理性主义,在研究客体对象时都认为事物本身的存在是有等次性的,因此在方法上可以把研究对象划分为若干部类和级次,一切事物和研究对象都可以按照逻辑学上的概念属、种、类、纲、目之类的等次顺序来看到,由此不仅形成一种对世界和人类的观念体系,同时也构造出近代西方的学术学科和学术教育体制,,E4J,
  在现有的诸多西方辞典中,关于"Aesthetics”的解释总是集中于这样几个方面:就知识体系的定位而言,美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就研究对象而言,是以美与艺术/艺术趣味/艺术判断为对象,尤其是把艺术作为人类生活中的一个独立经验领域,再进一步。则是研究从艺术欣赏或更宽泛的审美鉴赏中产生的情感、概念和判断;就其学科宗旨而言,美学要建立一套关于美与艺术之本质和特征的准则;就学科历史而言,对于艺术和美的哲学兴趣,对于艺术的理论概括和哲学抽象,都可以经由欧洲文化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尤其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而作为一门特定学科的美学,则始于鲍姆加登。可见,虽然西方美学作为一个学科是到近现代才正式成立,但它作为哲学分支的知识形态从一开始就是很清晰的,这决定了它在运思方式和表述方式上的哲学性:当它面对经验现象时,最直接的反应就是,从中抽象出某种本质特征,并以此为据对现象加以理论的概括和分类,所以,我们在西方美学的表述中看到的总是定义、演绎、举证和结论。例如,当柏拉图在经验中感知到不同事物的美,他的最大兴趣和困惑就是如何界定这些不同事物的共同本质,在《大希庇阿斯篇》中,他通过苏格拉底和希庇阿斯的论辩提出了“美是什么”的问题,一个精美的汤罐,一个美丽的年轻女子,一匹漂亮的母马,一把优雅的竖琴,我们都称之为“美”,但陶器、女子、骏马、竖琴是如此不同的存在,那么“美”究竟存在于何处呢?在柏拉图看来,美不在于这些具体的事物,在这些事物背后一定存在一种“美本身”,“这美本身把它的特质传给一件东西,才使那件东西成其为美”““”,这实际上就是对美之本质的追问。在“理式论”的哲学框架上,美之本质自然是美的理式,柏拉图的“理式论”代表了古希腊哲学典型的思维方式,“在现象千变万化的背后应如何思考统一的,永恒不变的存在”。然而,这样的逻辑推理并不能完全解除柏拉图的困惑:究竟用哪些抽象的、普遍的规律和特征来充实“美的理式”呢,古希腊提供了“多样统一”、“均衡对称”、“和谐”、“秩序、明确”、“圆润”、“黄金分割”等答案,但这些答案与古希腊哲学所追求的普遍有效性仍然存在距离,不足以涵盖审美经验的全部领域,因此,柏拉图最终以“美是难的”总结自己的思考。以这个宣称为标志,对美之本质的追索以及在追索过程中产生的困惑、争议,贯穿了漫长的西方美学史,却从来没有得到过终极答案,直到康德开始把理论兴趣转向美感经验,才搁置了关于本质的争论。但康德关于审美经验的描述和解释仍然是相当抽象的,他强调感性经验的意识被他作为哲学家的思维方式和深深植根于西方哲学美学传统的知识结构冲淡、消解。以上事实说明,单纯从哲学理路来探究审美经验和艺术问题,单纯以本质追问为目的,并以抽象的理论概括和从概念到概念的逻辑演绎为知识形态的美学,与实际的审美经验存在着明显的隔膜,那么,在此我们不得不追问,在哲学形态以外,美学还可能具有什么样的知识形态呢?
  
  三
  
  东方美学的知识形态正好与西方哲学美学形成鲜明对比,它是非系统性的,是从具体的感性经验中生发出来的关于美的认识。在汉语文献中,最早的关于“美”的解释是“羊大为美”①,这是一种极具中国传统色彩的解释:以字词训诂为起点,通过描述的方式,用具体可感的经验和实例来解释某个概念,从而在概念与经验之间建立直接的联系,避免了抽象性;同时,这种解释也避免了概念的僵化。因为一种经验并不会穷尽一个概念的所有内涵,它可以被其他的经验不断地再解释,这样,不仅概念永远是开放的,可以修正和补充,而且也可以促使人们不断探寻事物与事物之间的联系、经验与经验之间的共鸣,从而丰富对世界的感受和理解。中国传统智慧以“羊大为美”呈现“美”的概念时,关注的重心不是美的本质,而是在具体经验中怎样去感觉美。当然,先哲们也认识到具体的美感体验和美作为一种普遍现象的存在应该放在两个层面上来讨论,对于后者,中国知识体系用“天道自然”来解释,认为美是宇宙生命的规律之一,个体心灵和人类社会作为宇宙生命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内在地获得了这种规律,拥有感知美、创造美的先天能力,当这种规律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呈现时,它就进入了我们的经验领域。《老子》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理解万物的基本原则,地和天是可以切身感知的自然世界,道是自然世界的规律,最终的“自然”是形而上的存在,无论是审美对象、具体的审美经验以及从诸多经验中提取的审美规律,还是形而上的美的本质,其最终来源都被归于“自然”,它和柏拉图的“理式”有异曲同工之处,但它避开了古希腊哲学在思考美之本质时所遇到的困惑,因为它并不试图进行条分缕析的界定和解释,而是直接指出它是一种 可感可悟、可以领略可以观照而不可言说、不可分析的存在。这在道家学说中非常普遍也非常典型,《老子》第四十一章说“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庄子,知北游》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庄子。天下》说即使“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但“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今之全,寡能备于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可见,道家的确已经认识到,理论的目的总是致力于从现象和经验中抽取共性和规律,而天地之美万物之理则具有无限的可能性,任何共性和规律的判定,都必然遗漏一些差异性的个例。既然如此,天地之美万物之理永远拥有理论不足以概括的例外,永远拥有理论无法言说的暗昧以及无法达到的丰富性和高度。后来,,佛教“一人言筌,便落下乘”的思想,与作为本土资源的道家相互生发,进一步强化了“道可道,非常道”的理路,在《庄子》中,儒家或孔子经常作为辩论的对立方出现。但实际上儒道两家彼此都从对方吸取养分以完善自己,例如《论语。里仁》中的以“仁”为美,也充分体现了对于美的开放性认识,孔子的“仁”并非通常意义上的道德之善,这个词在《论语》中出现的频率相当高,却没有定于一尊的解释,颜回、仲弓、司马牛、樊迟、子贡等弟子都曾向孔子问“仁”,但孔子的答复却各不相同,可见,在不同的语境,面对不同的个体,对“仁”的理解和要求是不一样时,“仁”作为一个开放性的范畴,避免了概念和理论对天道自然之丰富性、无限性的简化,避免了对美之本质的单一理解,这就是中国传统知识的思维方式,不为抽象本质牺牲具体经验,不为概念和理论的明晰统一牺牲现象的生动性和差异性,虽然儒道释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走向整合已是老生常谈,“至今已觉不新鲜”,但这一判断的确在宏观层面上抓住了中国文化的最大特点。 (责任编辑:nylw.net)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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