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理知世界”解析

作者:八度论文中心 更新时间:2010-10-15 22:36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理知世界;本体;道德律;定言命令
【职称论文摘要】
]“理知世界”是康德根据理性的理念所形成的实践法规而设定的一个道德世界,它只能从“超验理念”的角度而不能从“先验理念”的角度来理解。“理知世界”在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第三部分论证道德的形而上学基础时起到了两方面的作用:第一,“理知世界”使康德走出

康德的“理知世界”这一概念在他整个道德哲学的论证中具有比较关键的作用,但汉语学术界对此问题的讨论并不多,本文拟根据康德的文本对这一问题进行一个较为细致的探讨。本文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康德的“理知世界”的含义;第二,“理知世界”在康德道德哲学论证中的作用。
  
  一、康德“理知世界”的含义
  
  在康德的概念框架中,“理知世界”是与“感官世界”相对的一个概念。而“理知世界”与“感觉世界”在西方哲学中是一个由来已久的区分,几乎从柏拉图划分“感觉的世界”和“理念的世界”开始就存在了。在柏拉图那里,“理念的世界”才是真实的世界,它自身具有独立性与实在性,而我们现实的“感觉的世界”只是“理念的世界”的一个影子,是对它的分有和模仿。柏拉图的这一划分对他以后的西方哲学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到了近代,学者们对这一对概念的理解和柏拉图产生了不同。近代学者认为,“可感世界”就是被直观到的现象的总和,而“理知世界”则是这些被直观的现象的“关联按照普遍知性规律被思考而言”。这就好比静观的天文学与理论的天文学的区分:静观的天文学只负责收集天体运行的现象,因而它属于“可感世界”;而理论的天文学则是按照普遍的知性规律来关联这些天体运行的规律,因而它属于“理知世界”。康德对近代学者的这种理解表示不满,觉得他们只是在“玩弄辞藻”,认为他们完全搞错了“理知世界”的对象。
  康德自己对这一对概念的阐明最早出现在他前批判时期的一篇名为《论可感世界与理知世界的形式及其原则》的论文里。在这篇论文里,康德首先分析了一般世界的概念和可感事物与理知事物的区别。关于一般世界的概念,康德认为要从三个概念来把握:质料、形式与整体性。其中“质料”是构成世界的部分,“被认为是实体”;“形式”是指实体相互关联而形成“整体的表象”的关系,形式“它存在于众实体的并列中,而不是存在于它们的从属中”;“整体性”是“共属的部分无条件的大全”。通过这三个概念我们可以这样来表述“世界”的含义:通过“形式”而把作为部分的“质料”关联成一个具有“整体性”的大全。接下来,康德讨论“可感事物”与“理知事物”的区别。“感性是一个主体的接受性,借助它,主体的表象状态就有可能由于某个对象的在场而以一定的方式被刺激起来。理性(知性)是主体的一种能力,借助它,主体就能表象根据其性质不能进入其感官的东西。感性的对象是可感的,仅仅包含可以被理性认识者的对象,则是理知的。前者在古人的各个学派中叫做现象,后者则叫做本体。”可见,可感事物就是通过感性的接受性可以认识的事物,是进入我们感官的现象,而理知的本体则是只能通过理性思维的物自体。有了“一般世界”和“可感事物”与“理知事物”的准备性分析,康德接下来就开始讨论他这篇论文的主题:可感世界的形式的原则和理知世界的形式的原则。在康德看来,可感世界的形式的原则就是“包含着所有是现象的东西的理由”,这就是时间和空间。而理知世界的形式则是“承认一个客观的原则,也就是说某个原因,凭借它,就有了自身存在的事物的一种结合”。至此,我们可以理解前批判时期康德所谓的“可感世界”和“理知世界”的含义了:可感世界是进入我们感官的感觉材料被时间和空间这两种感性形式整合为一个整体;而理知世界则是自在的事物被一些理性的原则统一为一个整体。
  康德这篇前批判时期的论文有两个重要思想被保留到了批判时期:第一,基于感性和理性区分而来的可感世界和理知世界的划分;第二,对于理知世界的基本观点——理知世界是通过我们的理性思维到的一个世界,它并不能像感性事物那样进入我们的感官现象界。但这里有一点值得注意,在这篇论文里,康德并没有明确的观点认为我们的知识只能局限于感官现象界。
  到了批判时期,康德更加严格地把人类的认识能力区分为感性、知性和理性:其中感性是一种接受能力,包含直观的形式——时间和空间;知性是借助感性接受来的感性杂多而形成概念和知识的综合统一能力,包括十二个范畴;而理性则是一种“推理”和“原则”的能力,它超越感性世界的界限而形成理念,这些理念一方面把知性的知识统一为一个整体,另一方面为人类的实践建立法规。与此相应,康德把人类的认识对象区分为现象和本体,其中现象是进入我们的感性直观,进而被我们知性范畴整理而形成的对象;而本体则是“如果我假定诸物只是知性的对象,但仍然能作为这种对象而被给予某种直观,虽然并非感性直观(作为智性直观的对象);那么这样一类物就叫着本体(理知的东西)”。本体是一种智性直观的对象,而非感性直观的对象,但由于我们并不具有智性直观的能力,所以本体只是“理知的东西”。有了现象和本体的区分,康德进而把世界区分为感性世界和理知世界,感性世界对应的是现象界,理知世界对应的是本体界。值得注意的是,因为康德认为知识必须是知性运用范畴去综合统一感性所提供的感性杂多才能形成,而对于理知世界我们不能形成任何起码的直观,所以我们人类的知识只能限制在感性世界,对于理知世界我们没有任何知识。
  因此在思辨理性看来,本体只是一个消极的概念,它只是为了把我们的知识限制在现象的领域而设置的一个界碑。对于积极意义的本体概念,康德认为是不可能的。虽然由于我们不能对理知世界的本体有任何直观,所以不能对本体形成任何客观性的知识,但是我们却可以思维它,用理性对它形成超验的理念。理性的本性就是要追求绝对的无条件者,而感性世界一切的现象都是有条件的,那么这就要求理性必须突破感性世界而进入本体的领域,但这并不是要对本体进行认识,而只是理性通过思维本体形成理念来统一我们的认识和建立我们的实践法则。
  可以说,康德整个关于理知世界的论述都必须从理性的理念这个角度来获得理解,也就是说理知世界的形式的原则是我们通过理性的理念而形成的。理性的理念有两个不同的称呼,一种是先验的理念,一种是超验的理念,它们是同一些理念,只是从不同的角度来对它们进行划分。先验的理念强调的是它把知性所形成的知识统一为一介整体的内在运用,它对知性的知识来说是一种范导性的作用,但先验理念的这种运用容易导致幻想,即它容易把理念的这种范导性作用理解为是对理念所指向的对象本身的规定,而这就等于是在规定本体,这是康德所强烈反对的。超验的理念是纯粹理性突破感性的一切限制而为人的实践确立法规。“如果什么地方有纯粹理性的一种正确运用,并在这种情况下也必定有理性的一种法规的话,则这种法规将不涉及思辨的运用,而是关系到理性的实践的运用”。正是由于纯粹理性的实践运用才使得我们去思考一个理知的道德世界,这个理知的世界本身(责任编辑:nylw.net)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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