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草原制度习俗文化的传承与革新(2)

作者:石双柱 更新时间:2015-01-22 18:07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关键词:城镇化;草原文化;制度习俗文化;传承与革新
【职称论文摘要】
现代城镇化比起以往的城镇化是一场更加广泛、更加深入的社会变迁,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建立在以工商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产业为主体的市场文明的基础上,而且不像以往那样,只是个别城镇的形成和发展依赖于商业和手工业以


  现代城镇化比起以往的城镇化是一场更加广泛、更加深入的社会变迁,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建立在以工商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产业为主体的市场文明的基础上,而且不像以往那样,只是个别城镇的形成和发展依赖于商业和手工业以及其他文化宗教业,而是全社会整个建立在市场机制约束下的工商业(包括现代服务产业)基础之上,是一个市场文明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角落的过程,是工商业文明借助于市场的一场全方位的扩张历程。现代城镇化更像一列时代列车,负载起各种文明驶向新的历史终点。草原文化区域也不例外,城镇化的历史潮流同样激荡在广袤的原野上,一条条公路伸展向天边,一座座城市横亘在草原,一座座矿山机器轰鸣,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草原民族在城镇化巨大的吸引力拉动下,也正在快速走向城镇化。因而,在这样的历史进程中,必然地发生了草原文化何去何从的问题,草原文化的历史合理性是否具有现代生存价值,能否成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延续的现实性,草原文化应该如何适应城镇化新文明的冲击,能否通过调适成为城镇化进程中必需的要素,这些已经成为亟需破解的社会历史问题。
  2 草原制度习俗文化的现代价值
  我们所说的制度习俗,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制度,主要指的是一种“规范个人行为的规则”⑤,是包括人类的经济、政治及社会行为的范型,即表现为一定的生活方式;在马克思的制度理念中,制度既是特定时期生产关系的社会结构性框架,也是特定生产力水平下人们经济行为的基本规则;它既有成文法所规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结构体系和运行规则,即体制,也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衣食住行娱、婚丧嫁娶、祭祀、礼俗等规范。制度与习俗因为同样是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因而在实质上是相同性质的东西。制度习俗文化是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集中表现。按照文化的结构形态,可以把制度习俗文化理解为物质生产生活方式方面的制度习俗文化、精神生活方面的制度习俗文化和社会交往方面的制度习俗文化。
  草原制度习俗文化,是建立在草原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基础之上的文化形态,是在草原这样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中,所形成的人们的社会生活交往关系和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样式。这种样式的基本特征表现为草原民族较强的生态伦理价值取向,和顺应自然的生活习惯,具体表现在物质文化生活、精神文化生活和社会交往关系等文化领域。
  当代能够代表草原文化的主体民族主要是保持着游牧生活方式的蒙古族,他们与农耕民族不同,游牧民利用自然的方式是基于顺从自然的生态平衡开始的,而不以是破坏或干预自然的生态平衡开始,从这个意义上说,蒙古族为代表的草原文化就是生态文化。因而,蒙古民族的生态文明意识渗透在他们物质生活方式、精神生活方式、社会生活方式等文化的各个方面,我们对这些领域进行分析,就会感知到草原制度习俗文化的现代价值。

      2.1 蒙古民族物质生活方式的生态文明意识
  游牧生产方式是蒙古族物质资料的基本生产方式,因而,成为他们的物质生活方式的基础。草原的生态环境特点,促使蒙古民族最终选择了以游牧为主的物质生产方式,这种选择是经历了千百年的历史抉择而最终确定下来的⑥。
  游牧生产方式是通过特定的制度习俗表现出来的,其外在的最基本特征是“随畜迁徙”,而畜群是逐水草而生的,所以,人又是“逐水草而居”的。“天似穹庐⑦,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这是草原游牧生产方式典型的生态文明特征。这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的镜像。这种建立在人顺应自然,融入自然,乐于自然基础上的生产方式,在尊重了自然规律的同时,满足了人类的社会需求,因而创造了天人和谐的草原生态文化。
  因此,蒙古民族这种既利用自然而又不毁坏自然,顺应自然、尊崇自然的物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所蕴含的生态文明意识的价值,不仅仅是对蒙古民族具有历史意义,而对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世界都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2.2 蒙古民族精神生活方式的生态文明意识
  蒙古民族的生态意识也表现在精神生活方式的各个方面,也是通过特定的制度习俗活动表现出来的。
  一是体现在人们对事物的物理性认识和形而上学性认识的活动及其形成的精神哲学等知识体系成果中。自然崇拜是蒙古民族精神哲学的基础和核心,具有典型性。蒙古族对天地、天神的认识表达了他们对天-地-神-人-草木关系的整体认识,认为天地自然长成于混沌物,天神创造了人类万物,天-地-神-人-草木构成了一个和谐共处的整体。由此形成自然崇敬意识,并形成了天父地母的意识,人与天地成为一体,他们自称为“天之骄子”。
  二是体现在解决生产生活中具体问题的策略性活动中。“萨满教”是蒙古族解决生活问题的具体精神活动实践技能和知识体系。萨满活动基于人们灵魂不灭的观念,认为死者继续生活在阴间,灵魂不死。这些不死的精灵有善有恶。在萨满活动中,萨满巫师(“乌特干”或“博”)主要是请求所崇敬的善的精灵去战胜邪恶势力,对付疾病和灾难,以保护人们的健康和财产。萨满巫师常常把自己所崇敬的魂灵“刻毡为形,盛于皮袋,行动之际,以脂苏涂之,或系于竿上,四时祭之。” ⑧萨满是天神(祖神)的经纪人,他们可以自由地上天入地,太阳、月亮、山川、部落祖神是他们沟通的对象。
  三是体现在情感表达活动中。情感表达活动表现为祭祀、禁忌、娱乐以及文学艺术等各种活动形式。从蒙古民情感表达活动来看,自然神灵和英雄伦理崇拜是活动的核心特征。如,祭敖包⑨就是一项重要的祭祀和娱乐性活动,是他们表达崇敬、欢乐、喜悦情感的重要表达方式,其目的也是祈求苍天等神灵保佑生业兴旺和家人安康;再如,体裁丰富的口传文学作品。主要有:神话、传说、祝赞词、英雄史诗、故事、民歌、诗歌、格言等等。其他如长调、好来宝、安代舞、盅碗舞、炎欠嘎拉哈、射嘎拉哈、射布龙等民俗形式,而且还有绘画(岩画、皮画、毡画、树皮画等)、雕刻(骨雕、石雕、木雕等)、雕塑(泥塑、羊油塑)、刺绣等各种艺术形式。
  从总体上说,蒙古民族情感表达活动表现出以下几种倾向:一是对大自然的热爱。人们赞美自然,讴歌自然,表达人们对自然深深的眷恋。比如长调《牧歌》只有“蓝蓝的天空飘荡着白云,白云的下面洒着雪白的羊群;羊群好像斑斑的白云,撒在草原上多么爱煞人”这样几句歌词,而这几句歌词却清晰地表达了草原人对自身生长的草原的无限爱恋。二是对人伦关系的关怀,和对先祖的崇敬。他们感谢父母亲的更多的是他们所给予的爱的精神而不是物质的给予,他们更少功利目的性而更具人伦亲情关怀。如科尔沁民歌《诺恩吉雅》、巴尔虎-布里亚特民歌《额吉敏》等。同时,充满了对先祖的敬畏。这些情感,充分表现在那些在结婚、祭祀、节日等各种重大活动中的祝词和赞词中。三是英雄崇拜。长篇叙事史诗《格斯尔传》以及关于“莫日根”等英雄人物的故事,无不向我们传达了人们对英雄的崇敬意识。四是对纯洁爱情的歌颂。如民歌《心上人》不仅曲调优美,歌词也生动感人,尤其是首尾两段,表达了美丽的姑娘对心上人纯洁的情怀。总之,追求人与人的和谐,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意识淋漓尽致地表现在蒙古民族的情感表达活动中。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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