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奎那对esse和ens的语义分析(3)

作者:董尚文 张必东 更新时间:2010-12-15 11:24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esse;ens;“存在(是)的活动”
【职称论文摘要】
阿奎那对ens和esse的哲学语义分析表明他不仅早就先于海德格尔作出了在和在者的本体论区分,而且他赋予esse以actus essendi之意义远远超越了传统西方形而上学关于存在(是)范畴的意义理论。他把传统西方形而上学中的核


  阿奎那对ens和esse的哲学语义分析表明他不仅早就先于海德格尔作出了在和在者的本体论区分,而且他赋予esse以actus essendi之意义远远超越了传统西方形而上学关于存在(是)范畴的意义理论。他把传统西方形而上学中的核心范畴存在(是)之作为一种认识论与实存论混而不分的逻辑范畴转换成一种实存论范畴,其中不难发现一种生生不息的现实的创造活动。阿奎那赋予esse的这一意义是其基本著作中一以贯之的思想。例如,在《反异教大全》中,他说:“esse乃关于现实的名称(esse actum quendam nominat),一个事物被说成esse不是因为它存在于潜能之中(est in potentia),而是因为它存在于现实之中(est in actu)。”(Caput 22)在《神学大全》中,他指出:“esse乃一切事物的现实性,甚至是形式本身的现实性。”(q,4,a,1,ad 3)阿奎那以actus essendi诠释esse的意义,这对于西方形而上学的发展具有极端重要性。段德智教授对此评价道:“阿奎那的‘存在活动’概念是对传统存在概念的根本颠覆,他给西方哲学带来的震颤是常人几乎难以想象的。我们只有在这样的瞬间,即在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中读到‘能在’,在萨特的《存在与虚无》中读到‘反思前的我思’,在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中读到作为‘语言使用’‘行为’的‘语言游戏’,在杜威的《经验与自然》中读到‘经验’、‘行动,、‘实践,的情况下,才有望隐隐约约地感受到阿奎那给现代西方哲学带来的震颤,模模糊糊地看到阿奎那‘存在活动’概念的投影。”(第121页)
  
  三、ens的实存论意义与逻辑学意义
  
  与波埃修不同,阿奎那常常以ens来表述希腊哲学的最高范畴to on。他根据亚里士多德对to on的理解,深入分析了ens具有的实存论和逻辑学的双重意义。其早期著作《论存在者与本质》中,阿奎那指出:“正如哲学家在《形而上学》第五卷中所说的,我们必须认识到由其自身的存在者(ens per se)以两种方式被言述,以一种方式它由十个种所区分(dividitur per decem genera);以另一种方式它意指命题的真(propositionum veritatem)。(caput 1)首先,我们应该注意到阿奎那在这里是针对由其自身的存在者(ensper se)而分析ens所具有的两种意义。由其自身的存在者不同于由偶性的存在者(ens per accidens):根据阿奎那在《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评注》中的说法,前者是本质的存在者,例如人、白性等,它本身又可以在一种绝对的意义下进一步区分为实体(substantia)和偶性(accidens),这一区分的基础在于一个事物在其自身的本性上或是实体,或是偶性;后者则是偶性与本质的存在者之结合,例如白人、有音乐才能的人等,它是从偶性与实体之比较的观点而言的,这一比较是以是这个词来表示的,例如,当我们说“那个人是白的,,时,意指这个整体是由偶性的存在者。把ens区分为ens per se和enS per accidens的根据在于一个事物是另一个事物的实体谓词或者偶性谓词。其次,阿奎那是从分析谓词的角度来区分ens per se具有的双重意义。谓词有不同的样式,它们源自于不同的存在样式(modum essendi),表示一个事物的存在的样式与人们

使用谓词的样式是对应的。因为这个原因,亚里士多德把对to on最初分成的种类称为范畴(predicaments)。他把被用来意指实际存在的事物的谓词分成十个种类,从而有了十个范畴。阿奎那所谓ens per se的第一种意义就是意指落入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十个范畴中的任何事物,不管是实体范畴,还是偶性范畴。由于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十个范畴直接意指客观实在,因此在第一种意义上ens per se所指的就是存在于心外的存在者,阿奎那称之为完善的存在者(ens per{ectum)。由于阿奎那主张只有在现实世界中实际存在的事物才能被称为ens,因此我们可以把ens的第一种意义归结为实存论意义。Ens per se的第二种意义表示命题的真,在这种意义上,ens就是在命题中主词与谓词的结合,即命题的结合(compositionem propositionis),例如,“苏格拉底是白的”。这样的结合是由理智在结合(componens)和分离(dividens)时做出的,也就是说,当理智形成一个肯定命题时,就把主词和谓词联结起来,这便是结合;当理智形成一个否定命题时,就把主词和谓词分隔开来,这便是分离。理智在结合和分离时通过存在(esse)和是(est)这些术语来进行,在结合时就使用是,在分离时就使用不是。系词是(est)便是这个意义上的存在样式(modum essendi)的符号,它意指命题是真的。阿奎那在《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评注》中说:“esse和est这些术语表示命题的结合,理智在结合和分离时形成命题。他说,esse表示一个事物的真,或者,如同另一个译文更好地表达了它,esse表示某个陈述是真的。因此,一个事物的真能够被说成依照原因的方式决定命题的真;因为藉着一个事物存在或者不存在这一事实,一个陈述才是真的或者假的。因为,当我们说某物存在时,我们意指命题是真的;当我们说某物不存在时,我们意指它不是真的。这既适用于肯定,也适用于否定。”(caput 9)据此,阿奎那认为,任何事物,只要能通过系词是(est)对之形成一个肯定命题,就可以在第二种意义上把它称为entia。在这种意义上,诸如缺(privationes)和否定(negationes)之类的东西都可以被称为entia,因为能够通过系词是对它形成一个肯定命题。例如,可以形成“肯定‘是’(est)对立于否定的”以及“盲性(caedtas)‘是’(est)在眼中”等。由于这类意指命题的真的ens仅仅存在于形成命题的心智中,它们是仅仅存在于心智中的存在者,因此我们可以把ens的第二种意义归结为认识论或逻辑学意义。Ens的这双重意义之区分表明事物在其自身的本性上所具有的存在样式与其在认识者的理智中具有的存在样式是不同的。
  阿奎那还进一步把ens的实存论意义与其认识论或逻辑学意义之间的关系解释为原因与其结果的关系。他说:“现在,必须注意到ens的第二种意义与第一种意义相关,如同结果与原因相关。因为,从某物存在于现实中这一事实,可以得出在命题中有真和假的结论,并且理智藉着被当作动词的系词‘是’这一术语来表示这一点。但是,由于理智把在其本身是非存在者(non ens)的东西视为某种存在者,例如,否定,等等,因此有时esse以这第二种方式被用来表述某物,而不是以第一种方式。因为,盲性以第二种方式被说成存在,其理由在于‘某物被说成是盲的’这个命题是真的。然而,它以第一种方式不被说成是真的;因为盲性在现实中没有存在,而毋宁说它是某种存在的缺乏。现在,一个属性被用来在思想和语词上真实地肯定某物,这对于该物是偶然的,因为现实不指涉知识,而是相反。但是,每一个事物在其自身的本性上所具有的esse是实体的;因此,当苏格拉底存在被言说时,如果‘存在’(est)以第一种方式被理解,那么它就属于实体谓词(praedicato substantiali);因为ens对于任何特殊存在者而言都是更高级的谓词,正如‘动物’对于‘人’而言。但是,如果它以第二种方式被理解,那么它就属于偶性谓词(praedicato accidentali)。”(caput 9)在这里,我们不难想起康德在批判传统本体论证明时否定存在(是)(sein)是一个真实的谓词而认为它只是一个判断的系词之主张。虽然阿奎那也反对并且试图克服具有本体论证明色彩的关于上帝存在的先天证明,但是他绝对不会赞同康德否认存在(是)之为真实谓词的主张。恰恰相反,阿奎那主张存在(est)就其第一种意义而言是一个实体谓词,起着指涉实在的指谓功能;只有就其第二种意义而言才是一个偶性谓词,起着联结主词和谓词的逻辑功能。但是,它的逻辑功能是以其指谓功能为基础的,它之能充当逻辑命题的系词来表示命题的真是以其实存论意义为根据的,因为一切认识论的或逻辑的观念归根到底都指涉实在,而不是相反。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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