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杨士奇“举三事”说质疑

作者:吴德义 更新时间:2010-10-18 18:31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明史》;杨士奇;举三事;建庶人
【职称论文摘要】
清官修《明史,仁宗诚孝张皇后传》称杨士奇奏请张太后,为建文帝修《实录》、弛方孝孺诸臣文禁等三事,并称建文帝为建庶人,本文对该一史事的史源及其演变过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考察。指出所谓的杨士奇“举三事”并不存在,明成祖朱棣亦未废建文帝为庶人,建庶人乃指建

否定革除说,而是考察其说形成的历史过程,认为建文四年七月壬午朔明成祖“今年仍以洪武三十五年为纪,其改明年为永乐元年”的诏令,“并未尝有革除字样,即云革除,亦革除七月以后之建文,未尝并六月以前及元、二、三年之建文而革除之也。”后来纂修实录时,“第儒臣浅陋,不能上窥圣心,而嫌于载建文之号于成祖之录,于是并一无号之元年书之史”,“使后之读者彷徨不得其解,而革除之说自此起矣。”因此,他的看法是:“夫建文不革于成祖,而革于传闻;不革于诏书,而革于臣下奉行者之文。”这是明确地否定明成祖的革除责任,而将之归于儒臣与后世史家。大致同时期的青年史家潘柽章的看法与顾炎武就有些不同,称:“然则革除之名何自起耶?曰靖难之后,法禁其严,士大夫既不忘建文之旧,而又不敢察察言故。口传笔记,或称革除君,所谓名以义起者耳。至弘治中,修《会典》,始俨然以革除纪年,要其所缘起者旧矣。故谓成祖未尝有革除之名可也,谓未尝有追改之实,不可也。”以明成祖无革除之名,但有追改之实,后世称革除君,是“名以义起”。应该说,潘氏的分析是洞幽烛微,实事求是,切中要害的。朱棣当上皇帝后,从感情上及不愿背负夺位之名方面考虑,均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皇位来自于建文帝,而只会承认来自于父皇明太祖,故而即位当年就下令“今年仍以洪武三十五年为纪”,并称“幼冲”、“建文君”,但是,朱棣自称“清君侧”、“周公辅成王”。又不能公然废黜建文帝来坐实自己的篡位之名。这就使他陷入了既不愿承认建文帝的身份、也不便废黜的矛盾之中。永乐或宣德时所修史书,或以洪武纪年,或称元、二、三、四年而不用建文之号;或称允坟,或称建文君。这种奇怪现象造成后世史家认为建文朝遭到革除。由此可见,如要完全撇清朱棣与“革除”的关系,甚为不妥,他应为“革除说”负一份责任,但是,从礼法上说,朱棣既然未公开下诏废建文帝为庶人,也未亲口称过庶人,那么,称建文帝为庶人就是没有法理依据的,是不正确的。
  不过,历史上确有称“建庶人”者,但非建文帝,而是另有其人,即建文帝少子文圭。朱棣兵马入南京时,文圭年仅二岁,此后长期被幽禁,李贤作于成化二年前的《天顺日录》,谓英宗复辟以后,怜悯无辜淹禁的建庶人,将其释放,安置风阳居住,“时庶人年五十六、七矣……庶人人禁时方二岁,出见牛马亦不识。”写于成化年间的《明英宗实录》亦载此事,称“建庶人等自幼为前人所累,拘幽至今五十余年”””。显然,两书所指的建庶人就是建文帝少子文圭。
  关于《明史》的此一错误,清人杨椿曾予指出:“建庶人者,建文帝少于文圭。天顺《实录》元年十月释建文君子孙安置风阳,敕曰:‘建庶人等自幼为前人所累,’前人即建文帝。明代君臣未有称为建庶人者,即成祖诏敕,亦称建文君,未有庶人之号也。”,“杨椿之辩大体是正确的,但谓“明代君臣未有称为建庶人者”,却不准确,如前所述,宋端仪与祝允明即以此相称呼。另外,需要指出,《明史》卷一一八《诸王传》三又称:“惠帝二子……少子文圭,年二岁,成祖人,幽之中都广安宫,号为建庶人。”《明史》两处,认识不一。显然,《诸王传》的说法是正确的。
清官修《明史》卷一一三《仁宗诚孝张皇后传》称:“(张皇后)正统七年十月崩。当大渐,召士奇、溥人,命中官问国家尚有何大事未办者。士奇举三事,一谓建庶人虽亡,当修《实录》。一谓太宗诏有收方孝孺诸臣遗书者死,宜弛其禁。其三未及奏上,而太后已崩。”笔者在对明建文史的研究过程中,发现该段材料有两处史实错误,现有的《明史》考证文章与论著均未见涉及,故不揣谫陋,试予考述之。
  其一,杨士奇果“举三事”吗?
  首先需辨明噬明史》所记“举三事”之来源。此事在明中期后大量的私家史著中多有述及,如嘉靖时陈建的《皇明通纪》,1,嘉、万时雷礼的《皇明大政记》C2),万历时薛应旗的《宪章录》”’等等,但此类著作尚非其源头,最早记录此事的应为正德时祝允明所撰之《野记》。其曰:“皇后大渐,召三杨于榻前,问朝廷尚有何大事未办者?文贞首对有三事。其一建庶人虽已灭。曾临御四年,当命史官修起一朝《实录》,仍用建文之号。后曰:‘历日已革除之,岂可复用?’对曰:‘历日行于一时,《实录》万世信史,岂可蒙洪武之年以乱实?’后颔之。其二后亦首肯。其三方孝孺得罪已诛,太宗皇帝诏‘收其片言一字,论死’。乞弛其禁,文辞不系国事者,听令存而传之,后默然未答。三公即趋下,叩头言臣等谨受顾命,遂出。””’将该段话与《明史》相关部分比较,可知《野记》内容详尽,而《明史》文字简洁;《野记》谓“召三杨”,《明史》则变为召士奇、溥二杨;《野记》置无具体内容的“后亦首肯”之事为第二位序,《明史》则变为“未及奏上”的第三事。另外,《明史》还删掉了《野记》中张太后对杨士奇奏对“颔之”、“首肯”的字样。这大约因为在张太后身后,实际上并未有如杨士奇所举为建文帝修《实录》等举动,若称“首肯”,其与实情矛盾,并曝显英宗不奉懿旨之不孝,所以,《明史》改写时就删掉了。
  《野记》所载杨士奇对“三事”阙如的一条,内容为何?据万历时张朝瑞《忠节录},为“或曰请谥为神圣皇帝””l。祝允明是弘治、正德间著名文士,殊非史家,《野记》卷二自谓:“允明幼存内外二祖之怀膝,长侍妇翁之杖几,师们友习,崇论烁闻,洋洋乎盈耳矣。”“’《野记》一书即据传闻而写成。既是传闻,就不可高看其史料价值。嘉靖时著名史家王世贞批评此书“轻听而多舛”,称“其人生长阊阎间,不复知县事,谬闻而述之,若枝山《野记》、《翦胜野闻》之类是也””1,嘉靖时,因写《皇明通纪》而开此后明当代史编撰之风的陈建,对《野记》所述就持强烈的怀疑态度,谓:“第不知当时果有此言否?窃疑文贞累朝元老,自洪熙来即得君行志,言听计从。使果有此意,何不于仁、宣二祖时言之?直待太后临崩而已,亦耄期倦瘁,乃言之乎?枝山此记,当出于传闻。”陈建从士奇所言时机不宜提出怀疑,并作推断,极为有理。张朝瑞则是从事理上对《野记》所录“三事”进行详细辨析,谓:“张太后遗诏今存,未闻有此三事也。即有之,《实录》何以不书?以失国之君加神圣之谥,尤为不伦,且孝孺集成化时始出。”r’’很短的一段话,就从张太后遗诏未有此三事、《实录》未书、失国之君加神圣之谥不伦、方孝孺文集刻于成化而非正统时四个方面进行了批驳,非常有力。修实录、上谥号是何等大事,万历时朝廷开馆修本朝正史,为恢复建文年号、为建文帝修史,曾掀起了怎样的波澜,朝野议论、史家记载不绝,而正统时张太后等人的这一番重大举动,如真为事实,怎不见朝臣议论、不见史书记载,难道不是太不可思议了吗?可见,祝允明的记载,当据传闻而来,齐东野语之类,非可信矣。 (责任编辑:nylw.net)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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