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的教育公平及制度安排

作者:吕红 更新时间:2010-10-14 23:57 点击:
【论文发表关健词】教育公平;制度安排;教育均衡
【职称论文摘要】
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途径是解决制度安排的缺失。文章从制度分析的角度探讨了中国教育公平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阐述了教育公平的社会意义和制度安排的重要性。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城乡教育均衡化、完善各类招生公平制度、平等对待学生的制度规范以及优质教育资源

受传统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除20世纪70年代初进行过以消除“阶级法权”为目的的“教育革命”外,教育公平问题在过去难以受到重视和研究。进人世纪之交,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由招生的地域公平问题引发的讨论和争论,逐步引起了社会和学者对教育公平问题的思考,与此有关的政策研究受到重视。2006年9月实施的《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条款是中国首次在法律意义上对教育公平提出的规范性要求。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促进教育公平”,标志着中国对教育公平问题的重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一
  
  近十多年来,对教育非公平现象的研究很多,既有从地区差距、性别差距、文化差距、阶层差距、教育制度以及弱势群体等方面进行揭示,也有从教育机会、教育过程、教育结果3个方面进行概括,还有人解析人们关注的热点等等,但鲜有从制度安排的缺失或错位的角度进行分析。从这个角度出发,中国现阶段教育公平问题存在4个方面问题。
  
  (一)教育非均衡的标志难以消除
  从社会心理的角度,衡量教育均衡并不是完全看重普通学校与“名校”(即原有的重点学校)差别的缩小,而是更多地看重名校能否有均等机会对普通人开放。事实上,名校招生成为衡量教育是否均衡的社会性标志。因为在同一地区,无论城市还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学校的教育资源和教学质量与“重点学校”相比都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虽然已经取消重点校,教育部门极力淡化“名校”,但历史形成的重点与非重点影响的“马太效应”仍然存在。另外,几乎所有名校都是教育部门的“私属”,在优质教育资源永远供不应求的社会环境里,普通家庭儿童很难得到均等的进校机会。
  
  (二)招生不公平问题被新形式掩盖
  国家重点大学招生除照顾民族地区或落后地区之外,对各省市考生而言,仍然存在着实际的地域歧视。过去显现在全国统一命题录取分数线的差异上,现在则体现在高校分省招生指标的分配上。诚然,这种情况的存在有着较为复杂的历史和现实因素,但原因之一是没有划分高校的国立、省立规范。理论上,教育部直属的高校名额属于全国,应像类似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方式按省区人口比例确定。各地“重点”中小学招生更是存在“钱权”歧视。
  
  (三)教育过程存在熟视无睹的歧视
  之一,小学阶段实行的学生班级、少先队干部以及评选优秀学生的一系列做法和不成文的制度是一种身份歧视,无论是教师指定,还是学生选举,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沿袭了封建等级观念的残余,滋生了把学生干部分配变为教师寻租或家长行贿的环境。
  之二,无法杜绝中国传统文化长期所包容甚至提倡的以公布学生成绩或按成绩编班、排座位等不尊重学生个体的现象。
  之三,高校录取学生时的加分照顾政策。除对少数民族加分可以看作贯彻国家对人口数量较少民族的照顾外,对某一群体的照顾政策则无不暗含了对其他群体的歧视。
  之四,小学低年级每班人数太多,以致教师课间无法照顾到每位儿童,对儿童造成严重心理影响的问题。
  
  (四)公职人员非正式教育学历的滥用
  原本承担培训和后教育机构发放所谓与国民教育相同的高等教育文凭。一些地方颁发本地认可的“地方粮票”学位和学历,并且可以作为职务晋升的依据。如果这些文凭的取得要求和过程与国民教育体系一致,还可以当作是对现有教育体系的一种有益补充。但事实上,这些文凭只对公职人员有用,取得过程大都不受应有的监督,变相成为特定人群获得社会身份认可的捷径,严重影响了国家学历的真实信誉,以致当前很多地方依靠审查工作前学历的方式进行学识甄别,极大地破坏了国家教育文凭体系的公正件。
  
  二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各级政府把为各族人民办教育当作摆脱贫困加快发展的一种基本途径,也对解决教育不公平问题采取过很多措施。应该说,形成教育不公平的因素有很多方面,既有历史传统文化和认识水平的影响,也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阶段性制约,还同于制度设计的缺陷。
  
  (一)相关的制度设计没有与时俱进
  相关教育制度不仅没有弥补经济水平差异给农村教育带来的困难,而且进一步拉大了差距。城乡反差巨大是客观存在并无法在短期解决的现实,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农村教育,但经过50多年的实践,城乡教育不仅没有缩小差距而且相对加大,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在发展基础教育工作上确实存在着制度设计缺陷。基础教育长期实行“地方办学”,虽然开始的因地制宜设计符合当时的实际,但长期没有随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调整,弊端就出现了。过去“地方办学”城市依靠区农村依靠乡,现在农村集中到县财力负责基础教育,但这种财力统一的层级太低,很难支撑城乡教育均衡的重任;同时,地方办学又受当地历史文化传统、人文条件和具体重视程度的制约。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基础教育水平和能力只能随当地的财力、历史积淀和政府支持的程度而提高,无法形成地方基础教育水平基本统一的能力。尤其基础差于城市的农村教育,很难想象依靠较低层级的财力条件能有较大的改观。另外,随着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原有中小学重点校的制度设计已经取消,但有违教育与社会公平的实际影响依然存在,仍为教育乱收费提供现实的环境条件。
  
  (二)传统的精英教育理念没有转变
  历史文化推崇精英教育,新巾国建立百废待兴万事人才为先之时,政府把精英教育作为赶超战略的组成部分无疑是正确的。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中国从东亚病夫一跃成为世界强同,从基础到高等精英教育体制无疑功不可没。但随着丰十会经济模式的转轨,精英教育也转向大众教育,原有集中优势办教育的作用在义务教育阶段就逐渐走向了反面。一是政府管理的“优质教育资源”不仅没有公平地对所有儿童开放,而且成为了集团寻租的所谓公共资源。如果说现阶段高等教育保留“优质教育资源”还有一定现实意义,保留义务教育“优势资源”则只有政府对公平教育的“漠视”。因为这与中同签署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2条“国家应确保儿童受到保护,不因为语言、身份、性别而受到任何不平等待遇”和第28条“国家应确立儿童有在平等机会的前提下受到教育的权利”的规定完全相悖。二是精(责任编辑:论文发表网)转贴于八度论文发表网: http://www.8dulw.com(论文网__代写代发论文_论文发表_毕业论文_免费论文范文网_论文格式_广东论文网_广州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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