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历史反思(2)

作者:吴文凤 曾健萍 更新时间:2010-09-16 10:23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历史反思
【职称论文摘要】
2.从学历教育到继续教育 1990年12月,《人民教育》刊发《把继续教育作为今后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重点》。文章提出,随着我国教师学历合格率的提高,培训工作应由学历教育转移到继续教育上来。文章指出,要注重提高教学


  2.从“学历教育”到“继续教育”
  1990年12月,《人民教育》刊发《把继续教育作为今后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重点》。文章提出,随着我国教师学历合格率的提高,培训工作应由学历教育转移到继续教育上来。文章指出,要注重提高教学能力,防止将继续教育异化为不是学历教育的学历教育。一年后,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正式提出要有步骤的将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重点从学历达标转移到开展继续教育上来。要通过开展新教师见习期培训、教师职务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等形式,使每个教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从中成长出一批教育教学骨干,有的要逐步成为小学教育教学专家。对中学教师的培训,1992年5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快中学教师学历培训步伐的意见》,要求建立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三沟通”的培训方式,最大限度地把不具备合格学历但能参加自学的教师组织起来,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1993年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要求,“到本世纪末,通过师资补充和在职培训,绝大多数中小学教师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标准,小学和初中教师中具有专科和本科学历者的比重逐步提高。”这一纲领性文件提出了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的目标、途径,成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的纲领性文件。
  1996年9月,国家教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九五”期间,对不具备合格学历的中小学教师,仍按国家规定进行相应的学历教育,学历合格后,必须不失时机地将培训工作转移到继续教育上来。
  3.从《教师法》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199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正式实施。《教师法》明确规定:“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是教师依法享有的权利,“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次以法的形式对教师继续教育做出明确规定,为建立和完善体现终身教育思想的师资培训制度奠定了法制基础。
  1999年9月13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培训”;“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应采取措施,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规定》还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类别、组织管理、条件保障、考核与奖惩做了具体规定。这是一部完整的规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行政法规。
  可以看出,上世纪九十年代是我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发展的重要历史转折时期。特别是《教师法》、《教育法》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开始走上法制化道路。
  三、基于新课程改革的继续教育模式创新阶段(2001-)
  2001年5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正式启动。2004年2月1日,教育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一场以转变教育观念、提高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也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以新课程改革为背景,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机制与模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1.现代远程教育
  2003年9月,教育部公布了《关于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的指导意见》。教师网联计划旨在以现代远程教育为突破口,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积极性,整合资源,构建以师范院校和其他举办教师教育的高校为主体,以高水平大学为核心,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为服务支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职前职后教育一体化,教师教育系统(人网)、卫星电视网(天网)与计算机互联网(地网)“三网”相融通,学校教育与现代远程教育等各种教育形式相结合,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沟通,系统集成,优势互补,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覆盖全国城乡的教师教育网络体系。
  2004年2月2日,教育部公布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要重点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计划”,按照“总体规划、先行试点、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争取用五年左右时间,使农村中小学初步建立远程教育系统运行管理保障机制“。2004年8月,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公布了《关于支持“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开展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继教网是经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批准创办的面向全国中小学教师开展继续教育的大型专业网站,是教师网联的专业培训网站之一。师范教育司支持继教网在教师网联计划的总体规划下,选择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远程教师非学历培训的试点工作,为加快推进教师网联计划,大规模开展远程教师非学历培训积累经验,探索运行机制。
  2.校本培训
  校本培训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师资培训机构的指导与支持下,由学校发起与组织,以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和改革所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为中心,充分利用校内外的各种资源,注重教师教、学、研的时空统一,有效实现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模式。
  在我国,“校本培训”的概念最早是在1999年教育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意见》中提出的:“各中小学都要制定本校教师培训计划,建立教师培训档案,组织多种形式的校本培训。”校本培训作为一种未来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形式,适应我国地域分布广、培训任务重、经费短缺,教师离职学习存在较多困难等实际情况,成为一种与离职培训优势互补的培训方式,并成为我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模式之一。校本培训的课程一般分为五大模块:(1)现代教学理论、教育思想、职业道德修养;(2)现代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名家教学风格;(3)教师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和能力;(4)现代教育技术;(5)学科最新的基本理论及教改信息。
  经过多年的实践,校本培训制度建设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在全国范围内涌现了大批校本培训的成功案例。以“中国校本研修网”为龙头,包括“新思考”网站在内的网络研修,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跨校、跨学科互动交流、提升教师教育智慧等提供了新的重要平台,也为实现教师继续教育、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责任编辑:nylw.net)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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