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比伦时期外国奴隶买卖契约研究(3)

作者:霍文勇 吴宇虹 更新时间:2013-04-17 10:17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古巴比伦;外国奴隶;买卖
【职称论文摘要】
三、一些契约中的商品奴隶质量使用条款 契约4(CT 33, no 41)和契约5(VS 7, no 53)都提到了要对购买奴隶的背景调查的3天,并且还要用一个月内考查奴隶是否会有癫痫发作:两个文件除此之外还有如下5个共同点:


  三、一些契约中的商品奴隶质量使用条款
  契约4(CT 33, no 41)和契约5(VS 7, no 53)都提到了要对购买奴隶的背景调查的3天,并且还要用一个月内考查奴隶是否会有癫痫发作:两个文件除此之外还有如下5个共同点:购买的苏巴尔图女奴的价格明显高于普通女奴的价格、买主额外提供了1“锱”银子和卖主要承担所引发的诉讼。这两个文件分属两个城市和不同时间:契约4写于公元前1680年的西帕尔,而契约5写于公元前1664年的巴比伦。从巴比伦到西帕尔的奴隶市场都出售外国女奴隶,可见这类奴隶在巴比伦尼亚甚为常见和被需求,两文件时间间隔16年表明由需求而引起奴隶买卖和贩运在巴比伦长盛不衰,已成为社会生活和生产中的日常事物。
  3天的背景调查期(teb’ītum,“寻找期”)是用来观察奴隶是否是从别人家被拐骗的奴隶,或者是被人占为己有的逃亡奴隶,并且检测其卖主是否对她们是否具有合法主人身份和出卖权利。在一个相对狭小的社会圈子里,3天的时间足以查清楚奴隶的身份。1在汉穆腊比统治时期还未使用teb’ītum一词,更没有限定3天的背景调查期。这可能源于汉穆腊比统治后的几十年内奴隶逃亡事件日益增多,已经严重减弱了合法奴隶买卖市场的诚信度,所以在西帕尔和巴比伦等重要城市都将核查奴隶的合法身份作为条款写入合同之中。
  有病的奴隶是质量不合格商品,隐瞒被出售奴隶的不良健康而出售予他人是一种商业欺诈行为,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在阿卡德语中,用bennu来表示“癫痫”。2严重的癫痫病发作时可以导致被出售的奴隶死亡,即使无性命之虞,也会严重影响该奴隶从事劳作的效率,并且该病还具有遗传性,会通过她而获得家生奴隶的买主希望破灭。《汉穆腊比法典》第278条也规定在一个月内可以将已购买的患有癫痫病的奴隶退还给卖主:他(奴隶)的(试用)月未满,但癫痫病在他身上发现了,买主可以将其还给他的出卖者,而且可以将他称付的银子拿回。因此,一个月的时间可能是癫痫发病的合理间隔期,严重的癫痫病人每月发病。这种被“月神辛之手”3打击的状况在古代埃及、希腊、罗马以及犹太人那里都有提及。人们认为当满月之时,人类如果毫无保护地置于月亮光照之下就可能引发诸如麻风病之类的皮肤病,或者导致目盲。当新月朔日或者月末晦日之时,病魔也可能引发癫痫。被神化的Bennu,即取名于“月神辛的化身”(deputy of S?n)引发癫痫的恶魔,它定期“降临”在病人身上。到了新亚述时期,可能是因为人们觉得一个月的时间太短,不足以来检查出奴隶是否患有癫痫,他们为此将考察奴隶健康的时间延长为100天。古巴比伦时期将癫痫病作为奴隶交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出这种病的对奴隶劳动力严重影响,以及购买者在频繁的奴隶买卖过程中对难免出现的商业欺诈行为和无法在交易时当场发现的隐性质量问题所具有的防范意识。
  四、外国奴隶的性别、用途及交易价格
  本文中的8条古巴比伦时期从外国购买奴隶的契约的时间集中于古巴比伦王朝的中后期,时间跨度长达134年,从公元前1747年延至公元前1613年。这段时间正是古巴比伦王朝在经历了汉穆腊比统治的辉煌之后开始削弱直至瓦解的衰亡期。国内阶级矛盾激化,劳动力短缺,同时随着奴隶社会的发展,各层自由民对奴隶的需求都开始增加。叁苏伊鲁那为缓解社会冲突,颁行“解负令”,废除先前的所有债务和租税,严禁本国居民因债务等经济原因沦为奴隶。“任何人都不是没有主人(人或者是神)者,这一点在古代已由希罗多德指出过,又被马克思重新提出来:任何人都是某人的奴隶。”1但是,这种状况在不同时期会有所差异,在古巴比伦王朝之前,“萨尔贡时期两河流域地区的奴隶贸易似乎已成为一项具有特殊利益的事业。季亚科诺夫(I. M. Diakonoff)、格尔布(I. J. Gelb)以及秋梅涅夫(A. I. Tyumenev)已经重点强调在公元前3千纪的两河流域地区奴隶不是具有显著生产效率的劳动力,在市场上他们显然是一种奢侈品……他们绝大多数都有当地人的名字,甚至还有源于父名的姓,因此可以确信他们大部分并不是由国外进口而来”。1而从本文8个文件来判断,到了古巴比伦王朝的中后期,外国奴隶的数量已经大为增加,并且分布在拉尔萨、西帕尔以及巴比伦等不同的巴比伦尼亚城市,表明奴隶的用途和作用都开始发生了改变。

    这种进口外国奴隶的贸易是一种单边贸易,在发达的巴比伦尼亚,公民通过战争或购买获得外族奴隶,国家解负令保证商人们不能向落后地区输出本国的债务奴隶,同时,出于原始社会的野蛮地区尚没建立使用奴隶的生产方式。在这8个文件中,前5个文件是由拉尔萨、西帕尔以及巴比伦的买主分别购入一名来自苏巴尔图女奴;后3个文件则是购入两名、一名以及几名男奴。有专家总结女奴的价格远远高出男奴的原因是:“信件和买卖合同最终都反映出购买者们对健康而又美貌的女奴的偏爱”。“从可资利用的文献中,可以发现古巴比伦时期家用女奴要承担各种各样繁琐的家务劳动,譬如,整理房间、清洁、磨面、喂奶、照看孩子和老人,偶尔也外出替主人办事。”因此,家用奴隶通常都是女性奴隶,奴隶的孩子属于他们的主人。为了增加财富,奴隶主鼓励奴隶结婚,奴隶主可以自由售卖这些孩子。另外,忠诚的女奴能够上升为妾,为其主人生儿育女(见《汉穆腊比法典》第170条)。尽管从经济史的角度看,家用女奴的重要性不容低估,但是她们可能还不是古巴比伦时期两河流域的主要生产力量。2
  在各级公民之上的王室是使用奴隶最多的地方,例如,“阿米迪塔那统治时期,在巴比伦尼亚有一位名叫乌米希培特的为王室编织衣物的女奴就是从苏巴尔图买来的”。3再如,在契约6和契约8中,买主乌图勒伊什塔尔是王室官员,他在这公元前1662和公元前1637年的两件契约中分别以“书吏”和“将军”的身份购入了苏巴尔图和库提的奴隶,两个文件间隔25年,他完全可能是从书吏上升到将军的。两契约都明确了奴隶必须是健壮的,可能这些从国外购入的男奴要从事对身体素质要求较高、较为繁重的劳动。在这两次奴隶交易中,乌图勒伊什塔尔做为顾客直接与奴隶贩子签订购奴隶契约。在契约8中,乌图勒伊什塔尔与奴隶贩子的交易是通过中间人卢伊什库尔来完成的,中间人不同于贸易中的契约担保人,他们不承担经济上的损失。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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