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化产业政府规制中的若干重大关系(3)

作者:张秉福 更新时间:2013-06-14 23:52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文化产业;政府规制;关系;处理
【职称论文摘要】
在全球化条件下,随着技术经济特性的逐步渗透,文化产业的融合趋势加快,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新闻服务、信息咨询、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动漫、广告、电信、互联网等文化产业门类之间的联系日


  在全球化条件下,随着技术经济特性的逐步渗透,文化产业的融合趋势加快,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新闻服务、信息咨询、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动漫、广告、电信、互联网等文化产业门类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导致传统规制体系与产业结构变化的矛盾日益突显。因此,构建基于产业融合的文化产业政府规制框架体系是我国规制改革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
  文化产业是内容产业,文化商品的内容具有社会精神属性和意识形态属性,而文化商品的内容又总是通过一定的物质载体或硬件来存储、展现、交流和传播。因此,文化商品是文化内容与物质载体相结合的产品,具有普通商品和意识形态的双重属性。这就意味着,文化产业发展状况既涉及国家的产业安全、经济安全,也涉及意识形态安全,政府规制必须处理好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关系。在文化产业正逐渐成为世界经济支柱性、主宰性产业的全球化条件下,片面追求文化产业发展而不顾意识形态安全十分危险,为意识形态安全而牺牲文化产业发展也很不可取,在政府治理的动态结构中求得二者之间的合理均衡才是唯一正确的价值选择。由于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属性主要体现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内容上,而其物质性的载体或硬件本身一般只具有普通商品的属性,因此,我国的文化产业政府规制创新应当顺应产业融合的趋势,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针对文化产业内容与载体的不同属性和特点,实施内容与载体的分离规制。即在载体(硬件、平台、渠道、网络)方面建立融合的规制框架,放松准入,促进竞争,实行彻底的市场化运作;而对内容的规制则重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特别是其价值取向)的安全,并明确界定其具体边界和尺度,以便于各方理解和操作,避免造成规制执法中的任意解释和滥用职权。按照这样的改革思路,分设文化产业内容与载体规制机构,分别对内容和载体实施规制,逐步理顺和规范二者的职能分工和体系结构。分设的内容规制机构和载体规制机构都应当是相对独立的综合性、权威性规制机构,以便分别对内容和载体实施联合规制和统一执法。同时,在文化产业的内容规制与载体规制中,都应当将市场准入与市场监管职能适当分离,使审批与监管之间既彼此支持、配合,又相互制约、监督,以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促进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的形成。
  五、中央规制与地方规制的关系
  要提高我国文化产业政府规制绩效,必须按照有利于实现政府规制法治化、有利于推进政府文化职能转变、有利于引导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正确处理中央规制与地方规制的关系:
  第一,合理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文化产业规制职权。政府规制改革的过程是权力格局调整和重构的过程。要在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实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文化产业规制分权,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哪些规制职能由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统一履行,哪些下放给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应按照便于提高管理效能的要求,尽可能多地向地方政府下放规制权力。要理顺和规范文化产业规制决策和实施中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中央政府设立各规制领域政策目标参数体系,地方政府则作为执行代理者切实承担起相应的规制职责,并拥有必要的裁度权。不同部门以及同一部门不同层级的规制职责和权限分工,都应当在法律法规中加以明确,以确保各规制主体不缺位、不越位。为构建科学合理的文化产业规制权力配置机制,防止规制偏废和腐败,规制的决策、执行、监督职能应分别由不同的机构承担。
  第二,通过文化产业政府规制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央政府的规制政策要统筹兼顾不同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和需求,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矛盾纠纷,打破条块分割,整合、调动全国各地的文化行政资源和文化经济资源,构建地区之间的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机制,促进文化产业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发展和全国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的形成和完善。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条件千差万别,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文化资源开发利用能力也参差不齐。因此,中央的政策既要有明确的要求,又要为地方预留一定的政策空间,从而为地方制定更为适宜的配套政策并顺利推进政策执行创造条件。各地政府则应当遵照中央规制政策精神,体现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主动、及时地制定和实施适合本地区文化资源特点和产业发展要求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制政策。在不违背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在某些领域对文化产业的规制探索和创新,可以走在中央的前面。比如,在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可先行某些地方性文化产业规制立法,这样既可促进本地文化产业发展,又能为国家规制立法改革积累经验。
  第三,保持中央与地方文化产业规制政策的动态一致。中央与地方之间文化产业规制政策是否协调一致,对规制整体效能的发挥至关重要。在我国现阶段的政府职能转换和利益关系调整过程中,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与地方之间的规制政策相互矛盾现象比较突出,中央规制政策在各地执行过程中的价值取向偏离问题时有发生。为解决文化产业政府规制中地方政策与中央政策、下位政策与上位政策相背离的问题,保持中央与地方规制政策的有机衔接和动态一致,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国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文化产业政府规制政策执行程序,完善各规制政策制定和执行主体之间的沟通、协调(包括权力、利益及具体工作上的协调)机制,健全各级文化产业政府规制信息公开披露和社会监督体系,实施规制决策失误问责及执行过错追究制度。另一方面,要抓好工作落实。中央政府要加强对地方政府文化产业规制政策法规制定和执行工作的指导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中央政策在各地执行过程中的失误和偏差,促使地方政府注重文化产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妥善处理中央规制统一性与地方规制多样性的矛盾,确保中央规制政策目标在全国范围的实现。

    六、国内规制与国际规制的关系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消费日益国际化,国内文化市场与国际文化市场联系日趋紧密并呈加速融合态势,从而使文化产业的规制也日益走向国际化。文化产业的国际规制就是调节国际文化产业关系、规范国际文化市场秩序的所有跨国性的原则、协议、政策、标准和程序,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制度安排。如何处理好文化产业国内规制与国际规制的关系,积极推动国际规制合作与改革,已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发表评论
本站模板均经测试成功,请放心下载,遇到任何问题或者需要购买付费论文请联系本站。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