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民政府时期妇女剪发放足运动述论

作者:周军 更新时间:2013-06-17 22:37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武汉国民政府;剪发放足;革命运动
【职称论文摘要】
在革命潮流的影响和国共两党的支持下,武汉国民政府时期的群众革命运动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妇女剪发放足运动就是其中一抹亮丽的缩影。这场旨在解放妇女的群众运动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并造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由于革命政权不稳定、革命方式过于简单粗暴、不同声音未能得到合理宣泄等原因,武汉等地的妇女剪发放足运动很快归于沉寂。

     梳髻和缠足是中国妇女沿习久远的社会习俗。近现代女子剪发放足运动的兴起和发展彻底改变了中国妇女的生活面貌,这一现象因此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之一。从总体上看,虽然学界对清末民初至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剪发放足问题研究比较深入,且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对武汉国民政府时期妇女剪发放足运动的研究似乎略显不足。①实际上,这一时期的妇女剪发放足运动作为近代妇女剪发放足史上的重要一环,影响了之后数十年间国共两党剪发放足运动的基本走向。②本文试图对武汉国民政府时期妇女剪发放足运动的历史背景及阶段性特征做些粗浅的分析和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一、妇女剪发放足运动发起的主要原因
  武汉国民政府时期妇女剪发放足运动的开展,离不开北伐战争胜利进军所营造的革命气氛和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助推。此外,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左派的大力支持及各级妇女协会的组织领导等不无关系。
  “剪发放足也是革命。”北伐军攻克武汉后,革命重心由珠江流域转移到长江流域,新的社会风气也随之吹遍武汉地区。“在这革命中心的武汉,好像人人都革命化了;好像人人日常生活的习惯和其思想行动,都通通革命化了”,以致“剪发放足也是革命”成为极为普遍的社会心理。③由此可见,剪发放足在当时已经成为势不可挡的革命潮流。据曾任汉口妇女部部长的黄慕兰回忆,1926年她参加革命的标志就是剪掉长发,④而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女生队的“耀眼标志”就是剪掉了辫子。⑤当时汉口报纸有孙传芳在上海将凡是穿西装和剪发的女子都当成便衣“赤党”予以逮捕之类的报道,⑥则从反面强化了“剪发就是革命”的观点和社会心理。另外,当时武汉地区缠足妇女之多,令苏联来华人员都“感到十分惊讶”,他们觉得缠足女童的神态“特别令人心酸”⑦。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革命者对缠足妇女的同情和废止缠足的坚决态度。
  1927年召开的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大会直接推动了两湖地区的剪发放足运动。汉口泰安纱厂工会干事张金保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大会后,带领汉口工人武装训练班的女工剪去了头发。⑧武汉国民政府辖下的湖南长沙地区也在开展剪发运动,中国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机关报《湖南民报》还对那些没有剪发的革命者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认为“现在有一班革命者,至今还把几根头发存留着,今天一个洋耶史头,明天一个□面包头”,他们既然“有这些空费的精神,有这些空费的时间,为甚么不将她全然用在革命工作上?”⑨由此不难看出,当时即使是革命者也未必人人都剪发,但这些未剪发的革命者受到批评则反映出“剪发就是革命”的正当性。国共两党都希望通过改造妇女的生活面貌,为外界和当地民众树立妇女的崭新形象。国民革命不仅仅是一场北伐战争,更是一次深刻的社会变革。20世纪20年代初期,两湖地区的妇女剪发放足运动呈现出民间自发与政党动员相结合的特征。1925年,中共武昌区委成立了武汉妇女协会。同年7月,中国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将之改为湖北省妇女协会。北伐军入汉后,妇女协会的活动由秘密逐渐转为公开。不久,又改选汉口市妇女协会,并成立了新的武昌市妇女协会。⑩各级妇女协会受中国国民党各级党部的妇女部领导,并且各级妇女协会与各级党部的领导人员大致相同,其中不乏跨党党员。据曾任中共湖北省妇女协会秘书的袁溥之回忆:“省委妇委、国民党妇女部、省妇协,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只是妇女协会作为半官方的民众团体,成员范围更广泛一些。1927年3月前,湖北省妇女协会的中心工作主要是组织开展放足运动和识字运动,直到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时,其中心口号才变成“剪发”与“放足”。
  二、妇女剪发放足运动的阶段性特征
  综合考察武汉国民政府时期妇女剪发放足运动,不难看出其中比较明显的阶段性特征。运动前期不仅规模大而且涉及面广,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运动后期因受时局等因素影响,渐渐趋向沉寂。
  为了推动妇女运动的深入发展,1927年3月8日,湖北省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在武昌召开,并在汉口举行了群众大会。湖北省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决定对放足、识字、职业、教育、参政等问题进行文字宣传和口头宣传。武汉党政要人詹大悲在大会上呼吁要解放妇女必须解除妇女身上的锁链,因为缠足残废我们妇女同胞的身体,而蓄发后因每天梳头照镜,不知要花费多少时间。他希望大家立即行动起来开展剪发放足运动,这样才能使广大妇女求得解放,得到真幸福。大会决议“从今日起湖北各地妇女严禁缠足,已缠过的一致起来解放”。詹大悲本为著名报人,深谙社会心理的转移,他将剪发放足与“革命工作”相联系,正与当时的革命潮流相呼应。天津《大公报》在3月20日突出报道了詹大悲关于剪发放足的演讲内容。天津《大公报》为民间文人所办报纸,新闻敏感性极强。这就意味着女子剪发放足已经成为关系妇女解放的核心问题。剪发开始时多为革命者的自觉行动。据时人观察,在当时的武汉,“走在马路上所见的女子十之七八是剪了的”。
  与剪发的自觉行为不同,在放足方面,政府出台了严厉的措施。1927年3月23日,湖北省政务委员会公布的《取缔妇女缠足条例》明确规定,取缔缠足以三个月为劝导期;在劝导期间责成各县县长合同各县党部妇女部及协会设法剀切劝导;未及15岁之少女,如已缠足须即解放,未缠足者不得再缠;15岁以上30岁以下之缠足妇女,限期解放;30岁以上之缠足妇女,责令解放,不加期限;在劝导期间终了后,查有故意违抗者,由各县县长科以罚金仍令限期解放,其罚金由该县县党(部)妇女部及妇女协会办理有益妇女事项。《条例》要求在取缔缠足之前应先劝导后罚金,并针对不同年龄段采取不同措施,体现了革命政府取缔缠足的决心。4月19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妇女部召开妇女放足运动大会,分配宣传和调查工作。放足运动委员会随后要求“武昌、汉阳、桥口在四月成立分会,进行放足运动,一星期内组织宣传队,五一作大规模宣传”,同时,“组织调查登记队,规定小足登记表”,并制定了《放足条例》。《放足条例》与《取缔妇女缠足条例》内容有所不同,对武汉30岁以下的妇女而言时间更仓促,“劝导期”缩短,时间提前到“阳历五月十六日”;对“到期不放足者”,处罚更为严厉,除罚款外还增加了“游街示众”等惩罚方式。当时湖北放足运动委员会要求的放足组织还未建立,如何在短时间内成功放足,是摆在运动组织者面前的问题。从相关资料看,放足运动采取“宣传”与“强迫”两种方式。4月27日,武昌市党部要求“用强迫的方法,限期放足”,同时组织宣传队和调查队,“每日轮流出发”。5月3日,刚成立的汉口放足分会召开“化装宣传会议”,准备在桥口等地分别表演。所谓“化装宣传”指的是表演话剧,试图通过表现缠足女孩的痛苦来激起观众同情,从而达到宣传放足的目的。此时妇女放足出现几个特点,一是放足人群向下层女工转移。“桥口女工三十岁以下者一律解放,三十岁以上亦定期解放。”二是由城市转向乡村。比如桥口地区“各乡村均布满放足空气,妇女们均自觉的或被迫的将足放了”。三是禁止幼童缠足。武昌放足宣传队发现“都府堤某号六岁女孩”缠足,“即携该孩入内,立解其缚,严斥其母”。改变了以前放足多为女学生的状况,对社会底层触动极大。(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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