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三严三实”应深入清理的20个“问题观念”(11)

作者:潘峰 更新时间:2015-11-06 12:23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三严三实”,“问题观念”,“四个全面”
【职称论文摘要】
化解此一问题观念,关键在于揭示责任担当与群众支持的深层、内在和有机的关系,并在选人用人实践中真正统一起来,避免陷入类似党大还是法大为党说话还是为老百姓说话的假命题、怪悖论。从我们制度的优势和政治体制

          化解此一“问题观念”,关键在于揭示“责任担当”与“群众支持”的深层、内在和有机的关系,并在选人用人实践中真正统一起来,避免陷入类似“党大还是法大”“为党说话还是为老百姓说话”的假命题、怪悖论。从我们制度的优势和政治体制改革成果积累看,实现二者关系的深层、内在和具体统一是有保证的,这一点无可置疑;当然还存在体制机制的弊端和障碍,这也正是全面深化改革要解决的问题,要通过解决这些问题来实现二者关系的更高水平的统一,赢得群众的根本信任和支持。当前需要注意的有:一是把握责任担当的必然性。从“领导认可”到“领导认可加群众支持”到“强烈的群众支持”再到“责任担当”,显示了一种历史的必然和辩证的回归;而这些年来出现的“以票取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现象,更说明了顺应这个必然和辩证回归的重要性。“责任担当”集中体现了党管干部原则,并把这个原则明晰化、责任化、党内法规化,这是选好人、用好人的根本举措。二是突出重点导向。“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就是重点导向,这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当前干部队伍实际,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高度认可,应在选人用人中切实突出出来,形成鲜明有力的用人导向。三是提升程序公信度。责任担当的最重要基础是群众支持,这种支持要以程序的科学有效和公开透明来保障。这就要求面对实际不断完善程序包括深化、细化具体环节,并最大限度地公开运作,让群众直接评判,接受群众直接监督。四是重视问责有效性。用人失察的追责不能只停留在制度设计和条规中,必须落实在对用人失察失误事实的处理上。只有在没有例外的追责处理中,责任担当的严肃性和敬畏感才能彰显,党员干部和群众的信任、支持才能进一步确立。责任担当与群众支持的内在统一将是今后较长时期选人用人的主课题,这一主课题解决得越好越快,相关的“问题观念”就越没有市场。 

  20.“用人担当就是一把手担当”。这是从上一“问题观念”引申出来的观念,在目前选人用人中有反映,还有扩大流行的倾向。这表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对新的办法和举措不理解,从个人立场说说风凉话;有的领导班子在研究干部时遇到不同意见不好定夺,于是提出“一把手拍板”;个别领导干部对新的要求把握不准,在公开场合说了任性话;一些普通党员和群众看到一些表面现象,就事论事发发议论。从渊源上说,此一观念与过去高度集中、“领导认可”“一把手决定”的思维惯性直接相关,把“用人担当”“责任担当”与“一把手说了算”等同起来,有意无意依此逻辑如是想、如是议、如是传,便无形中滋长流行开来。但这种认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可忽视:轻视民主程序和民意,无视民主化发展的成果积累,看不到用人担当的最重要基础,带来干部群众的困惑、疑虑和反感,甚至平添无端意见和不稳定因素;轻视相关部门重要职责,如组织部门严肃严谨、政策性强、程序精细的工作,可能再度被看得无意义,被说成“手续部”;看不见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的主体责任,尤其是分管组织工作的成员似乎无足轻重、无责任可言,更不用说分管其他工作的成员;抹煞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的重要职责,使正在加强起来的选人用人监督碰到新的障碍;而对于一把手也绝非所愿,责任清单要求担当主要责任,就不可能担当全部责任而且也担当不起,没有各方面紧密配合和分担职责,做不好选人用人重要工作,还可能发生问题而失职渎职。因此,对于持有此一“问题观念”的领导干部来说,如果不是有意推脱责任或不理智揽权,也是十足的糊涂认识。纠正和排除此一“问题观念”,实所必要和必须。
实际上,经过多年改革开放和体制改革积累,从领导班子结构和体制机构上把握选人用人工作还是比较容易的,关键只在于如何驾驭该项工作时代特点、问题导向和创新要求,在勇于担当、紧密协同、善于作为中实现既定目标。当前强调用人担当、责任担当,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的高度结合,相比以往的“领导认可”“一把手说了算”实为螺旋式发展,绝非简单回复,硬是把二者等同就太过落后、迂腐和不合时宜。习近平同志2011年就指出:“把党管干部与扩大民主有机统一起来”。这一精辟论断我们领会得还不深不透,要深入学习、把握和贯彻,这是担当好选人用人责任、破解“一把手说了算”的重要指导。试想一下,扩大民主作为选人用人的不懈追求,作为用人担当、责任担当的最重要基础,需要各方面、各层次的不懈努力去实现,又怎么可能削弱副职、相关部门包括监督部门的工作职责呢?说这是一种螺旋式发展,是因为现今经济社会条件、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体制机制建构已大不同于以往,尤其随着依法治国推进,用人担当、责任担当强化了法治,权力与责任对等,权力行使与追责并行,改变了以往权大于法、用人不担责状况,这是非常重要的改变。按照这一发展趋势,对于一把手是要严格限制以我取舍、无视民意、任意用人的权力,同时又要加重责任担当、集中民意、依法用人的权力,从后者说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而对于副职、组织部门及监督部门,作为责任和依法尽职的工作必须清晰和强化,不能像过去那样“抱着不哭的孩子”轻松运转。按照正确方向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民主集中制,并不断出台具体有效的办法举措,用人担当、充分民主、集中有效、责任法定、程序完善的选人用人就会大幅度推进,相关“问题观念”及其负作用、负影响也会尽快化解。
以上是集中归纳分析的20个较为典型的“问题观念”,涉及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主观世界、利益追求、立身行事、工作方式、从政之道等等。这些“问题观念”,往深处说反映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否正确,往高处说反映了理想信念、政治忠诚、党的宗旨是否牢靠,往常处说反映了道德修养、情操品位、人格形象是否周正,往细处说反映了认真做人、扎实做事、兢兢业业是否具备,往远处说反映了创新进取、建功立业、走出新路是否可能,往实处说反映了求真务实、不尚空谈、踏石留印是否过硬。这些方面,都与“三严三实”要求直接相关,都应得到一一辨别和清理。当然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观念”,尚需作出全面和持久的努力,如加强系统有效的思想理论教育,包括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强实践的锻炼、磨砺和打造;加强党内生活的修养和历练,包括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的掌握和运用,民主集中制的深入理解与践行;加强反面典型、反面教训的警示教育,清醒头脑、保持敬畏、增强定力等等。在当前应当做到的,就是要对此类“问题观念”有一个基本的、实质的、立场性把握,搞清楚基本界限和尺度,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实践能够正确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决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用拿不准、吃不透、习惯性的“问题观念”来宣传、引导和影响干部群众,这一点必须警觉并加以避免。 (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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