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业引入市场机制的思考(3)

作者:戚小倩 刘召 更新时间:2015-02-03 14:23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关键词:民政事业;公共服务;市场机制;政府职能;治理
【职称论文摘要】
(非竞争性购买) 公私合作 (直接资助、补贴) 合同外包 (非竞争性购买)公私合作 (补贴) 1.江苏南京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2003年,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社会化示范活动,探索实


  (非竞争性购买)
  公私合作
  (直接资助、补贴)
  合同外包
  (非竞争性购买)公私合作
  (补贴)
  1.江苏南京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2003年,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社会化示范活动,探索实践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建了“政府购买服务,社会中介组织运作”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具体做法是:鼓楼区政府通过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每年投入一定经费,向该区非营利组织“心贴心”老年人服务中心购买养老服务,对高龄、独居、困难的老人(包括残疾人)通过上门免费服务、探访、安装“安康通”和求助门铃等方式,提供诸如生活保障、医疗卫生、法律援助、精神陪护等一系列照料服务。
  2.广东佛山的社区服务创新。2007年,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作为购买方,通过正式签约,对社会服务的数量、价格和相关质量指标加以规定,然后采取委托的方式向广东“仁爱”社会服务中心购买社区服务,同时由政府对“仁爱”社会服务中心进行考核和监督。“仁爱”社会服务中心是广州市最早成立的本土非营利性民间社会福利服务团体,该组织提供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青少年发展工作(包括学校支援)、长者服务、家庭服务、弱能人士康复训练及社区矫正等。
  3.上海浦东的社会组织培育创新。上海浦东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于2007年开创了公益孵化器
  (Non-Profit Incubator,简称NPI)。政府提供培育社会公益组织的相关政策支持并以购买服务形式给予孵化器补贴。孵化器的使命是专门培育新的有创新性的社会组织;发现和支持有潜力的社会人才,特别是对初创的中小型社会组织提供关键性的支持,包括办公场地、办公设备、能力建设、小额补贴、注册协助等;给被孵化机构提供专业的指导,减少它们在后勤、办公方面的困难,让优秀的项目赢得时间和机会去成长。其模式可总结为“政府支持, 民间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和公众监督、民间公益组织收益”。
  南京等地的相关实践表明,在民政事业的有关领域适当引入市场机制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首先,通过发挥市场机制在民政公共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创新民政公共服务的方式方法,可以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其次,政府由公共服务的直接供给者向间接供给者角色的转变,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与政府行政体制的变革,提升了政府治理绩效。再次,政府在公共服务过程中,抛除了政府垄断公共服务的传统思维,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了市场与社会的活力,促进了合作治理格局的形成。由于中国在民政事业中引入市场机制还处于探索阶段,这一创新举措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市场机制的引进还存在范围偏窄、规模偏小、程序不够规范、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等问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合同管理的能力不高、专业化水准不强、监督管理力量不足,尤其是第三方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导致合同外包或政府委托过程中出现贪腐行为;法制建设滞后,社会福利服务资金预算的法定地位有待进一步明确,保障社会组织有效运行的法律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三、南通民政事业引入
  市场机制的个案探讨
  (一)南通市民政事业引入市场机制的相关探索
  近年来,南通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服务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在民政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做出了不少有益的探索。一是准入灵活,宽严相济。一方面,通过出台各种优惠政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免除企业与社会组织的后顾之忧,激发其投资民政事业的热情。例如,在养老服务领域,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在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财政补助以及人员培训等诸多方面,为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提供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做好相关规划、监管、评估与协调工作,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与服务质量,如出台《南通市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办法》、《南通市国办、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管理服务标准》等政策文件,对养老机构的建设、管理、服务以及评估等各项标准做出详细规定。二是规范引导,协调共进。民政事业引入市场机制,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干预过多会抑制市场活力,放任自流又可能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为此,南通市民政系统采取“自选动作”与“规定动作”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列出“权力清单”,明确市场与社会力量的运作领域,对市场机制进入民政事业进行宏观指引,使市场主体有更大空间从事公共服务供给的“自选动作”。同时,政府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根据不同领域民政事务的不同特点设定运作规范,确保市场力量做好促进公共福利的“规定动作”。三是考虑实际,因地制宜。民政公共服务不能搞“一刀切”,引入市场机制也必须考虑具体实际。为此,南通市民政系统在出台相关政策时充分考虑地区、城乡以及群体间的差异,避免公共服务的模式化。比如在养老领域,既有符合农村特点、满足农村老人“离家不离村需求”的机构与居家养老二合一模式,如启东的“老年关爱之家”,又有满足城市中高端服务需求的“护理型养老服务”,如崇川区的老年“阳光公寓”、“常青乐龄”护理医院等。多样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有效地满足了人民的多元化需求。
   (二)南通市民政事业引入市场机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南通市在民政事业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但引入市场机制发展民政事业仍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
   1.问题认识尚不到位。在实际调研中,我们发现,民政系统的许多工作人员甚至是管理者,对于当前南通民政事业引进市场机制相关问题的认知存在一定模糊性,没有形成整体性、共识性。例如,在访谈中,部分工作人员对于什么是市场机制、市场与政府具有怎样的关系等问题仍不是特别清楚,对于在哪些领域可以引入市场机制、能够引入市场机制、如何引入市场机制等问题仍没有达成共识,对于民政事业引入市场机制缺乏整体性和战略性思考。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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