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碳产业低碳化转型产业政策路径探索(3)

作者:伍华佳 更新时间:2010-10-29 10:28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高碳产业;低碳化转型;产业政策
【职称论文摘要】
四、我国高碳产业低碳化的产业政策建议 我国要实现高碳产业向低碳化转型,必须以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和产业技术政策为导向,抓住国际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机遇,塑造新的国家竞争优势,走低碳、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1.高


  
  四、我国高碳产业低碳化的产业政策建议
  
  我国要实现高碳产业向低碳化转型,必须以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和产业技术政策为导向,抓住国际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机遇,塑造新的国家竞争优势,走低碳、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1.高碳产业低碳化转型的产业结构政策建议
  (1)重点调整我国重工业比例,建立鼓励知识密集型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政策。重工业一方面是我国能源消耗和污染大户,另一方面又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06年重工业在整个工业增加值中的比例高达69.5%,2007年上升到70.1%。重工业比例的调整必然对各个宏观经济变量以及中国的节能减排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要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应在维持资源环境容量平衡的基础上,加快对产业存量中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低效益的落后产能进行调整、改造、淘汰的步伐,以腾出资源环境容量,用于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益的新建项目,用高新技术改造钢铁、水泥等传统产业,降低GDP的碳强度。积极鼓励增加知识密集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比例,积极发展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等低碳产业,通过相关产业结构政策,积极扶持国内低碳型的新兴产业发展。
(2)提高“高碳”产业准入门槛,推进产业和产品向利润曲线两端延伸,提高我国产业结构高度化政策的建立。强化招商引资的结构导向机制,以是否有利于建设资源能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系统为基本的取舍标准,从能源、水、土地、矿产资源消耗以及环境保护方面实行更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制定和完善各类产业标准、行业标准和产品标准,加快产业能效准入标准和污染排放准入标准的制定,设立“产业门槛”、“能效门槛”和“环境准入门槛”,变“盲目引资”为“慎重选资”,强化招商引资的结构导向以提高我国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推进产业向利润曲线两端延伸:向前端延伸,从生态设计入手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向后端延伸,形成品牌与销售网络,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我国产业结构的高度化。
  (3)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建立有效的能源利用方式和产业结构的政策目标。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传统的化石能源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主体地位依旧会保持不变。从优化能源结构和保护环境的角度看,发展低碳和零碳能源,促进能源供应的多样化,是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排放的必然选择。为此,我国能源产业结构必须建立一个长期结构调整的产业政策。近期,我国应把节能和煤炭的清洁作用作为重点,不断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加快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低碳和固碳技术的研发;在中期要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重,推进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技术以及碳收集与埋存技术的应用;更长远看,建立以再生能源、洁净煤、先进核能等为主体的可持续能源体系。除了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外,还必须加快开发清洁的替代能源,尤其是战略性地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重,向“低碳富氢”的方向发展。尤其是应减少地下含碳能源的开采,大力开发太阳能、水能、风能、核能、地热能等新能源谢军安、郝东恒、谢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思路与对策》,《当代经济管理》2008年第12期。。
  2.高碳产业低碳化转型的产业组织政策建议
  (1)建立完善落后产能淘汰激励、补偿机制的产业组织政策。要完善落后产能淘汰激励、补偿机制必须从几个方面着手,即:一是国家和有条件的地方要提供资金支持,通过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对淘汰落后产能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推动落后产能淘汰;二是对不按期淘汰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三是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基金,将税收的一部分划入该基金,并接受单位与个人的捐助,在等量替换产能中对依法建设生产的淘汰企业经济损失进行必要的补偿。
  (2)建立合理财政税收政策以完善高碳产业低碳化的转型机制。一是开征二氧化碳税,即碳税。这是为了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而征收的一种环境税。它的实际征收往往是对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的征收,而不是直接对二氧化碳的排放征收。这主要是由于直接以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为征收对象,在技术上不易操作。从长远看,实施碳税势在必行,虽然近期在中国征收低税率碳税对经济的影响并不大,但对遏制二氧化碳排放和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作用明显;二是建立税收优惠与税收强制相结合政策。由于大多数税种不直接进入生产成本(关税例外),因而税收优惠政策对鼓励企业改造生产制造技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没有直接作用,但它对低碳生产的激励则起着一定的制约作用,特别是落后产能机械设备的低碳技术更新和低碳生产设备的换代起着一定的激励作用,这些政策包括:减免关税、减免形成固定资产税、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等。而强制性税收政策,尤其是高标准、高强度的收费政策,不仅能起到鼓励开发利用这类资源的作用,还能促进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水平,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刺激措施,污染者付费原则即属此类。
  (3)充分发挥碳汇潜力,构建我国碳平衡交易产业组织政策。中国拥有增加碳汇、减少碳源的基本潜力,在此,应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有效经验,思考和架构比较合理的中国碳平衡模式,制定相应的碳平衡交易产业组织政策。这主要从二个方面展开,即:一是建立区域碳交易机制。在我国的不同功能区,一些区域是生态屏障区,一些区域是生态收益区,依照国际通用的“碳源—碳汇”平衡规则,生态受益区应当在享受生态效益的同时,拿出享用“外部效益”溢出的合理份额,对于生态保护区实施补偿。补偿原则是碳源大于碳汇的省份按照一定的价格(双方协商或国家定价)向碳源小于碳汇的省份购买碳排放额,以此保证各区域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总和的相对平衡付允、马永欢、刘怡君、牛文元:《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研究》,《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年第3期。;二是制定和实施企业低碳认证、交易制度。在此,我们可借鉴意大利“白色证书”制度,“白色证书”也称能源效率证书,是一个为减少企业能源消耗而出台的激励措施。“白色证书”实际上是对能源企业提高能源效率的一种认证,政府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节能效果给予认证,并确定具体的标准。我国也可以借鉴这种制度,对最终用户达到一定能源消耗标准的企业实施这一制度,发放一定能源配额使用证书,在一定能源消耗标准以下的企业或服务、制造和安装部门的企业可以自愿实行证书使用。对达到节能目标的企业,政府有关节能部门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或补贴,节能效果超过规定目标,可出售其富余的“证书”配额,达不到最低节能目标者,可从市场上购买其他富余企业的“证书”余额,否则将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同时,还要求各企业的节能总额中至少有一半是通过采取节能措施而非购买“证书”而实现的。 (责任编辑:nylw.net)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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